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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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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问题是我国行政诉讼理论中较为薄弱的一环,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几经调整,在总体上呈现出逐步扩大的态势。但现行行政诉讼在受案范围的立法体制、可诉讼行政行为的范围等方面依然存有缺陷,致使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受到了诸多不适当的限制。因此必须打破传统受案范围理论的局限性,对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模式作合理修改,并适度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将抽象行政行为和内部人事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的做法,不但与国际发展趋势不相吻合,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带来一系列弊端。在行政诉讼制度比较完善的一些西方国家,通常只把行政立法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而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诉讼范围。现行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监督体制的缺陷要求赋予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发展现状证明,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有着一定的法律依据、理论基础、现实基础和可资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3.
内部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法》立法之初基于各种原因未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不论从理论上来说还是实践上来说,内部行政行为的不可诉的法律规定已经滞后,从而使人们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论文从内部行政行为的概念和分类着手,在分析国外对此问题的规定的基础上,阐述我国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期探索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路径和方法。  相似文献   

4.
依照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除提起行政诉讼时要求附带审查之外,相对人不得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监督体制的缺陷要求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抽象行政行为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应建立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抽象行政行为未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是我国行政诉讼立法的法律缺陷,推行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是抽象行政行为本质的要求,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完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功能是实现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6.
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中行政诉讼受案的规定,对我国司法审查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的局限性、司法审查行政行为受案范围的扩大等问题予以分析和探讨。在目前的行政立法过程中,应将抽象行政行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自由裁量等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7.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限制过于严格,有碍公民宪法权利和依法行政目标的实现,也日益暴露出与世界法治趋势不相一致的矛盾,应当予以调整。涉及公共利益损害的行政诉讼,实行“公民有权”原则,规章及以下层次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合理性问题应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缩小行政终局裁决的范围,赋予更多的行政相对人以原告诉讼资格。  相似文献   

8.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设定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一种规范体式的文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其必要性在于社会生活实践发展和实现行政诉讼立法目的的需要;其可行性在于确立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受理审查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  相似文献   

9.
也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限制过于严格 ,尤其是抽象行政行为被排出在司法审查以外。因而 ,应拓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将规章以下层次的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10.
切实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必须适当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将容易引起群体性纠纷的抽象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行政指导行为等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疏通法律救济渠道,使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随着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发展,一直排斥在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的抽象行政行为能否纳入司法审查的问题日益凸显。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来看,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都具有深刻的法理基础。从法理上来说, 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司法审查范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此外,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完善司法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从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方面来制定。  相似文献   

12.
传统行政诉讼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这种模式无法解决抽象行政行为致公益受损进行保护的问题。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现实需要出发,重点探讨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相似文献   

13.
李华  寇芳  张琳 《华章》2013,(12)
自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建立以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了明显扩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治的进步,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职权日益加强,各类行政争议也不断涌现.然而,我国相关的立法及司法解释所确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仅局限于行政法律行为,其既限制了相对人的诉权,也严重阻碍了我国行政审判制度的发展.为此,修改和完善《行政诉讼法》,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切实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4.
自1990年颁布实施以来,《行政诉讼法》对督促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其排除了对作为国家重要行政管理手段之一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不能不说是行政诉讼立法的一大缺憾。这一禁区的存在使得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得不到有效的司法监督,而现有的监督手段又过于薄弱,难以产生实质作用。针对这种状况,本文提出扩大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构想,同时就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后面临的问题作了分析并探讨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15.
为了解决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后,启动诉讼程序与审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复杂性之间的矛盾,扩大对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的救济范围,应将不服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区别于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将其划分为程序适格原告和实体适格原告,以期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行政合同的特征区别于民事合同和一般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合同在行政诉讼中存在五个难点:行政合同能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它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不明确;行政合同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能否适用合同法原则;是否应当赋予行政机关一方当事人诉权问题不明确;调解原则能否在行政合同诉讼中适用。  相似文献   

17.
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时一般遵循法定原则;在行政立法上,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可诉范围之外。这种诉讼体制严重妨碍了公司政治权利的保护。建议顺应大多数现代国家简化司法审查形式、扩大司法审查范围的发展趋势,对行政受案范围采取非法定原则,将大多数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方式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审查范围有限、非司法性审查机制程序缺乏及行政相对方的参与权虚置.相关制度缺陷导致行政相对人权益难以获得有效救济,将抽象行政行为逐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完善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制度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19.
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时一般遵循法定原则;在行政立法上,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可诉范围之外。这种诉讼体制严重妨碍了公司政治权利的保护。建议顺应大多数现代国家简化司法审查形式、扩大司法审查范围的发展趋势,对行政受案范围采取非法定原则,将大多数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20.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符合现代行政法治精神。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行政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方式,使其实际上拥有了对除行政法规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要以附带性审查为主要模式;赋予人民法院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后,对具体行政行为要作相应处理;确立有效的诉讼管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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