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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股东以其在公司内部所持有的股份为基础享有股东权、获得股东资格。股权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状况下所产生的一种新型权利,有限公司股权的自身性质以及可继承性等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现阶段,在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后,其原有股权、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存在较大争议。本文将试着从股份、股权、股东资格3个方面逐层分析股权以及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  相似文献   

2.
协调公司与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讨论股份公司股份继承限制条件的逻辑起点。一方面,要明确继承人可继承的范围,包括股东权利、股东义务以及股东资格;另一方面,应肯定特定条件下公司为维护自身生存权与发展权对股份继承作出一定限制的正当性。在“分离”视角下,公司与继承人之间矛盾可以得到化解。《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第167条未全面认识股份继承制度,条文过于原则,在实践中存在异化的可能。对此,需在观念上纠正其组织法定位,细化股份继承的限制条件,并完善继承人权益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3.
我和前妻离婚后,5岁的女儿随前妻一起生活。去年年底,前妻因乘坐她哥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丧生,交警部门认定她哥哥负事故全部责任。现在,前妻的娘家不愿意让我把孩子带过来抚养,也没有人向前妻的哥哥提起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请问我现在能不能把我女儿带过来抚养?另外,我能否以女儿的名义向前妻的哥哥提出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湖州王一舰王先生:《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未成年人…  相似文献   

4.
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否当然地继承该死亡股东在公司的股权问题,有人主张继承人不能当然取得股权,应区分具体情况;还有人认为继承人可以因继承而简单取得股权,新的公司法草案也持后一种观点,但强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笔者认可前一种观点.  相似文献   

5.
本文主要阐述了遗嘱的法律依据、遗嘱的有效形式、遗嘱和遗赠的区别,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公证遗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之一,它是我国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所立的遗嘱的行为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立遗嘱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遗嘱内容不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对遗嘱进行公证证明,出具法律文书,以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遗嘱。遗嘱行为的直接法律依据为《继承法》第16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我国现行《继承法》是1985年4月10日颁布实施的,由于制定于计划经济时代,立法之初受到时代和立法技术的局限使得立法过于原则化,当时公民继承的遗产大多局限于消费资料,随着经济的发展,财产的内容更趋丰富,社会实践也更加复杂,《继承法》和我国有关继承的法律制度已日显落后,导致《继承法》中所涉及到的遗嘱相关问题也出现了法律上的空白。  相似文献   

6.
公司是否具备普通合伙人资格是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问题之一.综合解读相关法条,可以发现《合伙企业法》第2、3条应构成《公司法》第15条规定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的情形.公司独立的法律人格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使得公司能够承担连带责任.而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会危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担心并不合理.为此,立法应肯认公司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相似文献   

7.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制度是公司强制解除股东资格的"惩罚措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解除股东资格"的条款被视为我国股东除名制度的开端,具有重要意义。由于股东除名制度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因此,本研究通过分析股东除名制度的适用条件归纳总结其中存在的问题,旨在提出完善内容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意味着我国只承认存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相似文献   

9.
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的设置为平衡公司内部利益关系提供了一种折衷手段。这一制度作为一种利益补救方式,它既保证了控股股东意愿的实现,又保护了持异议意见的小股东的权益,给他们以退出公司的出路。我国新《公司法》确立了这一制度,但规定的并不完备。  相似文献   

10.
有一位阿拉伯数学家,在他的妻子怀着他们的第一胎小孩时立下遗嘱:“如果我亲爱的妻子帮我生个儿子,我的儿子将继承三分之二的遗产,我的妻子将得三分之一;如果生个女儿,我的妻子将继承三分之二的遗产,我的女儿将得三分之一。”而不幸的是,在孩子出生前,这位数学家就去世了。之后,发生的事更困扰大家,他的妻子帮他生了一对龙凤胎,而问题就发生在他的遗嘱内容上。如何遵照数学家的遗嘱,将遗产分给他的妻子、儿子、女儿呢?数学家的遗嘱@文华  相似文献   

11.
公司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这是公司法的一般法理,但现代各国公司法的规定已经有所缓和。我国《公司法》对股份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规定比较明确,但是对于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的规定不十分具体,仅限于持有异议的股东请求公司回购的情况。而且立法上对这些股的分红、表决等权利的行使以及转让和注销等问题也没有规定,这导致司法实务界适用法律的困难。因此我国立法上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起源于美国,是股东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我国在2005年新《公司法》中确立了该制度,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保护不足,因此有必要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加以完善,以期更为有效地保护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  相似文献   

13.
股东资格的认定是公司法律实践中的热点问题,本文试图结合新《公司法》的规定,分别对认定股东资格的一系列标准进行分析,提出为了实现交易安全的现代商业价值,应当以股东名册为中心,在结合其他证据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认定,并有针对性地对实践中易发的几种具有典型意义的股东资格纠纷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14.
朱叶 《当代电大》2002,(1):67-69
1 填空题1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和公司。2 )两合公司是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责任 ,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3)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也可以用实物、、、作价出资。5)《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较大的 ,设立监事会 ,其成员不得少于人。监事的任期为年。6)《公司法》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必须经过或者批准。7)股份的发行 ,实行、、的原则 ,必…  相似文献   

15.
公司隐名投资者的法律地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名投资者是否具有股东资格?由于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公司法都没对如何认定股东身份进行界定,导致理论上见仁见智,在司法实践中处理也不一致,所以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也具有很强现实意义的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分析了隐名产生的原因、认定股东资格的原则、条件、及隐名投资者在各种具体情况下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6.
遗嘱是规定死者财产法律继承程序和处分权利的法律文书。遗嘱在法律意义上属于自创性文书,是死者对其拥有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愿体现,其内容对于死者的财产处置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受制于死者订立遗嘱的环境、死者的健康状态、文化程度等诸多原因,遗嘱经常出现意义不清或歧义,引发法律纠纷,因此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遗嘱订立的实际情况对遗嘱进行解释。但我国《继承法》中对于遗嘱解释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迫切需要我们对遗嘱解释的基本原则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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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是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我的父母想将他们的房屋将来由我孩子继承,应该如何办理?浙江姚先生姚先生: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由此可见,孙子女既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即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你父母只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他们的房屋遗赠给你孩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  相似文献   

18.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协议转让与股权协议转让不同,是非基于股东之间的合意或公司股东与第三人间的合意而进行的股权转让,一般是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主要包括因婚姻关系的变动引起的股权转让,因遗产继承引起的股权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发生的股权转让和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股权的非协议转让是我国《公司法》中的薄弱环节,关于这方面的设定,《公司法》少有涉及。因此,实践中关于此类问题的处理也难免出现些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主体愈加活跃,新鲜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我们应当树立问题意识,认真研究关于股权非协议转让的有关内容,对其进行完善,并在《公司法》中进行必要的规定和限制。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科技的日新月异及新兴载体的出现,因遗嘱形式问题及不同遗嘱形式之间效力问题引发的纠纷日渐增多,我国《继承法》关于遗嘱形式的规定已经无法满足实际生活的需要,难以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有鉴于此,我国宜参照其他国家的立法例,考量我国的实际情形,完善我国有关遗嘱形式的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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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遗嘱     
我国《继承法》没有对共同遗嘱作明规定,但实践中共同遗嘱却大量存在,表现为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与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两类,而只有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才具法律意义。学术界对共同遗嘱有着不同的态度,其根本原因在于这种遗嘱本身利弊兼存。从我国继承法律制度发展方向以及民间实际做法的角度看,应以承认共同遗嘱法律效力为宜。由于共同遗嘱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共同遗嘱的不同内容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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