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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目的/意义]在全球格局加速重构的信息化时代,经济全球化、网络全球化向纵深推进,催生出日渐频繁的跨境数据流动实践。加强跨境数据流动安全治理,是我国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研究设计/方法]借助文献研究、政策文本分析、案例研究等方法,深入探究我国跨境数据流动安全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因应策略。[结论/发现]我国跨境数据流动安全治理面临多法并轨、监管离散、风险复杂、管辖冲突等现实困境。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推进跨境数据流动安全治理的行动策略包括:坚持底线安全观,完善跨境数据流动法律规制体系;秉持共同安全观,统筹推进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监管;运用整体安全观,提升跨境数据流动风险管控效能;践行国际安全观,为全球数据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创新/价值]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因数据无序跨境流动引发的非传统安全风险,加强跨境数据流动安全治理提供实践进路参考。  相似文献   

2.
[目的/意义]长期以来,欧盟、美国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两大格局占据国际主导权;日本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新方案打破了传统格局,对中国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制定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方法/过程]运用综合分析、对比方法,对目前国内外跨境数据流动的相关研究进行分类述评,找准突破点。描述欧盟、美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两大格局及其国际影响,分析日本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新方案的理念、管辖机制、推向世界进程及对欧盟、美国格局的冲击。在中、日情况对比基础上,分析日本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新方案的优势及对中国借鉴的适用性。进而提出以"保障数据安全"为取向的中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制路径之思路。[结果/结论]结论认为,应从4个方面探索我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制的路径:坚持和贯彻"保障数据安全,数据自由流动"的基本原则与取向;实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安全的跨境数据流动管控策略;采取技术措施保障跨境数据流动安全;加强国际谈判与协作,尽力争取跨境数据流动规制话语权与主导权。  相似文献   

3.
刘首兵  朱泓宇 《现代传播》2023,(11):162-168
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制,是一个国家“自上而下”与“从下至上”相结合的、参与国际数据治理的战略体系,其规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国家与区域安全考量、跨境平台经济市场稳定维护与全球信息传播秩序完善等方面。在平台化时代,规制的主体论与类型学可被建构为“政府、国际组织、数字平台”等协同主体与“信息技术规制、法律规制、经济规制、社会文化规制”等在内的专业性框架。从数字地缘政治的视角看,当前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主要以数字主权之争与数据流动竞合为主要特征。在众多国际实践中,中国以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破题,不断提升规制效能和国际共识,为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提供了谋求最大公约数的“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4.
全球复杂多变的跨境数据治理格局下,我国秉持安全发展的治理目标,综合运用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等治理工具,稳步构筑以公权主导的多层规范为基石、多方磋商的协调规约为脉络、特区试点的沙盒规制为补充的治理框架,广域开展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多方利益充分博弈的治理实践,基于发展导向推进弹性治理、基于国家安全进行审慎治理、基于风险评估拓展专项治理,进而勾勒数据合规跨境流动的路径选择与具象流程,推动数字经济长足发展,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与国际话语权。  相似文献   

5.
在全球数据规模化、一体化和前沿化等共同作用和疫情衍生影响下,难以通过传统的双边执司协作及时有效地完成跨境数据取证。基于一揽子计划的欧盟框架或基于《云法案》及其衍生协议的美国框架等单边扩散的治理方案亦无法阻却跨境数据取证治理模式的功能失衡。亟待结合信息社会中数据证据的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跨境数据取证治理的多边规则并逐步构建统一协调且监管完善的治理机制,营建基于共同利益的合作、强调域内立法的域外适用、限制跨境数据取证具体适用以及坚持跨境数据正当取证的治理模式,切实维护数据主权、社会安全与不同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6.
全球竞合关系下聚焦数据生产要素和数字化交易工具的跨境数据贸易是后疫情时代数字生态建设的关键支撑。跨境数据贸易逐渐呈现出内容庞杂、技术密集、正向清单覆盖不足以及成本低廉等特征。传统的经贸规则与谈判机制无力解决数据贸易链上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与监管难等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地缘因素、文化传统、科技水平以及产业数字化转型状况等持续影响下秉持差异化的利益诉求,相关国际规约呈现出国别调控割裂化、多双边规则殊别化、区域性规制社群化与开放式规范零散化的复杂格局。我国亟待立足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打造基于安全发展宗旨的跨境数据贸易规制的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主导建设全球统一的数据承载介质标准、跨境通路管控机制、交付主体行为限定以及交易流程监督管理等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7.
在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的背景下,数据跨境治理已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性问题。文章在对数据跨境治理的基本内涵阐释的基础上,对跨境数据治理面对的机遇和风险加以分析,指出当前数据跨境治理的主要范式,并提出我国数据跨境治理的因应策略,以回应全球数字经济时代所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8.
跨境数据本地化已被列入很多国家/地区的法律条文,从多维方式来研究跨境数据本地化有助于对我国数据本地化进行科学的战略定位,维护我国的数据主权,实现数据安全与数据跨境高效流动的双重价值平衡。基于维护数据主权考量,文章以66个国家/地区的数据本地化措施为分析样本,从多个维度剖析数据本地化策略,检视我国数据本地化策略并提出完善对策。研究发现:大多数国家/地区的价值取向是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存在“显性”“隐性”及其二者组合等3种模式,以及本地存储与本地备份两类强度要求,客体类型侧重于个人数据。我国数据本地化策略侧重于维护数据安全,存在本地存储数据类型过多、双重本地化要求过严、数据本地化立法强度升级等问题。文章提出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的战略定位设想:正视数据主权的相对性、区别适用绝对的本地存储、坚持显性数据本地化为主、数据类型先分类再分级。  相似文献   

9.
迭代发展的信息科技、加速推进的产业数字化转型与持续增长的健康数据需求等促使国际社会逐渐形成数据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球共识。主权国家和地区共生互补下全球数据跨境规范治理经历了从零和博弈到协同博弈、从碎片管控到体系治理、从禁限规范到软性约束的复杂进程。面对价值互联网、区块链技术、元宇宙平台等深度构筑虚实融合的全新社会体系的颠覆性变革,亟待勾勒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普适性的有序跨境基准线,在不同法域相互耦合中构建以人为本的规范治理数据跨境的逻辑体系。  相似文献   

10.
随着一些赴美上市的中概股企业陷入预摘牌的困境,我国境外上市企业的档案安全治理问题成为当前档案、信息安全、金融等领域共同聚焦的研究热点。为捍卫我国国家信息安全,同时保障境外上市企业的利益,我国对境外上市企业的相关监管法规做出了修订。然而,修订法规出台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治理问题,境外上市企业在落地的过程中仍需要解决档案安全责任意识薄弱、落实“新规”存在难度、档案信息安全细则不够细化、档案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尚待落地等具体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文章提出了提高境外上市企业档案安全责任意识、完善档案安全治理体系、建立涉密信息识别与风险预警机制和构建国际多边联合监管的长期对话通道等新路径。  相似文献   

11.
政企合作作为促进政府数据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在全球被广泛实践,该方式不仅能有效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广度与利用深度,更能提高价值实现效率。当前我国在政企合作上已有丰富实践,但仍与国际水平有差距,亟待相关研究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文章基于对当前我国各地政府数据价值实现中政企合作实践调研,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政企合作成熟模式为参考,依据投资方式不同、适用场景差异、合作流程的不同,划分我国典型模式并在比较不同模式的基础之上提出模式应用路径。文章将我国政府数据价值实现中政企合作模式划分为BOT、BPO、BT、PFI和JV 5个模式,通过比较发现,五种模式在适用项目、运营特点、运营周期、优劣势5个角度存在明显差异,基于不同模式的差异,本文从模式选取、模式实施和模式优化3个层面提出了政企合作模式应用路径,为我国政府数据价值实现的政企合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参考。  相似文献   

12.
体量巨大、类型复杂、价值多元的数据资源是备受全球追捧的战略性创新要素,逐渐成为撬动金融贸易、教育科技、文化军事等全方位增长的全新杠杆,亦在超越地理界域的广泛流转中持续加大国家安全、企业利益和个人权益的风险,致使主要国家和地区陆续限制或禁止跨境数据流动。亟待基于国别维度对比欧盟保守的事前防御、美国积极的事后救济、中国谨慎的全程治理逻辑并延展至区域维度的美式数字同盟、中式数字命运共同体、全球碎片式治理的深度对照,进而勾勒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跨境数据安全治理的顶层设计,贯彻发展与安全并重原则,加强跨境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评估,建立跨境数据集中监管机制,探索完善数据跨境治理规则体系的中国方案,携手全球力量共同构建数字空间命运共同体。  相似文献   

13.
[目的/意义] 剖析《数据安全法》与《档案法》在规制对象、立法目的以及立法原则等方面的各自偏重和相互交叉,探讨推动两部法律协调发展的必要性和可循路径,为档案与数据后续立法提供参考。[方法/过程] 通过文献调研和比较分析,提出《数据安全法》与《档案法》两部法律协调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问题,通过域外经验借鉴,对两部法律配套下位法的制定提出建议。[结果/结论] 研究发现,两部法律从各自的管理实践出发,在档案与数据保护相关规定、档案与数据分级分类标准、档案与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的法律规制协调性不足,导致部分数据陷入"灰色地带",数据安全无从保证。文章提出:应明确档案部门在数据治理中的参与;从数据长期保存的连贯性出发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数据与档案分级标准;档案部门与数据部门协同建立重要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完善两部法律中有关个人隐私保护的内容。  相似文献   

14.
以2013年“棱镜门”事件为开端,数据信任危机不断发酵,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碎片化、缺乏互操作性以及数据本地化等问题无法消解。而依赖于数据跨境流动的数据合作、开放与共享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旋律,国际社会亟需建立国家之间的信任关系以保障数据安全、有序、可信任地跨境流动。国家之间的信任关系应以国家外交行为和价值观之感性维度为基础,由利益权衡和制度约束之理性维度的交互作用来构建。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的信任关系,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国家信任关系,终将由国家在理性地权衡利弊之下作出选择,即解决数据跨境流动信任关系缺失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而非利益。中国应立足各国数据跨境流动需求,以利益为纽带,为合作对象国提供互利的制度框架提案来与他国建立信任关系。  相似文献   

15.
大数据时代,加强档案数据开放共享监管是推动档案数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助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文章在阐释档案数据开放共享监管价值的基础上,基于前端控制与全程管理理念,围绕档案数据开放共享的准备、进行与维护阶段,构建事前防控、事中监控与事后管控三者协调运行的监管机制,并从监管环境、监管主体、监管技术等层面提出档案数据开放共享监管的实现路径,以期助益档案数据开放共享长期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6.
随着互联网技术深入变革与数据资源重要性急速提升,网络平台迅猛发展,提升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也引致了多种政治经济风险和不确定性。在数据赋能的权力结构变迁中,市场权力向占有大量数据资源的平台流动,平台权力兴起。平台权力挑战了国家数据主权的身份与权威,对网络空间国家安全与数据安全产生深刻影响。现行的政府外部强制性监管、平台内部审视性自治和官民合作协同性治理的平台治理模式在主体与工具方面均存在缺陷,难以回应数据主权视野下的治理诉求,亟需注入新的平台治理精神,以应对权力转移带来的网络空间治理结构变化。应当以数据主权为原则嵌入国家安全与主权权威的治理理念,以主权权能让渡为工具增强平台开展合法性自治的能力,同时培养以社会责任为引导的平台行为,兼顾政府监管与平台自我规制,搭建以国家权力为中心的法律制度与以平台权力为中心的平台规则的良性互动框架,追求主权安全、权责平衡、充满活力、制度正义的平台善治模式。表1。参考文献50。  相似文献   

17.
在全球竞争与国际传播转入数字空间的当下,数据资源是提升国家全球竞争地位的关键性资源和国际传播过程中信息流动的实际作用力量.后疫情时代,物理空间阻滞的不确定性进一步放大了数据资源在面向全球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中的突出优势,技术逻辑在国际传播中的作用持续增强.中国出版"走出去"也面临如何有效提升网络空间可见性的问题.文章通过提出中国出版"走出去"中的数据资源应用类型、应用价值、应用思路和应用反思等,为提升后疫情时代出版"走出去"提供了参考路径.  相似文献   

18.
[目的/意义] 研究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的特点,探讨新环境下信息安全管理范式的转型,对于中国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国家安全战略以及推动全球信息安全治理体制变革完善,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方法/过程] 对全球数据驱动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对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的规模、泛在、跨域、综合、隐性等五大特点进行归纳阐述,对基于大数据时代的中国信息安全管理范式转型和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分别进行多维度的研究论述。[结果/结论] 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正在形成新特点,中国的信息安全管理范式需要创新转型,形成新模式、新路径和新政策;全球的治理体制变革需要用"共"的价值观来推进、尊重并维护信息主权、建立反恐情报共享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19.
数据主权关乎大数据时代的国家发展机遇与总体国家安全,成为激烈争夺的新资源、国家博弈的新领域。围绕网络空间治理模式、治理主体、治理方式等问题,相关博弈主要体现为“多利益攸关方”与“多边主义”的网络空间治理模式矛盾、非政府部门主导与国家主导的网络空间治理主体矛盾、网络军备竞赛的存亡矛盾等方面。依据不同国家的数据立法安排和利益诉求,可将全球数据主权分为严格数据主权模型、宽松数据主权模型和可选数据主权模型三类。因应全球数据主权博弈态势,我国可摒弃网络空间治理模式之争,采之以实用主义态度对待;暂缓推进以联合国为主导主体的治理方式,全方位拓展大国双边多边合作,利用网状外交让国家实质性参与网络空间秩序治理;改进可选数据主权模型,从态度、制度、程度等方面构建我国数据主权战略体系。  相似文献   

20.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此,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资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开启了由国家职能部门统一管理数据的新时代。数据具有重要的主权发展价值与主权保护价值,在数据跨境流动、数字经济跨境合作成为常态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更是如此。围绕跨境数据流动带来的诸多红利,各主权国家相继出台政策维护自身利益、争夺数据资源,数据博弈趋向白热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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