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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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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师有偿家教,是指中小学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以各种方式给学生补课、辅导,从而获得报酬和利益的行为。当前,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已经很是流行,家教的方式也多种多样,除了在家里收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之外,还有多种形式,如在外租房,进行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2.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究竟是禁止谁开展有偿家教?不是幼儿教师和大学教师,也不是已辞职或已退休的中小学教师,而是中小学的在职教师。要想开展有偿家教,多挣外快,退休之后,你我是可以的。但是,很多在职的教师已经等不及了。为什么等不及了呢?一是因为到退休时,自己或许淡薄了名利,对身外之物的诉求较小,相反年轻时正是用钱  相似文献   

3.
日前,岳阳市教育局出台《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为的规定》,坚决叫停教师有偿家教。针对以往个别教师在双休日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有偿办班等职业行为,该市教育局作出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有偿办班等活动,情节严重者予以记大过、开除留用、开除公职等处分。同时,还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  相似文献   

4.
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在全国各地引起广泛地讨论,很多省份教育系统纷纷做出决策:一旦发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票否决,不予晋升职称,甚至解聘等措施,我省也做出了"本校在职教师不能带本校的学生的家教"之规定,可见,家教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这说明家教市场存在问题很多,我们要高度重视,开展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为家教步入正轨而努力.本文从实际出发,对有偿家教做了客观分析.  相似文献   

5.
《陕西教育》2008,(6):80-80
对于中小学存在已久且屡禁不止的有偿家教问题,陕西省安康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十不准”规定,严厉禁止公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逐渐得到学术界的关注。本文旨在通过梳理关于有偿家教的文献,对有偿家教的历史、现状、成因、利弊等方面研究作以综述和评析,从而为更深入的研究作铺垫。  相似文献   

7.
2003年春季学期开始,南京市教育局便在一些学校试点有条件开禁有偿家教,尝试对有偿家教进行规范化管理。然而,从目前的结果来看,教师们普遍处在观望之中,对此反响不大。为规范“有偿家教”市场,南京市教育部门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受聘学校的学生应恪尽职责;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应把主要精力投入本职工作,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的情况下,仅限于…  相似文献   

8.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有着存在的必然性,依靠单纯的道德建设难以奏效。面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争歧,一方面应该从制度入手对在职教师私自进行有偿家教明令禁止;另一方面,应该通过向课堂要效益、引入家教服务中心、提供志愿家教服务等路径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辅导需要。  相似文献   

9.
【事件】南京市教育局近日着手在部分区县、学校进行有偿家教试点,并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任聘学校的学生应恪尽职守;仅限于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从事有偿家教。此外,从教育公正的要求出发,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参加国家、省、市、区(县)各级学科性考试、竞赛命题及担任评委。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一律不得从事有偿家教。——2003年2月14日《江南时报》  相似文献   

10.
关于补课     
《内蒙古教育》2012,(5):18-19
美国:有的州严格规定了中小学教师业余时间不能从事有偿家教,认为在职教师做家教有悖教师道德。为使教师全力投入工作,部分地方学校规定教师不得在外工作或兼职,否则将面临解聘或不续聘的处理。  相似文献   

11.
广东省茂名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整治力度。  相似文献   

12.
《云南教育》2009,(9):3-3
新华网消息 5月15日起,辽宁将集中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公办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有偿补课、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利用补课讲新课及“课上不讲课下讲”等行为。  相似文献   

13.
8月12日,南京市61名特级教师联名向全市中小学教师发出"倾情奉献教育,拒绝有偿家教"的倡议.倡议书说:"在职教师搞家教,有损师德和师表;我的学生找家教,我的责任未尽到."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相似文献   

14.
目前,关于"在职教师是否可以从事有偿家教"成了全国上下热议的一个话题.报刊上、网络上,人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有6条,其中,"自觉抵制有偿家教"首次写入师德规范中.  相似文献   

15.
杨旭 《山东教育科研》2010,(8):11-12,18
《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国务院办公厅[2008]13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但现实中,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在一定范围存在从事有偿家教现象。  相似文献   

16.
有偿家教是指教师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有偿家教特别是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引起的社会反响很大,有偿家教该禁还是该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相似文献   

17.
岳建军 《教育科学》2012,28(2):37-40
是否应该立法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最近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许多地方纷纷采取立法手段禁止这一行为。本文认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不能够简单的用立法手段予以禁止,而应当对其加以必要的约束和限制,并对于规范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8.
马季  申玉宝 《文教资料》2014,(5):153-155
近年来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某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此持抵制态度,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若从有偿家教的“效用”视角分析,它满足了教师、家长、学生的需要,因此是合理的。作者认为不应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予以全盘否定,而应对其自身存在的散乱性进行合理规约,对在职教师的有偿家教活动提出管理建议。  相似文献   

19.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不满者甚多,赞同者不乏其人。教育部曾明确表示:坚决反对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甚至各校也频频出台禁止有偿家教的狠话狠招,但最后效果都不甚理想。禁止有偿家教,笔者认为应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教师的各项待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文规定:依法保证  相似文献   

20.
《湖北教育》2009,(12):50-50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面向社会公布了《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其中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但就在几天之后。浙江省传出消息,该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一个省份立法禁止,另一个省份则欲立法规范并有条件放开,在职教师能否进行有偿家教的问题再次成了热门话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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