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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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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理性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审判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人权保障和公正价值。我国审判监督程序在申诉制度、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和具体程序的运行等方面存在着不少弊端,亟待完善。因此,应强化当事人申诉权;取消法院主动决定再审权;明确再审的管辖、再审方式和效力;确立再审不加刑原则。  相似文献   

2.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启动主体制度的设计是再审程序功能和价值能否实现和发挥的关键所在.文章在经较借鉴一些学者观点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审判监督程序启动主体制度的改革进路进行了阐述.主张重构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主体制度,即取消法院的启动主体地位,建立再审之诉,充分保障当事人获得程序救济的同时,保留并且限制检察院的抗诉,以理顺审判权、诉权和法律监督权三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对我国启动刑事再审程序主体的合理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是法院和检察院。然而由法院主动启动刑事再审审判程序,不符合控审分离、裁判中立、控辩平等等诉讼理念和原则。因此,应该取消法院的再审启动权,将启动主体限定为检察院,使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得到真正的发挥。  相似文献   

4.
审判监督程序是在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之外而又不增加审级的一种独具特征的救济性程序。它由提起再审程序和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两个部分组成。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作为一种救济性的案件审理程序,对于纠正审判错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具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着诉讼理念落后于时代发展,启动事由和启动主体规定的过于宽泛等诸多问题。因此,直从更新司法理念,取消人民法院主动提起刑事再审程序的资格,合理界定启动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提高再审程序审理法院的级别,限制再审次数等方面加以完善,使之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服务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的审判监督程序,由于过于强调国家干预的功能、忽视当事人处分权、再审启动主体宽泛、具体程序的缺失等等原因而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与缺陷,改革我国审判监督程序已经成为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如何改革审判监督程序在学界存在诸多不同的见解,尚未形成统一意见.文章认为,以再审之诉作为制度基础的再审程序能够充分体现当事人主导程序之基本理念,将再审程序的启动权交给当事人,能实现审判监督的回归,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在再审之诉的制度构建上,文章从再审之诉的要件和审理两方面提出了初步的设想.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审判监督制度作为行政诉讼纠错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很不完备,造成了实践适用中的许多困难。构建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首先要确定在程序设定中坚持满足现实需求、审判权有限制约行政权和检察院有限参与三大原则。其次应以启动程序的主体、管辖、再审事由和检察院抗诉等方面之实践要求为归依,完成相关具体制度和理论框架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建立和发展的,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现行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因自身的缺陷已难以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文章从我国现行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弊端入手,分析指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必须做到观念更新,并在此基础上设计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9.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胝哩,决定重新进行审理的再审程序,它是一项具有补救性质的重要的诉讼制度,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正确认识我国现行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的缺陷并加以具体完善,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机制,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为纠正已生效的错误裁判,实现实体正义,需要设置审判监督程序,消灭原裁判的既判力,并重新确定新裁判;而为维护法制安定性和司法权威,又要求维持裁判的既决效力,确定的终局裁判才能解决纠纷,实现正义。因此,审判监督程序与既判力制度在表象上形成一对矛盾冲突,但二者实质上是统一的,最终目的都是为实现司法公正。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设置,为追求实质正义,过多牺牲裁判稳定性,危及裁判既判力,造成审判监督与既判力制度表面冲突凸显,而内在衡平机能降低。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制度越来越显得不堪重负;加之审判监督程序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一些误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权威。因此,应对审判监督程序加以严格限制,建立有限再审制度,使其更符合公正与效率的诉讼理论。  相似文献   

12.
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 ,对审判监督程序实行再监督不仅是必要的 ,也是可能的。审判监督程序再监督的实现 ,要求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 ;要求审判机关认真贯彻法律精神 ;要求制定专门的审判监督程序。当务之急可以先完善错案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13.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时,决定重新进行审理的再审程序。它是一项具有补救性质的重要的诉讼制度。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正确认识我国现行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的缺陷并加以具体完善,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机制,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论民事审判监督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判监督程序的发动主体、再审事由、发动时效、审理适用程序等方面的立法不足;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发动主体须单一化,发动事由须进一步明确化,发动时效期间的规定和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须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再审     
郑宇  胡传东 《红领巾》2005,(6):47-50
通过对我国行政再审概念的分析可知,我国并没有完整的再审程序,有的只是审判监督程序,而再审基于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权利救济、诉讼公正等理论有其存在的必要,针对在我国再审中存在着指导思想与两审终审制背离、申诉与申请再审混乱、启动再审的主体不明、再审管辖模糊等问题,应对再审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6.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再审程序使民事再审程序的公正性蒙上阴影。民事再审程序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 ,真正实现审判监督程序的纠错功能。  相似文献   

17.
依据刑事诉讼平等原则,刑事案件满足立案条件都应当立案,即"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区别对待要有"合理根据"。但是司法实践中,行使刑事诉讼启动权不平等情况表现为:一般民众很难启动,轻微案件很难被启动,平常期间很难启动。因此,必须要废除立案程序,将其并入侦查程序;确立对事模式的刑事诉讼启动方式;树立正当的政绩观,客观面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加强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启动程序的监督。  相似文献   

18.
《解释》允许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原审判决刑罚畸轻的规定,违背了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立法宗旨。全面贯彻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重新审判加刑条件,在发回重审制度中实行有条件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刑事诉讼法》应赋予被害人上诉权。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执行异议制度在保障执行当事人和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方面存在的不舍理性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凸现。其主要缺陷表现在:审查主体规定不清,审查程序无法可循,关于“中止执行”的规定不尽合理,在处理执行异议问题上引入的审判监督程序缺乏周密的制度体系考量,在保障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程序权利方面缺乏规定,被执行人缺乏相应的异议救济权利等。为完善执行异议制度,需从实体与程序双重角度进行设计,即为当事人创设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两种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20.
犯罪构成作为刑法理论的核心,是检察部门审查起诉和审判监督的实体法标准,是审查起诉的实体法依据和提起公诉证据标准的实体法核心,影响并制约公诉证据体系的建立;犯罪构成理论也是刑事审判监督启动的实体法标准。缺少犯罪阻却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限制了公诉价值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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