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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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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变动是物权法的核心问题,其中,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应如何选择更是讨论的焦点。因为这一选择的过程,是以一系列理论难题的解决为前提的,即我国要不要承认物权行为,是否应当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登记和交付这样的公示行为是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还是成立要件等。通过对现有的三种模式进行比较,对以上理论难点逐一分析得出适合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2.
我国物权变动制度理论构建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通过对公示公信原则的功能和物权变动制度的价值及其理论模式之分析与权衡,指明我国在构建物权变动制度理论时应采取的基本选择。即应以公示公信为核心构建我国物权变动制度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3.
物权变动模式研究的是物权的变动需要哪些构成要件的问题。理论界最常见的三种物权变动模式为:物权形式主义模式、债权意思主义模式和债权形式主义模式。中国的物权法理论深受这三种物权变动模式理论的影响,因此要对中国的物权变动理论进行研究,对这三种物权变动模式理论的了解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4.
试论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保护交易安全上,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已成为学者们争议的焦点之一。通过对“优越论”观点的冷静分析发现,这两者制度在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中有着不同的价值定位。在采取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原则固然可以与善意取得制度成为互补关系;但在我国采取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不管在形式合理性还是在实质合理性上,善意取得制度均比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原则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5.
理论界抑或实务领域对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评价一直颇有争议。认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应以处分行为的界定为前提,而物权变动模式的不同又决定了处分行为性质的不同。我国采取债权形式主义,因而处分行为应指以变动物权为合意的债权行为,该行为并不直接导致物权的变动。为保护交易安全,体现无权处分行为与权利瑕疵担保、善意取得制度的结合,应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  相似文献   

6.
处分行为是导致物权变动的最常见方式,而物权变动模式是连接处分行为与物权变动的媒介或方法。在不同物权变动模式下,对于处分行为的界定不同,也将导致对于无权处分行为的界定和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认定有所不同。以不同物权变动模式为视角考察无权处分的概念并选择最为合适的物权变动模式,可以为解决《合同法》第51条和《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在法律适用上可能发生的冲突提供合理解释。  相似文献   

7.
不动产物权变动是物权法的重大问题,当今世界各国存在三种立法模式,它们各有利弊.我国理论界对不动产物权变动存在采取登记对抗主义与登记要件主义的争论.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实现物权变动既安全又效率地进行,而对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登记要件主义为原则、登记对抗主义为例外的模式,符合物权变动安全与效率的要求.  相似文献   

8.
物权变动具有形式主义与意思主义模式。我国物权变动立法采取二元化模式,使交易主体不被强制遵循单一的变动模式,避免了形式主义的模式化,物权流转更具灵活与效率性。实现效率原则,物权变动予以公示弥补信息的失灵,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提高效率,完善信息查询制度降低成本。  相似文献   

9.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8条,仲裁裁决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该规定基于我国立法中形成诉权裁判主体的制度设计,契合我国保障仲裁当事人权利的立法精神,具有明确物权归属及变动时间的法律价值。然而仲裁裁决的保密性使得裁决不具备物权公示效果,以致实践中存在物权归属与物权登记不一致的情形,并增加了物权变动的法律风险。因此应对法律及司法解释予以完善,以保证物权变动问题上法律适用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
试论我国的物权行为制度——结合我国新物权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立法是否采用物权行为制度不应仅受制于理论的逻辑,尚需应有实用的考虑。基于此,新物权法在借鉴各国立法例的基础上,采纳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区分原则,但并未完全采用德国法上的物权行为理论。在物权变动上,不仅需要作为物权变动原因的合同债权行为,还需要交付或登记的结合,即所谓的债权形式主义立法例。同时考虑到特殊性,例外采用意思主义,以登记或交付作为对抗要件。从总体上着眼,这种立法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  相似文献   

11.
在物权法中,物权的规范集中反映在物权法三原则上,物权法三原则对理解物权制度,正确实施物权法具有重要的意义。物权法三原则,即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为用益物权,对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实践来看,并非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经物权改造,原来所存在的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就都会得到解决。物权法的改造只是相对原来债权保护来说效力更具对世性,范围更具广泛性。  相似文献   

13.
在大陆法系民法中,物权和债权是传统财产权的重要支柱,二者的关系是当下民法学者关注的重点。在现存的民法理论中,物权行为理论科学性阐释了二者之间的关系。该理论以物权和债权的区分为基础,以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的区分为核心,以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为内容,正确地剖析了交易的法律本质。我国很多学者认为我国不存在物权行为理论,但是在《合同法》、《物权法》中又存在着物权行为理论的内容。因此,物权行为理论作为财产法理论构建的规律,其内在的科学性规定了民法必须接受。"物债二分"是生活的逻辑。  相似文献   

14.
论未经登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物权登记为物权公示原则的体现,而合同的效力则属合同法合同效力的问题,两者既有严格的区别,但又有密切的联系,物权变动只是物权公示和物权公信问题,而非决定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效力,合同效力则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采用不动产交付和转移效力认定的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  相似文献   

15.
物权与债权被认为是对私法上财产权进行的非常重要的划分,二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物权是债权发生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债权运动的目的和结果,在近现代的法律观念和法律规定上,物权与债权作为反映不同财产关系的两类财产权,相伴而存、相离而立,这既是客观经济生活中不同的财产关系在法律上的必然反映,也是法观念与法技术发展和完善的结果.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权与债权的区分也越来越弱,出现了物权债权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16.
随着社会的发展,源于罗马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越来越受到学者的质疑。一物一权原则应坚持其最初的含义,即一物上仅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所有权之客体,以一物为限。由此得出结论,一物一权原则只适用于所有权领域,不应再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7.
为了达到定份止争的目的,物权法应该明确规定物权的种类、物权的取得方法及务件。法律时于原始取得(先占、添附、时效取得、善意取得)的规定,其重点和难点是构成要件的细化,而构成要件的确定取决于法理、其他法律规定及立法政策等。  相似文献   

18.
税收优先权是建立在税收债权、债务关系说的确立和公法债权私法保护的认可的法理基础之上的,其性质是法律为保证税收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一项法定担保物权,效力范围限于优先受偿和对抗非特定的权利人。实践中,税收优先权经常与其他优先权、担保物权发生冲突,当冲突出现时,应当遵循税收优先权原则上优先于其他公法债权优先权,原则上劣后于其他私法债权优先权,附条件优先于担保物权的解决方法。但是我国现有立法对税收优先权之规定却并不符合上述原则,存在一系列问题,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所谓物权行为究竟是指什么?自德国学者萨维尼于创立物权行为理论以来,这个问题就一直是学者们不断争论的问题。通过分析物权行为基本原则,界定物权行为概念内涵,可以论证我国应当在物权立法中认可物权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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