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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将检察权等同于法律监督权的观点,是在法学界对检察权性质与改革进行激烈争论的背景下提出的。这种观点不仅招致了学界的批判,而且不利于检察权的合理配置。检察权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力,包括公诉权、批准逮捕权与法律监督权(含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监督权和民事行政抗诉权),法律监督权只是检察权的组成部分之一。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检察权配置受到分权制衡理论、列宁的法律监督理论以及我国检警相对分离的影响,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权配置现状.现阶段我国的检察权配置存在检察权的行政性比较明显、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权的定位是否准确等一系列问题.检察权的未来改革应当对检察权进行去行政化,并且应当削弱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权的属性,将监督权的权能回归人民代表大会,净化检察权的司法权性质.  相似文献   

3.
作为一种新型权力的监察权与作为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监察权不是司法权与行政权,也不是侦查权与审判权,而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复合性的、新型的国家权力,而检察权的性质仍然应是法律监督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正确适用是行使检察权的最终目的。监察权与检察权二者均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以及相同的产生方式、相近的名称、类似的人员级别制度、相同的内部上下级关系等。但检察权与监察权适用对象与范围不同、监督方式不同、调查权与侦查权指向不同、立案程序不同。监察权与检察权在行使过程中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做好程序衔接与协调,包括案件管辖的程序衔接、监察调查权的衔接、移送审查阶段的程序衔接、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衔接等。  相似文献   

4.
文章避开传统规范和价值分析途径,而是采用考察权力运行方式的政治学途径,来分析公诉工作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是其产生及运行的两大天然价值目标。同时,在对当前普遍的倾向性观点——检察权应该是一种基于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权进行分析反驳的基础上,认为检察权本质上是一种制约权,而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并非就是规定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权,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将职务犯罪侦查权和公诉权纳入法律监督权的范畴,都存在一种牵强附会的逻辑缺陷。文章基于权力的效用来源于权力的流畅运行这种逻辑和经验认识,分析了我国检察权在当前的情况下,如何通过有效运行来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两大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5.
检察权——无论从历史角度,还是理论角度看——都不是法律监督权。若把检察权归结为法律监督权,不仅与现代宪政、法治理念相冲突,而且也不符合科学诉讼机制的构建原理;同时在实践中,由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造成了法律监督的盲区、检法冲突、破坏控审分离原则,影响裁判中立等诸多困境。  相似文献   

6.
我国宪法检察制度若干关键问题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文本的多值逻辑使检察制度具有多重复合结构。宪法文本中的检察权属于司法权,检察权和法律监督权虽然存在交叉,但不是同一视角的概念。法律监督机关是检察院的组织性质和宪法定位,而检察机关只是对从事检察工作的国家机关的概括性意指。检察院的纵向宪法定位是国家性,但在组织结构上则属于双重性配置,检察院的领导体制是垂直领导制,各级人大只对本级检察院有监督权。  相似文献   

7.
诸多因素导致检察机关在各类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具体角色与职能的争议不断。检察机关的地位与检察权的性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元问题。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行使的检察权的实质是法律监督权。检察权的各项具体权能虽都体现法律监督的本质,但监督对象不同,因此不存在所谓检察权的具体权能与法律监督权的抵触,也不存在各权能之间的冲突。随着公众社会公共利益意识的增强,检察权的具体权能应当按照法律监督的现实需要适度扩展,如将公诉权扩展至各类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现阶段,检察机关为维护生态环境社会公共利益,应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为主,不应以支持起诉的形式直接介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相似文献   

8.
关于中国检察权属性的定位,目前存在多种学术观点。随着司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制度的作用日益凸显,检察权的定位更需要明确。从我国的宪政结构、历史传统、文化传统和社会观念等具体国情来考察,法治视野下的我国检察权定位于法律监督权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检察权可以分解多项权力,其中,侦查权与公诉权是两项至为重要的检察权,也是法律监督的重要体现。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应当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还是定位为公诉机关,一直是司法改革中有争论的问题。文章通过分析我国国家的权力结构,认为我国的检察权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权。并且指出我们一方面要分清楚检察权与立法权、司法权的界限,明确中纪委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关系,防止检察权的过分扩张;另一方面要加强检察机关的合法的法律监督职能,从而更好的打击各种犯罪。  相似文献   

10.
在社会转型与变迁背景下,行政权压制公民权社会管理模式已成为社会冲突与矛盾源头,社会管理模式创新之要旨在于改变以往的压制型管理模式,转向为法治型管理模式。检察权,作为法律监督权,介入社会管理模式创新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主要体现为缓和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内在紧张,推进行政权与公民权的法治型关系形成以及创制稳定型的权力与权利结构。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民事检察制度之具体运用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确立的检察监督制度,限制了检察权在民事诉讼领域的有效行使,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及保证诉讼公正的要求.完善民事检察制度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拓宽检察监督的范围,增加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  相似文献   

12.
加强对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权的监督和控制不仅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客观要求,也是保护被追诉人权利的现实需要,同时还是正当程序理论在侦查程序中延伸的必然结果。而我国以检察监督为主的侦查权控制方式由于存在一定缺陷,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不少弊端,所以有必要借鉴西方各国侦查权良性运作的经验,对我国的侦查权监督机制进行宏观上的设计,最终达到规范侦查权行使,保护被追诉人权利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我国检察权的本质属性是法律监督性。这种本质属性通过我国检察机关的一般性质、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方式表现出来。从检察权概念的学术争议与检察权体现的司法属性来看,检察权应承担司法职能。在提倡检察机关直接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化解社会矛盾的政治背景下,重新审视因各种原因导致检察权的行政化倾向和司法职能弱化,正确理解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在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检察权的司法功能,才能实现用检察权创新管理社会。检察权的配置与运行本是司法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深深的关系到社会管理的衔接与流畅,如果在社会管理活动中弱化或者忽视其司法职能,那必然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和路径的损失。  相似文献   

14.
在检察机关组织机构改革中,学界对检察权法律正当性的各种学说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从民主宪政思想、检察制度的发生原理及我国检察制度的理论渊源和实践经验来看,应该将检察权界定为独立的程序性国家权力。其法律正当性在于:在制度上以权力的监督制约为表征,在价值上以公平正义为追求,通过法律程序制度实现权力的监督制约,维护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5.
在行政诉讼中,存在着如何正确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问题。传统的行政诉讼理论是以"行政主体"为标准来衡量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确立的是"谁主体,谁被告"的基本原则。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诉讼关系越来越复杂,传统的理论已经不能适应这样的发展,遂有学者提出了"谁行为,谁被告"的观点。笔者认为,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应该由行政行为的性质来决定。  相似文献   

16.
当前乡镇检察室运行机制呈现独立型数量少、兼职服务型占绝对多数、机制运行依附性较强、独立履行职能差的特点,法律监督权尚未全面强化,参与创新社会管理途径并非多元。这与检察权的配置不科学有重要关系。因此,应当将职务犯罪侦查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配置,完善诉讼监督权,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权,强化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17.
审判中心不仅是一种指导思想和价值理念,更是一种制度平台,是一系列诉讼制度综合作用的合力结果。作为刑事诉讼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主体,检察权的定位及其职能发挥深刻影响着审判中心的建立及相关诉讼制度的改革。文章从正确定位检察权,积极践行客观公正义务,加强对侦查质量的监督和制约作用,逐步扩大检察机关的裁量权范围4个方面阐释对检察机关职权的再审视。  相似文献   

18.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试点到全面推开,《刑事诉讼法》相应进行重要调整,特别是以自行侦查权、机动侦查权、补充侦查权架构而成的检察侦查权体系被赋予全新的外延。检察侦查权的结构变动带来与公安侦查权、监察调查权间的关系变化和相互衔接,对检察侦查权的权力运行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在对侦查概念和检察侦查权的调整予以规范解读的基础上,有必要以全新的思路审视传统检察侦查权的职能定位,传统工具主义论已经不利于其未来发展。在检察侦查与公安侦查、监察调查的权力交涉中,可能会引发权力界限不清进而导致案件管辖不明晰、权力制约出现乏力与行权受阻乃至运行效果不佳等实践问题。因此,检察机关应当站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上,重塑侦查运行理念,优化权力间的衔接机制,在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凸显制约职能,厘清权力的运行范围与流程定位,最终实现检察侦查权在新的制度框架下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19.
将检察权性质定位于法律监督权已基本成为学界主流的观点,但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法律监督的含义还存在一些误解,需要进一步阐明。法律监督机关是我国宪法对检察机关的政治定位,检察权的宪法定性和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是两个紧密相联而又不完全一致的问题,解决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上存在的问题,必须处理好检察权与审判权的关系。审判监督应当进一步加强,监督方式包括与诉讼相关的监督和与诉讼无关的行为的监督,审判独立和检察监督两大原则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实现二者的关系协调既要保证审判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实现检察监督的法定性和实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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