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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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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公民体育权利法规建设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研究结果显示:公民时体育权利实现的认识程度较低,加强宣传,强化公民对体育功能的认识、激励公民参与体育活动、参与适合自己的体育活动是实现公民体育权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公民体育权利实现意识不强,对体育权利救助机制设置的重要性和体育权利保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地方有关体育法规制定及宣传仍然满足不了公民对体育权利实现的需要.公民对体育权利实施的法律程序缺少了解,这种现状不利于公民体育权利的顺利实现.建议:修改完善体育法;制定配套的体育法规,构建保护公民体育权利的法规体系;建立体育仲裁制度,依法解决体育纠纷等.  相似文献   

2.
试论公民体育权利的社会实现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我国公民体育权利正在由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过渡,体育权利的实现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文章运用文献资料法,借鉴法学理论,论述体育权利与人权的互动关系,对如何构建公民体育权利和如何实现公民体育权利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以来,我国公民体育权利的研究呈现出多元化趋势,既有基础理论的研究,如体育权利的内涵、性质、特征;也有具体权利的研究,如学生群体、体育劳动者及弱势群体的体育权利;还有公民体育权利实现的研究等.通过公民体育权利基本理论研究、不同群体体育权利的研究及公民体育权利实现的研究三个方面内容,总结并简要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以来体育权利研究发展的概况.  相似文献   

4.
公民体育权利是人权的基本组成部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和人权事业的发展.当前.我国政府是实现公民体育权利主要推进者,但存在政府行为"失范"等问题.亟需改革;快速发展的生产力为我国公民体育权利实现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但公民可利用的体育物质资源不充分,亟需丰富;不断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实现公民体育权利坚实的法律基础,但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而随着<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和社会的进步,公民体育权利势必逐步得到充分的实现.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人权事业的发展,加快我国迈向体育强国的步伐.  相似文献   

5.
《体育法》修改的核心是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   总被引:4,自引:4,他引:0  
体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属于宪法关于公民文化权利之范畴。鉴于我国公民体育权利实现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体育法》的修改应以保障 公民体育权利为核心,明确规定“公民享有体育运动和进行与体育相关活动的权利”,并进而统一保障主体,明确政府保障和社会保障的责任,改 《体育法》重体育事业发展的保障而轻公民体育权利实现的保障的弊端,补充对体育的个人利益保障条款,通过经费、资金保障,场所、设施保障, 人员、技术、信息、安全及其权利救济等方面的保障,并设立“国家体育文化日”,以实现公民的体育权利。  相似文献   

6.
《体育与科学》2014,(5):109-113
本文运用质性研究的范式,通过对B市L社区女性居民体育参与的调查分析,讨论城市女性居民对体育权利的认知。结果表明:从整体上来看城市女性对于体育权利的认知是模糊的;不同年龄、阶层的女性对体育权利的认知存在差异,在体育权利的实现上已退休的女性居民要明显好于正处于工作期的女性居民;女性居民对体育权利认知的背后蕴含着性别角色和社会文化期许;研究进一步认为城市女性居民体育权利认知是传统社会观念笼罩下的理想世界,原因在于:法律上对体育权利界定的模糊导致公民体育权利的整体认知不明晰,在权利享有上存在性别差异;法律、制度和观念是制约我国公民体育权利实现的障碍;"有钱有闲"是实现公民体育权利的基础。将体育权利提高到和生命权、健康权等同的位置,积极制定完善相关法律保护公民的体育权利,大力提高国家体育公共服务的能力是实现公民体育权利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7.
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归纳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公民法定体育权利和实有体育权利在现实中存在巨大差距的原因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公民体育权利实现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平等问题、充分实现问题以及公民自身的权利意识、经济状况、文化水平、闲暇时间等,并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实现公民体育权利的经济条件、政治条件、社会条件及思想条件等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8.
刘艳  谢正阳  薛原 《体育科研》2011,32(2):96-100
公民的体育权利是全民健身体系的理论基点和终极目标,全民健身体系则是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方式和有效途径。公民参与是实现民主和维护公民体育利益的重要工具,它不仅有助于公民表达自己的体育需求,而且也是公民自我教育的重要方式和公民能力提高的重要手段。在阐释了公民参与的涵义、必要性及其意义的基础上,探讨公民体育权利与全民健身事业的法律保障问题,提出了全民健身体系中公民参与的宏观条件和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9.
体育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基本权利的性质上属于受益权。体育权利的性质决定了其实现的特点。体育权利的实现依赖国家的积极给付,根本上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实力。在国家现有的财政能力和市场经济体制下,体育权利的实现格局不可能是平等化的,而只能是差序化的,只能优先部分人群和部分地区实现体育权利。现阶段限于国家的经济实力,在不可能平等地实现公民体育权利的情况下,我国宪法确定的公民体育权利还不宜在《体育法》中具体化。  相似文献   

10.
公民的体育权利是体育公共服务建设的理论基点和终极目标,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则是公民体育权利的实现方式和有效途径。公民参与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为:公民参与既是公民体育权利的重要内容,实现公共体育政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表现形式,也是实现民主和维护公民体育利益的重要工具;可行性为: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公民综合能力的不断提升为公民参与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多元选择。具体路径有:公民听证,咨询委员会,公民调查,网上征求意见,关键公众接触,由公民发起的接触、协商和斡旋等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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