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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2 毫秒
1.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刑法修正案(二)对刑法第342条的非法占用耕地罪的修正,该修正案对保护土地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阐述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司法适用中较难认定的犯罪对象和客观方面;理性思考了本罪罪名不能准确反映反映犯罪的本质特征,犯罪的结果情节规定欠明确,仅有本罪不足以对直接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给予有效的刑事惩罚。  相似文献   

2.
以江西省宜春市2021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生效判决为分析样本,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行为、罪名性质、刑罚适用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进行分析。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性质采取帮助犯的量刑规则,而非帮助行为正犯化,本罪的成立仍以主犯实施犯罪为前提,同时帮助他人实施本罪的帮助行为也将构成本罪。但在本罪的司法适用中也有对“帮助行为”“明知”进行扩张解释的嫌疑以及“情节严重”认定不统一的情形。针对以上情况,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不得随意扩张解释本罪的帮助行为的类型并统一认定“情节严重”的条件,从而真正做到公正司法,确保公民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一种常见的金融诈骗犯罪。本文针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及使用行为中的几个疑难问题予以探讨,为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本罪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4.
挪用公款是犯罪较多的一类犯罪,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三种类型的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从贪污罪或职务犯罪中分离出的一个独立罪名。本罪是特殊主体,实施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既有结果犯也有行为犯。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冒名顶替罪,但在司法实践中该罪名的适用仍处空白。法益是判断“着手”与既遂的核心,要区分本罪的各形态,就要先厘清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取得相应资格公正性。判断本罪基本犯的着手,要以目的行为“顶替”为基准;判断本罪组织、指使型犯罪的着手,关键在于对“组织、指使”的理解“。组织”就是通过招募、雇佣、纠集、引诱、介绍、强迫等手段,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冒名顶替他人三类资格的行为;“指使”就是教唆他人冒名顶替他人三类资格的行为。判断本罪是否既遂的关键在于认定本罪的性质,本罪的基本犯是行为犯,而本罪组织、指使型犯罪则是结果犯。  相似文献   

6.
选择性规范中罪名及其衍生的罪数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选择性规范中涉及犯罪主体、主观要件、客观行为和犯罪对象等要件的选择,因情而异,或因罪名的选择而为一罪;或因罪名的并列而为数罪。本文立足于罪数之标准解构刑事规范,以求刑罚理性适用。  相似文献   

7.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我国刑法中几经修改。2009年11月1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对本罪作出了具体界定。作为妨害司法罪的一个罪名,本罪在认定时特别涉及与洗钱罪的犯罪对象存在竞合时将如何区分。通过解读上述《解释》,适当结合德日赃物犯罪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可以从本罪的行为对象方面对两者作出区分,并通过探讨本罪保护法益的本质得出本罪规范存在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渎职犯罪中特定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基于其犯罪主体的特定性和对公权力公正性的危害,需要对其在司法适用中暴露出来的具体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以对本罪进行正确的适用.  相似文献   

9.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涉及到几方面的争议问题。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空白发票和已经作废、过期的真实发票;本罪犯罪主体的类型包括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两者之间应作出区分;本罪主观方面不存在间接故意;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行为时应就具体情况确定罪名;本罪犯罪数额的确定标准仍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0.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惩治非典病毒携带者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携带非典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要严格依照本罪的特征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及此罪与他罪的界限。犯罪行为人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理论上,我们还应探讨对本罪犯罪行为人可合理适用一些非刑罚方法来承担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涉及到几方面的争议问题。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空白发票和已经作废、过期的真实发票;本罪犯罪主体的类型包括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两者之间应作出区分;本罪主观方面不存在间接故意;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行为时应就具体情况确定罪名;本罪犯罪数额的确定标准仍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2.
赌博犯罪立法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现行刑法对赌博犯罪规定,存在诸如犯罪行为归纳欠严谨等问题。鉴于赌博犯罪形态的实际状况.应当将赌博犯罪分设为普通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和私自发行、销售彩票罪三个罪名。应当对未成年人、国家工作人员参赌作出特殊规定,确定单位赌博犯罪。应当提高赌博犯罪的最高刑期,加重罚金刑,取消管制刑在赌博犯罪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13.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若干理论及立法完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运用刑法理论,对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本罪的客观和主观方面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提出对该罪在刑事立法方面的修改和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一种具体的滥用职权犯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其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和间接故意。刑法第403条第2款实际上是关于本罪的单位犯罪的规定。此外,本罪认定中还可能涉及罪数形态问题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侵犯商业秘密罪可以由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疏忽大意的过失构成。故意的内容不包括对象对商业秘密的认识。税务官员、律师等特殊身份的人员,即使事先无专门的保密约定,也能构成本罪。该罪是情节犯,不是结果犯.造成重大损失是犯罪成立的标志,不是既遂的标志。该罪与其他秘密犯罪是想像竞合关系,应从一重处断;与盗窃罪是法规竞合关系,应以本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6.
在全面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背景下,司法实践中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适用呈现上升趋势。其主要原因分为两方面:首先,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不断降低入罪标准;第二,司法实践中对刑法条文具有扩大解释的趋势。为了更好地实现立法目的以及维护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应当对本罪进行限缩适用,首先,应当坚持限制解释规则,避免实务中对本罪的构成要件进行扩大解释;其次,从社会危险性和法益侵害性角度综合认定情节严重的适用标准;最后,在实务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适当扩大酌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不断细化“支付结算”的法律内涵,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  相似文献   

17.
共谋罪作为一种未完成形态犯罪,主要存在于英美刑法中。共谋罪的设立对打击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提前适用刑法来保护法益,为国家提前发动刑罚权提供了正当性依据,适应了英美国家风险社会犯罪的情势。但共谋罪也具有一定缺陷,其造成的处罚过于提前也存在滥用和任意发动刑罚权的潜在风险。鉴于共谋罪立法利弊兼具,我们应当审慎对待共谋罪立法,并根据我国犯罪态势,扬长避短,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推进我国刑法现代化。  相似文献   

18.
职务侵占罪是新《刑法》规定的一种新类型的侵犯财产之犯罪,由于本罪在我国刑法立法史上属于一种新的犯罪类型,因而理论界对本罪在构成要件、定罪量刑以及本罪与相关的侵犯财产犯罪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有着不同、甚至对立的见解。本文从职务侵占罪的定义出发,分析了职务侵占罪的主体特征.并对司法实践中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9.
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设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对传统的贪污、贿赂犯罪规定的补充。但由于该罪在罪名确定、证明责任、犯罪主体以及法定刑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争议之处,直接影响了该罪在司法适用中的社会效果。为此,从刑法理论及刑事立法上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反思、整合并加以完善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20.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客体,通说认为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各种手段向他人产生犯罪方法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本罪存在未遂与既遂之分;本罪与教唆犯具有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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