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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设立运行伊始,在仲裁程序与规则适用中面临一些难题,集中体现在运动员工作合同纠纷由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还是体育仲裁委员会管辖更为妥当,如何强化与国内外解纷机制的衔接与协调,如何充分保障体育纠纷解决及时性等。鉴于体育仲裁在管辖、执行、专业性等方面具有优势,由体育仲裁委员会管辖运动员工作合同纠纷更为合适;体育组织还需积极探索建设多元化的内部解纷机制,体育仲裁委员会则应适当行使自裁管辖权,做好内部解纷机制与体育仲裁的衔接;同时,关注国际体育解纷机制的新发展、新变化,确保国际体育解纷机制与体育仲裁的协调,积极回应体育纠纷处理的及时性要求,形成由“法律—规则—办法”构成的临时措施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2.
体育争议因其时效特性尤其强调争议解决机制应具有高效品质。以CAS为典型的体育解纷体制却以复级化为普遍态势,它位于各体育组织之外构成其内部解纷机制的二级延伸,这对体育解纷机制的高效性造成了负面影响,对解纷效率有所贬损。效率的局部丧失辩证地为体育争议的复级解纷机制带来了积极补偿。以CAS为顶点的复级伞形解纷机制有利于公正、中立地化解体育争议,并通过CAS发挥裁决优化和规范统一的功能。我国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的复级化重构或者以CAS为复级管辖机构,或者以中国专业体育仲裁机构为复级管辖机构,后者更符合中国体育发展的独特规律。尽快建立《体育法》上专业体育仲裁机构成为该方案的前提与关键。  相似文献   

3.
体育争议因其时效特性尤其强调争议解决机制应具有高效品质。以CAS为典型的体育解纷体制却以复级化为普遍态势,它位于各体育组织之外构成其内部解纷机制的二级延伸,这对体育解纷机制的高效性造成了负面影响,对解纷效率有所贬损。效率的局部丧失辩证地为体育争议的复级解纷机制带来了积极补偿。以CAS为顶点的复级伞形解纷机制有利于公正、中立地化解体育争议,并通过CAS发挥裁决优化和规范统一的功能。我国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的复级化重构或者以CAS为复级管辖机构,或者以中国专业体育仲裁机构为复级管辖机构,后者更符合中国体育发展的独特规律。尽快建立《体育法》上专业体育仲裁机构成为该方案的前提与关键。  相似文献   

4.
面向所有青少年提供均等化、层次化和高质量的体育公共服务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之一。我国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完善政策法规、培育体育社会组织、组织开展赛事活动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治理理念偏差、治理结构松散、治理碎片化、技术治理局限性等困境。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为破解青少年体育治理困境提供了新思路。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引领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治理,关键是通过文化渗透和激励社会主体参与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治理意愿,通过共享型网络组织推动青少年体育权力和资源下沉,通过政策与行动计划结合促进青少年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整体性协调机制建构全方位的合作伙伴关系,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整体提升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治理效能,真正塑造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府体育治理新范式。  相似文献   

5.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社会合法性挑战和发展途径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依据合法性理论,在我国社团组织社会合法性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社会合法性的概念和分析框架。通过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所面临的组织定位模糊、“规则虚置”与“监督弱化”、权力的垄断与利益矛盾、共同利益的代表性弱化等社会合法性挑战的分析,提出整合组织双重权力关系、建立利益协调与资源整合机制、完善相关法规与制度的发展对策。提出社会合法性是动态的,在新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下,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应从权力和利益的整合出发重建新时期的社会合法性。  相似文献   

6.
辨析体育协会改制后其法律主体地位的重构及监察范围的重新界定,在此基础上讨论体育监察体系的重塑。认为:尽管体育协会改制后实现管办分离,成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社团法人,但改制后的部分协会仍属于行使公权力的社会组织,协会内部公职人员应纳入监察监督范围。体育协会监察范围的确定可以公权力和自治权的边界为主线,结合权力来源和依据、专属性和开放性等标准,在个案中进行综合判断。体育监察体系应以平衡体育自治与监察监督为基本原则,进一步更新监察法律规范,以权力清单明晰权力和监督边界,构造综合性体育监察体系,建立高效的体育腐败监察调查机制。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体育行业组织的自治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论述的体育行业协会自治权是在概括各种体育人、体育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相关事实基础上得出的抽象概念,其意义就在于强调体育人或体育组织的独立性,为其在政府、体育人或体育组织、社会这三元结构中找到自己恰当的位置,构建公共权力和自治权合理的制衡关系。  相似文献   

8.
城市社会体育组织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困境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社会体育组织是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之一,是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组织基础及提高服务效率的重要推动力。城市社会体育组织参与体育公共服务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畅、组织自身服务能力不足等现实困境。提出:构建社会体育组织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功能对接发展模式,按照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具体服务功能,社会体育组织分类承接;建立面向居民基层体育服务需求的三级服务网络;强化社会体育组织专业化能力建设,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政府为社会体育组织参与体育公共服务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相似文献   

9.
新时期对"人权体育"和"终身体育"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长期以来,国际体育运动中的人权一直是个被忽视的问题,“人权体育”作为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力之一,理所当然应当成为人的一种天赋的、基本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力。尽管公民体育权力载入法律文件之中,在世界范围内只有短短的几十年历史,但它始终伴随着现代社会和现代法制的前进步伐  相似文献   

10.
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方法对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体育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进行研究.首先,在明确体育社会组织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从人员配置、资源配置、筹资渠道、监督评估机制等方面对中国体育社会组织运行机制现状进行了分析和讨论,提出了优化中国体育社会组织运行机制的方法及策略,进而促进体育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1.
美国职业体育薪金纠纷特别解决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薪金纠纷是体育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纠纷,但美国四大体育联盟却采取了几种不同的方式解决此类纠纷。该文就美国职业体育联盟采取了哪些特别的薪金纠纷解决机制、为何不同的职业体育联盟对薪金纠纷会采取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各类型的薪金纠纷特别解决机制的实际运作效果如何等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认为,薪金纠纷特别解决机制的设立与该项目球员流动的限制程度密切相关,薪金仲裁是对球员流动自由限制过大时对球员利益的一种有效但非必须的保障措施,而底价仲裁相比其他类型的薪金仲裁更具优势。  相似文献   

12.
鉴于体育纠纷的多元性及专业性、技术性特点,对构建多元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探讨,为及时、有效、合理的解决体育领域中的争端与纠纷,提出了建立替代性体育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NBA联赛运行的产业化、商业化和利益分配成为驱动NBA中各种主客体关系发生变化的关键因素,任何利益的分配问题都可能会引发NBA中劳资纠纷的产生.对NBA联盟的纠纷的解决机制进行分析研究,希望能够为我国CBA联赛健康、有序的开展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14.
我国竞技体育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框架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采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专家访谈及比较分析等方法,从竞技体育纠纷基本含义、基本特征入手,分析竞技体育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并对我国竞技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论证了竞技体育非诉讼解决机制优势和局限性。依据建立我国竞技体育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法源,重点对构建我国竞技体育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框架体系进行了探索。  相似文献   

15.
职业足球运动员与俱乐部、足球协会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此类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多样性。分析英国、德国足球运动员纠纷案例及其纠纷解决机制的特点,结合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在合同型和技术型纠纷等领域的实践,从纠纷性质、法律适用以及执行等方面进行探讨。认为:目前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纠纷解决机制缺乏独立体育仲裁机构与相应的监督和审查,内部仲裁、外部仲裁、调解与诉讼之间衔接不畅。基于中国职业足球现状和《体育法(修改草案)》,提出根据不同类型纠纷建立相应解决机制,并建立独立体育仲裁机构,完善程序衔接整合:(1)运动员与俱乐部的劳资纠纷,双方适用普通仲裁程序;(2)技术型和管理型纠纷由足球协会内部仲裁庭裁决;(3)运动员的纪律处罚以及不服内部仲裁的纠纷,在穷尽足球协会的内部救济后适用上诉仲裁程序;(4)运动员与赞助商的合同纠纷,在确定违约或侵权的合同责任后,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独立体育仲裁机构提起普通仲裁。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学校体育竞赛纠纷呈现扩大化、复杂化趋势,建立和完善其纠纷预防与解决机制成了一个急待解决的紧迫任务。美国经过多年的实践,至今已形成调查、听证或简易程序、裁决或处罚、上诉及最终裁决五大程序的学校体育竞赛纠纷预防与解决机制。介绍美国学校体育竞赛纠纷预防与解决机制的现状并总结其特性,为建立和完善我国学校体育竞赛纠纷预防与解决机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7.
《体育与科学》2014,(3):44-48
体育自治是足球协会乃至所有体育组织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以体育自治为基础,审视我国足球协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随着2009年《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颁行,中国足协内部纠纷解决机制较之于以往得到了较大改进,但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仍有需要完善之处。总结、比较国际足联及其他国家足球协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既有经验,有助于完善我国足协现有纠纷解决机制。建议在我国足协增设上诉委员会;明确仲裁委员会及上诉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并增设足协内部纠纷解决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8.
通过对CBA纠纷解决机制现状的调查与分析,找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多元的体育纠纷及其救济机制的多元化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体育纠纷既具有与其他类型的一般纠纷某些一致的特点,亦具有技术性、专业性、文化寄生性、公开性等个性特点.体育纠纷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有不同的类型.由于体育纠纷的种类与性质复杂,而不同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又各有其优缺点,因此,各国都是采用内外结合,即体育行会的内部救济与体育行业的外部救济(调解、促裁、诉讼)相结合的方式来解决体育纠纷,体育纠纷救济机制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20.
国际体育仲裁院特别仲裁处(CAS AHD)在雅加达亚运会期间仲裁了3起案件。特别仲裁处仲裁庭通过合理运用解释方法填补了《亚奥理事会章程》中争议解决规则的漏洞,对仲裁庭自身管辖范围进行扩大,保障了未取得正式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和国家(地区)体育协会的诉权。但仲裁裁决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有缺陷的争议解决规则。这种有缺陷的规则不符合奥林匹克运动追求善治的趋势,应参考其他区域性大型体育赛事的经验进行修改。第三方体育仲裁机构通过发挥准司法能动性,能够帮助完善体育自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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