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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学生伤害事故是学校管理中的常见事故,要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必须先明确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教育关系,而不是监护关系或合同关系;因此学校承担责任的原则只能是过错责任原则,而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公平原则;据此,学校仅承担文中所列十三类事故之责任。  相似文献   

2.
对认定学校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归责原则的法理剖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要妥善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首先应认定事故责任。认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在遵循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兼顾公平责任原则,基本不考虑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3.
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生在校伤害事故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合理处理此类事故,必须清楚学校责任的归责原则,正确分析学校过错,明确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也不承担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范愉认为,“法律其实是一直在寻找一种利益平衡。”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如何运用民事归责原则,确定学校、家长的责任,争论一直很激烈。当学校承担的责任过于大时,人们会考虑过错责任原则,以缓解学校的压力;而当受伤害的学生和家长因费用不堪重负时,人们又希望通过举证责任倒置、公平责任原则等手段加重学校一方的责任,以达到各种利益的平衡。我们认为:学校应承担过错责任,家长承担无过错责任(监护责任),双方都没有过错时,则实行公平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了学生和学校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并明确了学校与学生非监护关系,为解决校园人身伤害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本试图通过对上述三种归责原则的比较,以便更好地适用法律法规,公平合理地解决校园学生伤害纠纷。  相似文献   

5.
彭容 《现代企业教育》2007,(8X):109-110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最核心问题就是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问题,该问题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处理至为关键。学校对在校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原则,特殊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原则;学校对在校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6.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最核心问题就是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问题,该问题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处理至为关键。学校对在校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原则,特殊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原则;学校对在校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7.
每一起学生伤害事故都会最终逼问学校的管理责任。依法处理往往只涉及学校管理的法律责任,但是,社会的关注却是全方位的。事实上,很多学校事故的发生总牵连着道义上的责任,学校从道义上多给予关照,事故就不至于发生或损失可以减小。责任是关键。学校的管理责任包括法律上的责任和道德上的责任。  相似文献   

8.
在校学生发生伤害事故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但是面对学校这个特殊的地域、学生接受教育这个特殊阶段、侵权主体和受害主体是学生这个特殊的人群,在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赔中,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法律还是没有专门明确规定,只是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区的制定的行政法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意见,解决具体的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就学生伤害事故的内涵,如何界定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如何承担赔偿青任等几个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9.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是行政裁判和司法救济的参照依据。学校与学生之间首先是基于学校任务与宗旨的特殊法律关系,即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但也不排除学校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民事活动,形成委托监护或民事合同法律关系;学生离开了学校即成了一个社会人,同其他一般人身伤害事故处理一样,依据普适性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事故原因的复杂性导致事故主次责任不好区分。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未成年学生的伤害事故时有发生。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受害学生及其家长与学校协商不成而诉诸法律的也越来越多。迄今为止,《民法通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没有十分明确地规定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这给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带来了麻烦。虽然教育部已于2002年6月25日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但是由于受制于现有的法律规定,对学生伤害事故归责原则的适用规定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下面笔者从民法基本的归责原则出发,就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进行具体探讨。  相似文献   

11.
在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对于高校在何种情形下应承担何种性质的责任,以及应将其视为何种法律性质的案件加以处理等问题存在诸多模糊点。为此,应在国家相关法律条文和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基础上明确分析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应担负的法律责任,并对涉及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免责事由等若干问题进行具体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2.
高校学生人身损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校学生人身损害事故可分为与教育管理职能有关和与教育管理职能无关两大类,处理时应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公平原则为辅的归责原则。对因自杀、实习以及第三人的行为而引起的学生人身损害事故,应按照民法的精神判令学校的责任。  相似文献   

13.
分析2018年全国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受害人的116起教育机构侵权案件发现,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判决占93%。样本案例反映出法院采用的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与法律规定不尽相符,对教育管理职责的认定宽泛,要求教育机构及时发现伤害但不具有现实可行性,认可禁止跑闹的校规但此类规定不尽合理等问题。建议剥离意外事故,采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以专业教育工作者作为教育管理职责的判断标准,培育由受教育者自担部分责任的文化。  相似文献   

14.
当前,通过发展低碳产业技术促进新的经济增长制高点的形成,成为了我们寻求变革的发展之路.对湖南省而言,低碳经济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带动湖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引擎.通过指标选取,构建了产业的低碳化与低碳经济下县域产业结构优化效果的评价体系,并以衡阳县为例,对其2007-2012年的产业低碳化与低碳经济下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水平进行了评析,从而为进一步探讨湖南省县域产业低碳化发展与产业结构优化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5.
《侵权责任法》以行为能力之不同作为区分适用不同归责原则的依据存在诸多矛盾和不合理之处,未明确排除公平责任的适用,也具有危险性.从应然角度,应将过错推定责任作为教育机构在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中的一般归责原则,排除公平分担规则的适用.为弥补侵权法规定之不足,政府应设立学生伤害事故基金来解决教育机构无过错情形下的损失分担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对不动产权属法律关系实施确认的行政确认行为,这一认识为物权登记中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奠定了基础。登记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时应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国家赔偿主要发生在登记机关过错造成登记错误而致损失的情形。  相似文献   

17.
实施教育创新,培养创新型人才是新世纪的呼唤,也是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此,高等学校的教师只有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教学模式,实施教育创新,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章从知识经济时代的本质特征出发,阐述了高等学校实施教育创新的重要性以及教育创新过程中教师肩负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18.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是传承先进文化、传播精神文明的前沿阵地,这就要求我们弘扬中华民族的责任伦理思想,强化责任伦理意识,通过挖掘墨子人格精神中的忧患意识,铸就当代高职生的道德责任精神:墨子思想中忧己、忧民、忧天下的忧患意识,可以培养高职生的自我责任意识及社会使命感,弘扬时代进取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证明责任倒置"被理论界、实务界广泛地使用,但其理论本身难以自圆其说,它与证明责任的基本分配规则相悖,引起证明责任分配标准的混乱,应抛弃"证明责任倒置"的提法,证明责任是由实体法或者程序法按照每一案件事实构成的法律要件不同,事先进行分配的,主要有两种情况,原告一方承担证明责任;原告、被告都承担部分证明责任,被告所承担的证明责任是法律分配的,是正置,不是倒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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