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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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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助字是《马氏文通》中没有西方语法为依傍的"华文所独",以《论语》中的助字用例为语料,从三个方面考察马氏的助字,发现:其一马氏以"传信"和"传疑"远不能概括助字的语气意义,《论语》的助字可分为陈述、疑问、感叹和提起。其二《论语》中语气词连用的情况证明了马氏对"合助助字"论述的正确性。其三马氏遵循助字的单功能性,有助于分析助字的细微差别和语气词连用。  相似文献   

2.
《马氏文通·受动字四之二》:“‘可’‘足’两宁后动字,概有受动之意。”王泗原先生对马氏之说又有所发明,他说:“古语文,助动词可字但用于动词之被动式,主语为受动者。”又说:“古语文助动词可,表被动。主语为受动者……动词非被动不得用可。”既云“但用”,又谓“非……不得用”,所论非常肯定。中学语文课本的编者又进一步认定“可”为表被动的助动词。如《廉颇蔺相如列传》:“求人可使报秦者”句,课本注:“可使报秦者,可叫他回复秦国的。可,是表被动的助动词,与‘可以’的用法不同。”“可”是不是但表被动,是不是表被动的助动词,很值得商榷,特别是当这种观点已经被引进中学课本的时候,尤其不可不辨。  相似文献   

3.
《马氏文通》建立助字一类,“助字者,华文所独”,可见马氏建立的助字一类有很大的创造性。在《马氏文通·助字》章中,马氏详细地阐述了古汉合助助字的现象,我们可以探究马建忠发现的助字同现的一些规律。  相似文献   

4.
《马氏文通》在讲述“动字”时指出:“外动字之行,有施有受。受者居宾次,常也。如受者居主次,则为受动字,明其以受者为主也。”(引自汉语语法丛书版一六○页)马氏认为,及物动词的动作有施行者,有承受者,动作的承受者处于宾语位置是常规,如果承受者处于主语位置,动词就成了“受动字”,这样就可以突出动作的承受者了。马氏列举了六种“外动转为受动”的句式。马氏根据主语和动词的施受关系不同,把主语是动作行为施行者的句子叫“外动”,把主语是动作承受者的句子叫“受动”,这种“受动”句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被动句。  相似文献   

5.
《马氏文远》把动字划分为内动字和外动字。研究表明,其内、外动的划分是以意义为标准的,与现在所说的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有着本质的不同。这种分类既有对传统语法观念的继承和发展,又有对西洋语法的模仿和创新。  相似文献   

6.
“定+(所+动)”不能准确地反映“名+所+动”的结构关系;名词不可以做“所+动”的定语,“所+动”亦不可以独立为“所”字词组,更不可以为名词所修饰。“名+所+动”应是一个主谓结构加入“所”字的“主+所+谓(动)”式的“所”字词组;“主+所+谓(动)”是先秦书面语中“所”字词组的两种基本结构之一。  相似文献   

7.
“定+(所+动)”不能准确地反映“名+所+动”的结构关系;名词不可以做“所+动”的定语,“所+动”亦不可以独立为“所”字词组,更不可以为名词所修饰。“名+所+动”应是一个主谓结构加入“所”字的“主+所+谓(动)”式的“所”字词组;“主+所+谓(动)”是先秦书面语中“所”字词组的两种基本结构之一。  相似文献   

8.
文章认为,“定+(所+动)”不能准确地反映“名+所+动”的结构关系;名词不可以做“所+动”的定语,“所+动”亦不可以独立为“所”字词组,更不可以为名词所修饰。“名+所+动”应是一个主谓结构加入“所”字的“主+所+谓(动)”式的“所”字词组;“主+所+谓(动)”是先秦书面语中“所”字词组的两种基本结构之一。  相似文献   

9.
文章认为,“定+(所+动)”不能准确地反映“名+所+动”的结构关系;名词不可以做“所+动”的定语,“所+动”亦不可以独立为“所”字词组,更不可以为名词所修饰。“名+所+动”应是一个主谓结构加入“所”字的“主+所+谓(动)”式的“所”字词组;“主+所+谓(动)”是先秦书面语中“所”字词组的两种基本结构之一。  相似文献   

10.
高利平 《高中生》2009,(4):36-37
考点一:不定代词是代词考查的重中之重 none的意思足“没有人。没有任何东西”.用于指代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人或物,可以与of短语连用。可以与可数名词或不可数名词连用,回答howmany,how much以及含有“any of+限定词+名词”或表示一定范同的一般疑问句。no one指“没有人”,相当于nobody.不能与of短语连用.只能用作单数形式。  相似文献   

11.
一、《马氏文通》关于“状字”的界说早在八十多年前,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就初步论述了“状字”、“状辞”、“状语”的问题。马氏给“状字”下的定义是:凡实字以貌动静之容者,曰“状字”。(“界说六”第21页)“实字”是“实词”,“动”是动词,“静”是形容词。从马氏给“状字”下的“界说”来看,“状字”隶属于“实字”,即实词,而不是虚词。“状字”的功能是“以貌动  相似文献   

12.
《马氏文通》的“静字”学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氏文通》是我国汉语语法学的开山之作。马建忠的“静字”学说,其立名既参照了前人的成说,又赋予了自己的语法观,其范围与现代汉语中的形容词相当。马氏将静字分为两类:象静与滋静;马氏静字作定语、谓语为“常”用,作其他成分为“变”用。另外,马氏又论及静字与虚字之组合情况,其论述贡献与缺陷并存。  相似文献   

13.
古汉沿“×之谓”式和“×之谓×”式,是不同的句法结构,前者是“宾+之+动”,后者是“主+之+动-宾”。确定主语或宾语,庖区分句法、语义、语用不同平面,不能认为凡施事就一定是主语,凡受事就一定是宾语。两式的“之”字,均为指示代词,起复指作用,作被复指词语的同位语;被复指的词语是宾语,“之”就是宾语;被复指的词语足主语,“之”就是主语;以前所说“之”是宾语前置标志的说法应当修正。  相似文献   

14.
就句子的构造言,在主语中,“也者”可以附加在主名之后,“者”字用作指代,重指前名,与之同位;“者”字或用作联代,联缀定语,作为主语的中心词,以代本名,构成判断句,或叙述句,或描写句。其中以判断句为常见,而叙述句、描写句次之。盖古汉语判断句,以不用判断词为常,故主语须顿,顿之不足,故用“者”或“也者”以提顿,而后继之以足语,对主语之补足说明,乃愈显明。“也”字是垫音虚词,只助语气,而无实义。“也者”连用,并表提顿。兹就“也者”在主语中所构成之不同句式,分别举例以说明之:  相似文献   

15.
转词是《马氏文通》中的重要概念。文章梳理了《马氏文通》中提到的“动字后的无介转词”,并进行分类,认为它们对应于现在所说的补语和宾语。马氏力图用介词来区分止词和转词,但“动字后的无介转词”的存在让他很为难,他不得不用“介词省略说”来解释,他对“动字后的无介转词”的分析也存在许多问题,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转词这一概念在马氏语法体系中的价值。然而马氏注意到的这种语法现象引起了后人的注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后来的语法研究批判并发展了马氏的观点,对“动字后的无介转词”作了更好的处理。  相似文献   

16.
乘法公式是初一代数的重点内容,必须认真学好,同时要注意拓广和加深.在复习中要突出一个“用”字,掌握一个“变”字.那么怎样用乘法公式呢?一、化成标准形式,正用公式待解题目不是公式的标准形式时,必须化成标准形式,搞清公式中。和b的相应项,能熟练正m公式.例1计算:(一3-x’y-5)(3x’y-5).解原式一(-5+3。’y)(-5-3x‘y)=(-5)’-(3x‘y)‘=25-gx‘y‘olJ2if一战:(2。“-fo。十卜‘解原式一(2。’‘)zZ·2。”·3b””’+(3b”“’)z=4。’n12。nbn+’+gb‘n+’二、反向思考,逆用公式乘…  相似文献   

17.
通过总结作定语的“好好儿”的词性和量性特征,进一步剖析作定语的“好好儿”的定量量性特征和结构。研究表明:作定语的“好好儿”为状态形容词,其结构体现在“的”字隐现的规律性:当“好好儿”修饰的名词为集体名词时,“的”字不可缺少,格式为:“好好儿”+的+集体名词;当“好好儿”修饰的名词为非集体名词时,“的”字可隐可现,格式为“好好儿”+(的)+非集体名词。在“好好儿+的+NP”结构中,添加助词“的”能增强表达者的主观性强度;“好好儿+NP”结构既含有说话者对NP的肯定和赞同感,又隐含说话者“不愉快、不称心”的感情。  相似文献   

18.
李杰 《文教资料》2011,(35):26-28
本文以《通制条格》为考察对象,探讨助词“将”字的语法意义和语用功能,以及与“了”的兴替关系。助词“将”字在《通制条格》中主要表动态,在公文的常用语组合中叙述已经发生过的事件,在一些“动+将+趋”结构中已经出现了“动+了+趋”的兴替,助词“将”字在元代的发展没有停滞。  相似文献   

19.
关于《马氏文通》“字无定类”说之管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马氏文通》关于字类有两个重要的观点,一是“字类假借”说,一是“字无定类”说。从表面看来,这两个观点似乎很矛盾,因而常常遭到后来学者的批评。吕叔湘、王海菜在《<马氏文通>评述》中指出:“马氏的字类假借说与字无定类说是矛盾的。”①董杰锋在《<马氏文通>和<新著国语文法>说略》中也指出《马氏文通》存在字类划分原则和贯彻划分原则的矛盾性:“从原则上说,字无定类;而在实际中又按字有定类来讲,这不就是原则和贯彻原则之间的矛盾性吗?”②他进一步分析这种矛盾性产生的原因;“为什么会有这种矛盾性?这是违背汉语实际的结果。汉语的实际,词是有定类的,只不过定类的原则不是‘依义定类’,也不是‘依句辨品’,而是词的语法特点。由于它们背离汉语实际,错误地提出‘字无定类’和‘词无定类’,在贯彻解释中又必然受词有定类的汉语实际的制约,所以就出现了原则和贯彻原则之间的矛盾性。”③ 马建忠的“字无定类”说和“字类假借”说是否互相矛盾呢?《马氏文通》划分字类的原则和贯彻划分原则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性?字类假借理论是在模仿西方语法时违背了汉语的实际,还是正好符合汉语词类活用问题比西方语言突出的特点呢?具体地了解“字无定类”的含义以及  相似文献   

20.
在证明不等式的过程中,若能根据问题的情境,巧妙地构造辅助函数,把对不等量关系的考查纳入一个“动”的过程中,便可利用函数的性质使不等式获证。本文用此法对教材中的不等式证明题作了一些探求。一、根据式子的结构特点,分析其异同,把相同的量固定下来,把不同的量赋予其一个变量,便可构造一个可资利用的函数。二、式子若为对称式(各字母位置可置换),可考虑打破对称性,“静中求动”,把其中一个字母看成是自变量,便可构造出辅助函数。例2已知:a,b,c6R”,求证:分析:即证:a‘+b3+c‘-3abc?0,把a看成是自变量x,便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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