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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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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公信力原则是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则且为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其适用受到严格的限制,表见物权和真实物权的背离是公信力原则适用的基本逻辑前提,而能够主张公信力原则保护的,限于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物权的善意取得人,表见权利人则并不受其保护。此外,公信力原则只为善意者的利益而存在,不关涉其不利益,且与表见权利本身紧密相关。  相似文献   

2.
货币作为特殊动产,在物权属性、占有、取得与消灭上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货币仅能成立所有权,但其所有权权能受限;又因货币占有所有一致,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违法取得时例外,占有人不取得所有权,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3.
善意取得制度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久莉 《中国科技信息》2006,13(19):296-298,300
本文从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出发,对善意取得理论依据进行了阐述,本文的重点在以不动产和担保物权为代表的特殊善意取得制度上,较全面地论述了将不动产与担保物权纳入善意取得制度的必要性,最后本文对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立法进行简要回顾并对完善善意取得法律体系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文章从物权行为的概念出发,主要论证了物权行为理论的区分原则和无因性原则,认为物权行为区别于债权行为,二者是不同的法律事实,债权行为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物权行为的无效。随着物权行为理论的深入研究,其科学和理性必将会被我国学者所接受。  相似文献   

5.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作为物权行为理论的核心,强调物权独立意思的存在,论证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进而确定了物权行为作为独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和法律价值。针对部分学者反对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观点,笔者将逐一分析,阐明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6.
在物权法中其必须要依据三大原则进行,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及公示公信,因此在现有的物权登记制度中必须要进行公证,物权登记制度必须要在公证的基础上执行,这也决定了在公证制度执行的过程中会对物权登记制度产生影响,因此在这二者衔接的过程中必须要通过其制度体系、管理控制等方面来保证两者之间衔接的有效性,以下从公证原则及物权登记制度的内容及含义进行分析,找出公证在物权登记制度中所起到的作用,并提出如何保证二者之间衔接的顺利性。  相似文献   

7.
留置权善意取得制度充分发挥了留置权的担保功能,维护了占有的公示效力,保障了交易安全。从留置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出发,建议应明确设立留置权善意取得制度,并指出留置权善意取得制度应包括五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8.
浅谈票据无因性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行为即票据法律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在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其中无因性即是不可忽视的特点之一。现实生活中的票据行为大都是根据买卖等交易行为为基础,但从法律角度上看,票据行为是根据自身的要件产生效力的,不受基础关系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刘正明  郭宾 《今日科苑》2010,(2):150-150
我国新制定的《物权法》将占有制度单独分编,与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并举,形成了我国的物权法体系。事实上,将占有制度作为一编单独规定,一方面,体现了占有制度在物权法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它是时效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前提。我国《物权法》将其单独规定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物权立法的进步;但是另一方面,占有制度在我国的物权立法中仅占五条的篇幅,许多诸如时效取得制度并未规定。这不得不说是我国物权立法的一大缺憾。本文以物权法原理为基点,浅析我国《物权法》中的占有制度,指出占有作为一种权利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并简要评价之。  相似文献   

10.
祝庆梦 《科技广场》2007,(2):240-242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尚未建立完整的善意取得制度,这无疑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大缺陷。为完善民法物权制度,顺应世界民法发展潮流,我国需要建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因此,深入研究和探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为制定未来的中国物权法作理论准备,已成为民法学上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我国将要制定的物权法中,应该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1.
蒋岚 《科技创业月刊》2008,21(5):114-115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理论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在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方面有重要作用。就善意取得制度的起源、基本功能、构成要件及其效力等理论问题作了系统的研究。  相似文献   

12.
武文婷 《金秋科苑》2011,(10):160-161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活动的动态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传统的善意取得理论中,该制度只适用于动产而不适用于不动产。而我国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同时它将作为物权法制度的一个特色载入历史,并对我国以后要制定的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3.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活动的动态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传统的善意取得理论中,该制度只适用于动产而不适用于不动产。而我国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同时它将作为物权法制度的一个特色载入历史,并对我国以后要制定的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4.
在《物权法草案》的起草过程中,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成为一个争论颇大的问题。由于涉及到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学者就此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本文以田士永博士的专著《物权理论研究——以中国法和德国法中所有权变动的比较为中心》为切入点,就对此书中的观点进行总结和评析,进而对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问题提出自己浅薄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雷蕾 《今日科苑》2010,(12):172-172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善意取得仅限于动产,即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一般须登记,以登记作为其公示方法,出让时须出示其权利证书。对于不动产物权变动,我国采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债权合同加过户登记的债权形式主义。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信力使社会公众相信登记物权人(登记名义人)享有物权,而与之交易。该相对人支付合理对价,即为善意第三人。法律应当保护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的、信赖利益。因不动产善意取得而丧失物权的真正权利人,可以通过异议登记、更正、起诉登记名义人赔偿损失、要求国家赔偿等方法,维护权益。  相似文献   

16.
《科技风》2016,(11)
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排除,是指善意取得的原因行为若存在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如危及到了公共利益、公序良俗等不可受损的利益而归于无效,或者是因为受让人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法定行为而予以撤销的情形,即便是受让人善意信赖财产处分人享有处分权,也不予认定为构成善意取得而应予以排除适用的制度。  相似文献   

17.
债权转让契约的效力包括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内外部效力之间虽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同时二者又具有一定关联性,即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制约其外部效力,其外部效力也制约着其内部效力。由于各国债权转让契约内外效力关系及其制度设计与其物权变动模式相关,所以我国的债权转让契约的内外效力关系及其制度设计又具有自己的特点。  相似文献   

18.
商品房预售登记保障的是针对将来物权变动的请求权,我国学者对此项权利性质的认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缺陷。但从公法视角来探讨一般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商品房预售登记具有行政确认行为的性质,且登记权利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出于交易安全考虑赋予其有对抗第三人效力的特殊债权请求权。  相似文献   

19.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票据法的生命力所在.本文在分析票据行为无因性内涵、表现及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票据法坚持了票据无因性原则,并对票据行为无因性被突破这一观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梁海燕 《大众科技》2013,(8):151-152
由于夫妻共有房产单方抵押的效力问题至今仍然为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处理相关效力问题的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夫妻双方是否实为知情,并了解交易方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并已履行相应的关注义务。文章通过对建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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