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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喆 《科学.经济.社会》2007,25(1):105-109
物权公信力原则是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则且为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其适用受到严格的限制,表见物权和真实物权的背离是公信力原则适用的基本逻辑前提,而能够主张公信力原则保护的,限于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物权的善意取得人,表见权利人则并不受其保护。此外,公信力原则只为善意者的利益而存在,不关涉其不利益,且与表见权利本身紧密相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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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作为特殊动产,在物权属性、占有、取得与消灭上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货币仅能成立所有权,但其所有权权能受限;又因货币占有所有一致,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违法取得时例外,占有人不取得所有权,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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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物权行为的概念出发,主要论证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区分原则和无因性原则,认为物权行为区别于债权行为,二者是不同的法律事实,债权行为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物权行为的无效。随着物权行为理论的深入研究,其科学和理性必将会被我国学者所接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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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作为物权行为理论的核心,强调物权独立意思的存在,论证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进而确定了物权行为作为独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和法律价值。针对部分学者反对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观点,笔者将逐一分析,阐明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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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善意取得制度充分发挥了留置权的担保功能,维护了占有的公示效力,保障了交易安全。从留置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出发,建议应明确设立留置权善意取得制度,并指出留置权善意取得制度应包括五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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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制定的《物权法》将占有制度单独分编,与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并举,形成了我国的物权法体系。事实上,将占有制度作为一编单独规定,一方面,体现了占有制度在物权法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它是时效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前提。我国《物权法》将其单独规定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物权立法的进步;但是另一方面,占有制度在我国的物权立法中仅占五条的篇幅,许多诸如时效取得制度并未规定。这不得不说是我国物权立法的一大缺憾。本文以物权法原理为基点,浅析我国《物权法》中的占有制度,指出占有作为一种权利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并简要评价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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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活动的动态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传统的善意取得理论中,该制度只适用于动产而不适用于不动产。而我国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同时它将作为物权法制度的一个特色载入历史,并对我国以后要制定的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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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活动的动态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传统的善意取得理论中,该制度只适用于动产而不适用于不动产。而我国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同时它将作为物权法制度的一个特色载入历史,并对我国以后要制定的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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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权法草案》的起草过程中,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成为一个争论颇大的问题。由于涉及到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学者就此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本文以田士永博士的专著《物权理论研究——以中国法和德国法中所有权变动的比较为中心》为切入点,就对此书中的观点进行总结和评析,进而对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问题提出自己浅薄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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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善意取得仅限于动产,即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一般须登记,以登记作为其公示方法,出让时须出示其权利证书。对于不动产物权变动,我国采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债权合同加过户登记的债权形式主义。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信力使社会公众相信登记物权人(登记名义人)享有物权,而与之交易。该相对人支付合理对价,即为善意第三人。法律应当保护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的、信赖利益。因不动产善意取得而丧失物权的真正权利人,可以通过异议登记、更正、起诉登记名义人赔偿损失、要求国家赔偿等方法,维护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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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契约的效力包括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内外部效力之间虽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同时二者又具有一定关联性,即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制约其外部效力,其外部效力也制约着其内部效力。由于各国债权转让契约内外效力关系及其制度设计与其物权变动模式相关,所以我国的债权转让契约的内外效力关系及其制度设计又具有自己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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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登记保障的是针对将来物权变动的请求权,我国学者对此项权利性质的认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缺陷。但从公法视角来探讨一般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商品房预售登记具有行政确认行为的性质,且登记权利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出于交易安全考虑赋予其有对抗第三人效力的特殊债权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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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梅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23):19-20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票据法的生命力所在.本文在分析票据行为无因性内涵、表现及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票据法坚持了票据无因性原则,并对票据行为无因性被突破这一观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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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夫妻共有房产单方抵押的效力问题至今仍然为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处理相关效力问题的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夫妻双方是否实为知情,并了解交易方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并已履行相应的关注义务。文章通过对建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