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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新宇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9,11(6):104-106
近年来,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一些法官以判压调、久调不判,忽略了调解所应有的自愿、正义等内在价值,引来了一些质疑调解的声音。这种状况与裁判、调解制度关系设置不科学、调解制度自身不完善有密切关系。因此,我们应合理设置调解与裁判的关系,在法院内部设置专门的调解法官,并构建调解的规范程序,提高调解法官从事调解业务的素质。 相似文献
2.
马锡五是我国著名的司法工作者,从抗日战争时期起,他在司法实践中就形成了“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判调结合,坚持法律原则,忠于事实真相”的判案方式,被称为“马锡伍审判方式”;宋鱼水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她重视调解,在审案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从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审判方式,到当代宋鱼水重视调解,再到当前最高法在民事纠纷领域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以及“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方针,我们看到传统调解理念的重新兴起。在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司法领域日益重视程序争议的当下,这种似于国外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调解的审判方式,是否是对过去的照搬?对于我国当前国情,这一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是一种进步还是倒退?在此对其进行剖析。 相似文献
3.
《名公书判清明集》是南宋时期的一部判文集,因其均为实判,故此史料价值很高。《名公书判清明集》中的案例,大多与亲属间的诉讼有关。通过分析相关判词,尤其是亲属间的财产纠纷诉讼,可以看出当时民风浇薄,很多人为一己私利不顾亲情的世间百态;另一方面则反映了名公们的态度,他们大力提倡儒家重视家庭伦理的主张,对关涉人伦案件的处理,往往以教化为先,惩罚在后,以美风俗、厚人伦为为政之根本,可谓儒家思想的忠实卫护者和积极践行者。 相似文献
4.
5.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7,(10):152-154
中国古代存在着许多"情判"。这些"情判"往往弃法于不顾而依据人情作出裁判。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由于"情"是一个无法界定的因素,坚持情理型司法可能会造成个案的判而不决,甚至会引起司法领域内秩序的崩塌;同时情理型司法还会损害司法的权威,进而使判决缺乏既判力。因而在现代法治思维的主导下,在处理情与法的关系时,应该在司法领域树立守法主义观念,推动技术性司法的运用和发展。 相似文献
6.
宋代的民事纠纷替代性解决机制,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机制。宋代的法官对兴讼之弊不厌其烦的进行说教,努力营造一种减少争讼的氛围,并遵循调解先置的原则,通过由官府主持的调处和民间自发的调解,力图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宋代还设置了种种诉讼的障碍,以达到限制诉讼的目的。宋代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取向却是从诉讼双方的切身利益出发,努力减少诉讼成本,缓和社会矛盾,消除滥讼现象,以便赢得最大的诉求之利,维护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7.
姚志伟 《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11,(2):39-42,70
文章以《刑案汇览》的诬告案件为基础,探讨了清代刑事审判中的依法判决问题。研究显示,虽然官方要求司法官员必须依法判决,但司法实践中非依法判决的现象比比皆是。原因是中国古代的司法审判以情理为判决的价值取向,反映在刑事审判中就是司法官员以"情罪相符"为目标,但官方又强调严格依律判决,所以清代的刑事审判其实是一个平衡罪名与罪刑的过程。 相似文献
8.
禤丽琴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16(1):81-85
原情断案是中国古代司法文明的亮点之一,其内容重在考量法与情的权衡。通过对明清时期家事诉讼相关案例,主要包括亲属间人身相犯案件、财产相犯案件分析,发现明原情断案在家事诉讼运用中具有注重司法过程中的准情酌理、追求法律效果兼顾社会效果及亲属间民事纠纷判决不确定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9.
与西方情理二分的情感主义和理性主义道德哲学形成鲜明对照,中国儒家道德哲学的根本理论特色是以"情"为主、情理统一的思维方式构建道德哲学体系,从而成为区别于理性主义、情感主义的第三种道德哲学形态,即情理主义。儒家情理主义道德哲学形态以血缘关系为本位,通过情感互动和情感回报寻求人伦和谐和个体德性的提升,其人伦和谐的主旨为合情合理,个体德性的价值取向为塑造通情达理、有情有义的道德人格。儒家此种道德哲学形态成为与中国血缘文化相匹配的伦理精神,在传统社会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乃至于今天仍沉淀于中国人的心灵深处并发挥影响。 相似文献
10.
杨烁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5)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达几十年的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调解制度的弊端也逐步显现:调解制度的强制性,违背了当事人合意的原则;调解程序的非规范性,导致法官随意性过大等。在司法实践中,可采用调审分离、建立专职调解法官制度、强化自愿原则和处分原则等措施对调解制度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