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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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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意义]在全球格局加速重构的信息化时代,经济全球化、网络全球化向纵深推进,催生出日渐频繁的跨境数据流动实践。加强跨境数据流动安全治理,是我国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研究设计/方法]借助文献研究、政策文本分析、案例研究等方法,深入探究我国跨境数据流动安全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因应策略。[结论/发现]我国跨境数据流动安全治理面临多法并轨、监管离散、风险复杂、管辖冲突等现实困境。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推进跨境数据流动安全治理的行动策略包括:坚持底线安全观,完善跨境数据流动法律规制体系;秉持共同安全观,统筹推进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监管;运用整体安全观,提升跨境数据流动风险管控效能;践行国际安全观,为全球数据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创新/价值]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因数据无序跨境流动引发的非传统安全风险,加强跨境数据流动安全治理提供实践进路参考。  相似文献   

2.
各国围绕数据主权相关的数据管理权和控制权展开激烈的角逐,严重阻碍了数字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区域合作,保持数据主权的谦抑性能够对数据主权分歧及冲突作出积极回应。文章梳理发现,各国在数据主权上呈现普遍的积极化扩张趋势,部分国家甚至衍生出扩张的激进式形态,突破了数据安全及流动的合理界限。在法理上,数据主权谦抑性对激进式扩张的协调抑制确有必要。在规则建构的合理性上,谦抑性原则要求数据主权防御主义与进攻主义实现动态均衡。我国数据本地化策略是有限理性下的优先选择,但单一的防御主义非网络强国建设的合理路径,因此我国数据主权建构应在遵循兼容性、合作共治及克己性原则的基础上,协调数据自由流动和安全流动间的不同利益诉求,实现重要数据的控制下流动与非重要数据的信任下流动。  相似文献   

3.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此,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资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开启了由国家职能部门统一管理数据的新时代。数据具有重要的主权发展价值与主权保护价值,在数据跨境流动、数字经济跨境合作成为常态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更是如此。围绕跨境数据流动带来的诸多红利,各主权国家相继出台政策维护自身利益、争夺数据资源,数据博弈趋向白热化。  相似文献   

4.
[目的/意义]长期以来,欧盟、美国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两大格局占据国际主导权;日本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新方案打破了传统格局,对中国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制定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方法/过程]运用综合分析、对比方法,对目前国内外跨境数据流动的相关研究进行分类述评,找准突破点。描述欧盟、美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两大格局及其国际影响,分析日本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新方案的理念、管辖机制、推向世界进程及对欧盟、美国格局的冲击。在中、日情况对比基础上,分析日本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新方案的优势及对中国借鉴的适用性。进而提出以"保障数据安全"为取向的中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制路径之思路。[结果/结论]结论认为,应从4个方面探索我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制的路径:坚持和贯彻"保障数据安全,数据自由流动"的基本原则与取向;实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安全的跨境数据流动管控策略;采取技术措施保障跨境数据流动安全;加强国际谈判与协作,尽力争取跨境数据流动规制话语权与主导权。  相似文献   

5.
跨境数据流动因巨大的经济价值和潜在的地缘政治风险成为数据治理议题关注的焦点。目前世界跨境数据流动处于以欧美为主导的区域性合作与妥协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下,我国推动国际跨境数据流动的多边治理合作道阻且长。文章调研欧盟、美国、日本、俄罗斯等重要组织和主权国家的跨境数据治理政策,结合双边和多边区域贸易协定,梳理国际跨境数据流动规制的内部机理,剖析全球跨境数据流动多边合作治理存在的困境,提出符合我国价值导向的变革路径。文章将跨境数据流动治理内部机理划分为规制主体、规制客体与规制手段等3个维度,分析国际跨境数据流动治理合作的价值理念互斥、监管制度模糊、区域合作碎片化的现实问题,提出以普适共赢为优先的规则制定、以独立机构为依托的第三方监管、以例外条款为补充的合作前提等3种国际跨境数据流动合作治理变革路径,为我国融入全球跨境数据流动治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刘首兵  朱泓宇 《现代传播》2023,(11):162-168
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制,是一个国家“自上而下”与“从下至上”相结合的、参与国际数据治理的战略体系,其规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国家与区域安全考量、跨境平台经济市场稳定维护与全球信息传播秩序完善等方面。在平台化时代,规制的主体论与类型学可被建构为“政府、国际组织、数字平台”等协同主体与“信息技术规制、法律规制、经济规制、社会文化规制”等在内的专业性框架。从数字地缘政治的视角看,当前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主要以数字主权之争与数据流动竞合为主要特征。在众多国际实践中,中国以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破题,不断提升规制效能和国际共识,为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提供了谋求最大公约数的“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7.
体量巨大、类型复杂、价值多元的数据资源是备受全球追捧的战略性创新要素,逐渐成为撬动金融贸易、教育科技、文化军事等全方位增长的全新杠杆,亦在超越地理界域的广泛流转中持续加大国家安全、企业利益和个人权益的风险,致使主要国家和地区陆续限制或禁止跨境数据流动。亟待基于国别维度对比欧盟保守的事前防御、美国积极的事后救济、中国谨慎的全程治理逻辑并延展至区域维度的美式数字同盟、中式数字命运共同体、全球碎片式治理的深度对照,进而勾勒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跨境数据安全治理的顶层设计,贯彻发展与安全并重原则,加强跨境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评估,建立跨境数据集中监管机制,探索完善数据跨境治理规则体系的中国方案,携手全球力量共同构建数字空间命运共同体。  相似文献   

8.
[目的/意义]对中美数据主权战略博弈态势的探明有助于消解我国数据主权保障的实践风险和理论隐忧。[方法/过程]基于所明确的数据主权战略基本内涵,构建数据主权战略博弈理论框架,根据中美现有数据主权战略文本,观察中美双方战略谋划层中博弈内生动因,进而分析在其驱动下战略实施层中双方博弈策略选择构成的博弈关键环节,据此出具我国优化数据主权战略博弈策略、寻求有效博弈均衡的路径。[结果/结论]中美间具有广阔的利益交融地带,长期非合作博弈势必减损两国博弈收益。对此,我国应在数据主权原则基础之上主动寻找中美数据主权战略利益契合点开展务实合作,发展良性竞争,避免战略对抗的不断升级,通过促进国际合作、优化国内协同、聚力技术突破、保持战略定力4条主要路径应对中美数据主权战略博弈。  相似文献   

9.
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空间环境日益复杂多变,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在数字时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把握新时代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研究面临的关键性问题对于加强我国信息安全防护大有裨益。文章立足于数字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背景,阐释了跨境数据流动治理中的数据主权安全、数据开放中的公民隐私和公共数据安全、关键信息技术研发相关的软硬件设备安全和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四个战略发展方向,剖析了各发展方向所存在的信息安全隐患,并提出了面向学界的信息安全管理研究建议。  相似文献   

10.
[目的/意义] 剖析《数据安全法》与《档案法》在规制对象、立法目的以及立法原则等方面的各自偏重和相互交叉,探讨推动两部法律协调发展的必要性和可循路径,为档案与数据后续立法提供参考。[方法/过程] 通过文献调研和比较分析,提出《数据安全法》与《档案法》两部法律协调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问题,通过域外经验借鉴,对两部法律配套下位法的制定提出建议。[结果/结论] 研究发现,两部法律从各自的管理实践出发,在档案与数据保护相关规定、档案与数据分级分类标准、档案与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的法律规制协调性不足,导致部分数据陷入"灰色地带",数据安全无从保证。文章提出:应明确档案部门在数据治理中的参与;从数据长期保存的连贯性出发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数据与档案分级标准;档案部门与数据部门协同建立重要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完善两部法律中有关个人隐私保护的内容。  相似文献   

11.
[目的/意义]针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法制缺位问题,从欧盟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制度中探求规范性经验。[方法/过程]运用网络调研方法对域外法律政策涉及的非个人数据制度进行梳理,并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展开解构,得出欧盟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制度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数字单一市场战略的内在需求和已具备数据自由流动的制度基础。[结果/结论]欧盟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废止数据本地化要求,鼓励制定数据迁移自律行为准则,允许有权机构因履行法定职责访问数据,评估《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条例》实施情况以及制定其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协调适用指南等方面。于我国而言,应该将构建非个人数据有序流动规则体系列入立法规划,并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的起草中设定个人信息可携权和非个人数据迁移权。  相似文献   

12.
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体系构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目的/意义] 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已纳入国家大数据战略。本文旨在针对国家大数据战略,提出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政策体系。[方法/过程] 采用循证政策研究方法,构建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政策体系。[结果/结论] 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政策体系分为基础设施层、数据管理层和政府治理层三个层次。基础设施层包括数据及其元数据政策、IT技术政策(包括社交媒体政策)、数据中心政策、数据平台标准指南、具备互操作性的系统政策、数据存储仓库规范等;数据管理层有数据创建与汇集政策、数据处理政策、数据归档与保存政策、数据开放和共享政策、数据获取与利用政策;政府治理层由数据安全政策、数据权益政策、公众参与政策、数据能力政策、组织支持政策、资金投入政策等构成。该体系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供了政策框架,为后续政策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方向。  相似文献   

13.
若要充分挖掘作为生产要素的数据的经济价值,须以明确的权属为前提。但数据的无形性和非排他性使其有别于传统民法意义上的“物”,且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企业数据安全和竞争利益维持、国家数据安全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多元利益冲突导致数据确权举步维艰。现有研究正逐渐确立以公权性质的数据主权和私权性质的个人数据权与企业数据权为内核的“三线数据权”框架,但并未实现数据多元利益的分割,尤其未能将个人信息权和企业数据权剥离。后续研究应着力于合理分割各方数据利益以协调三项数据权的逻辑关系,实现个人隐私与信息安全、企业数据产权明晰、国家数据安全和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对均衡。  相似文献   

14.
[目的/意义]在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和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时代背景下,数据安全治理变得极为重要,因此,聚焦复杂信息环境下的产业数据安全治理问题,探索并提出完整的产业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框架,有助于降低产业数据在供给、流通和使用全过程中的风险,推动产业数据价值有效释放和产业数字化实施进程。[方法/过程]文章在文献调研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界定了复杂信息环境下产业数据安全治理的内涵,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和数据湖技术搭建底层技术架构,提出产业数据供给端、流通端和使用端安全治理的行政手段,并构建以“核心要素-技术架构-行政手段”为核心的产业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框架。[结果/结论]文章系统性地提出了复杂信息环境下的产业数据安全治理问题、治理方法以及体系架构,以人工智能产业为例,在验证该治理体系框架可行性的同时,具体阐释了该产业数据安全治理体系运行流程及保障策略,为有效解决复杂信息环境下产业数据要素全过程中的数据安全问题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15.
文章基于对英国数据治理工作宏观背景的分析,聚焦法规制度与实践样例两个方面,认为英国数据收集内容丰富、方式灵活,数据组织与存储要求明确、标准规范,数据安全设施、人员与存储并重,数据利用范围广泛、形式多样。我国应当强化档案数据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多元主体协同联动、积极运用档案数据治理新技术,协力提升我国档案数据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16.
科学数据专业性强、开放性要求高,是特殊的数据类型.我国在科学数据的管理方面已制定了一些管理办法并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然而在科学数据安全规制上缺乏统一的规定,《数据安全法》应当对此作出回应.本文在阐述科学数据的概念、分析我国科学数据管理和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在《数据安全法》中明确科学数据安全,增加科学数据安全的相关内...  相似文献   

17.
[目的/意义]界定个人数字数据的范畴与价值,分析个人数字数据的主要类型、存储方式和面临风险,探讨以图书馆为依托的个人数字数据存档与管理的服务模式,以期为我国图书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开展私人定制的个人信息服务提供思路与借鉴。[方法/过程]综合应用网站调研法和案例分析法,以较早开展个人数字数据存档和管理服务、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美国国会图书馆、美国坎贝尔郡公共图书馆、大英图书馆以及加拿大国家图书馆和档案馆等为例,深入调查和剖析这些图书馆在个人数字数据存档与管理方面的服务方式和服务特点。[结果/结论]我国图书馆可依托其公益性服务机构的定位,凭借自身多年来在数字信息资源的组织、存储、管理与服务方面的优势经验,结合不同用户群体、不同私隐级别、不同数据类型的个人数字数据的特点,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维护管理等方面开展更具个性化的、嵌入式的个人数字数据的存档与管理服务。  相似文献   

18.
在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的背景下,数据跨境治理已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性问题。文章在对数据跨境治理的基本内涵阐释的基础上,对跨境数据治理面对的机遇和风险加以分析,指出当前数据跨境治理的主要范式,并提出我国数据跨境治理的因应策略,以回应全球数字经济时代所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19.
文章分析了小数据思维在图书馆服务定位及建设中的优势,阐明了小数据思维驱动下图书馆的建设策略,指出了小数据思维驱动下图书馆服务定位与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小数据的控制问题、小数据标准问题和数据安全问题等.  相似文献   

20.
数据主权关乎大数据时代的国家发展机遇与总体国家安全,成为激烈争夺的新资源、国家博弈的新领域。围绕网络空间治理模式、治理主体、治理方式等问题,相关博弈主要体现为“多利益攸关方”与“多边主义”的网络空间治理模式矛盾、非政府部门主导与国家主导的网络空间治理主体矛盾、网络军备竞赛的存亡矛盾等方面。依据不同国家的数据立法安排和利益诉求,可将全球数据主权分为严格数据主权模型、宽松数据主权模型和可选数据主权模型三类。因应全球数据主权博弈态势,我国可摒弃网络空间治理模式之争,采之以实用主义态度对待;暂缓推进以联合国为主导主体的治理方式,全方位拓展大国双边多边合作,利用网状外交让国家实质性参与网络空间秩序治理;改进可选数据主权模型,从态度、制度、程度等方面构建我国数据主权战略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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