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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期以来,农村教育现代化是在城强乡弱语境下展开的,农村教育现代化在一定程度上面临自信危机,提升自信是农村教育现代化推进的重要议题.乡村振兴特别是乡村振兴对接脱贫攻坚背景下,亟须重新思考农村教育现代化自信问题,不断加强价值自信、实践自信与理论自信.在价值定位上,农村教育现代化需要从其目标群体规模、服务对象功能以及自身人类学意义方面,加强农村教育现代化价值重要性挖掘,确立价值自信.在实践改进上,农村教育现代化需要反思输血式现代化,优化"在地化"现代化,探索共生型现代化,推进农村教育实践思维方式反思,提升实践自信.在理论探索上,农村教育现代化在其方法论上,需要推进逻辑思辨、经验行动、实证实验的农村教育现代化理论建设,强化农村教育现代化理论规范自觉,增强理论自信. 相似文献
2.
高等院校师德师风建设仅仅靠个人修养、行业自律或"榜样"的示范是远远不够的.师德师风的功利和浮躁困境,主要缘于法律与制度的缺失.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构建一种以法治秩序和公民义务为基础的,崇尚真、善、美的师德师风规范,正逐步确立为师者的伦理自觉. 相似文献
3.
李卫华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9,(Z1):51-52
法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其内含价值判断的因子已为绝大多数学者一致认可。这种价值判断,在司法领域中,不仅表现在法律规范的选择上,而且还体现在案件事实确定的过程中,因此,我们需要将目光不断的流转往返于事实和规范之间,从而得出结论。在这一过程中,为了避免主体价值判断的任意性对于"同样情形同样处理"的形式正义的破坏,我们需要为每一个结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提供论证,从而限制了价值判断的影响。阿列克西的法律论证理论以普遍实践规则为基础,来建构自己的程序性法律论证理论,从而将法官的主观价值压制到了最低,最大化实现了价值判断的客观化。 相似文献
4.
尹建国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4(6)
基于立法授权和语言自身的"开放结构"等主客观原因,不确定法律概念在各类行政法规范中大量存在.行政法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可区分为"经验性"和"价值性"不确定法律概念两种基本类型.前者的具体化可通过引用证据加以证明,后者的具体化则一般需通过法律解释或价值补充等手段加以实现.行政主体对经验性不确定法律概念一般不享有判断余地,但对价值性不确定法律概念所作出的具体化结论则应得到司法机关的高度尊重. 相似文献
5.
张帅梁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0,26(8)
法律行为作为私法自治的工具,不仅要受到来自民法内部自治规范的对于行为"权限"的限制,同时还要接受国家管制规范对于行为的"内容"制约.<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作为一项引致条款,本身并不具有实质性内容,而是作为沟通公法与私法的通道存在的.该项中的"法律"指的是公法上的强制性规范.通过引致规范的作用,该"法律"不仅在私法领域实现了公法管制的效力,还可产生私法上的效力.因此,法官在裁判此类民事行为的效力时,应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在法的价值间进行客观公正的取舍. 相似文献
6.
法律的规范有效性之源——解读罗尔斯与哈贝马斯道德哲学在法哲学中的延伸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肖小芳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36(5):77-80
法律的规范有效性从何而来?罗尔斯遵循契约模式的程序建构路向,以其正义论为基础,认为法律的规范有效性根源于正义原则.哈贝马斯则遵循商谈模式的程序建构路向,认为法律的规范有效性来源于民主的立法程序,主张法律的有效性是事实性与规范有效性的内在统一.该文主要梳理了罗尔斯和哈贝马斯在法律的规范有效性问题上的解释路径,并对之作出简要评析. 相似文献
7.
周向阳 《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08,24(5)
法律控制是明代打击邪教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明朝国家大典《大明律》及修订的条例的"礼律"、"刑律"等篇目中,有着惩治邪教的多款法律规范。而且,明代皇帝还通过颁发敕令、谕旨等特别规范,加重对邪教的打击力度。从而形成了以《大明律》为基础,各种法律形式加以补充、完善的关于惩治邪教的严密的法律网络。 相似文献
8.
薛靖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4,5(10):70-72
法律文化是在一定历史时期沉淀下来的支配法律实践活动的群体性法律价值观以及这种价值被社会化的过程或方法.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要求.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法律的现代化,不仅是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化的冲突与交流、融合与发展的过程,而且也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的冲突与交流、融合与发展的过程.我们必须致力于在本土法律文化的发展中体现法律文化世界性潮流的方向与特征. 相似文献
9.
张金花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0(3):138-142
广告规范机制是适应广告规范化要求提出的一种规范和监管广告活动的工作模式或方式.我国的广告规范机制应由法律规范、行政管理、道德规范和社会监督四部分构成.以法律规范为主导,以行政规范为主干,以道德自律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保障,相辅相成,互动互补.广告规范机制的良性运行,需要建立科学的广告监管体系和评估体系. 相似文献
10.
孙凌云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4):46-4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基本价值是公平和效率。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法律价值取向向公平过度倾斜,已经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现阶段我国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法律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1.
黄长健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8,22(11):50-53
公民伦理作为现代法治的伦理基础,在独立主体精神、权利与义务统一精神、契约精神、社会正义精神以及市俗伦理精神诸方面为法制现代化提供价值合理性和道德正当性的支持与引导。市场经济不成熟、民主宪政不足以及传统宗法伦理的消极影响严重制约我国公民伦理的发育,使得法制现代化深层乏力。实现法制现代化,须致力于培育公民社会,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以法治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实现公民道德和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2.
罗绍林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3(1):54-5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信仰是其内在要求,其必要性表现在它是民众守法的内在动因,是执法者公正执法的主观需要,是市场经济建设的精神基础,是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3.
14.
童伟华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5(1):78-86
刑法是保障法,是第二次保护的规范。刑法调整的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而是经民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调整过的社会关系即法律关系,因此,犯罪客体的本体应当是法律关系而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具有广泛性、重大性、多重法律属性等特点。犯罪客体属于判断而不是概念的范畴,其内容是“行为对法律关系的破坏性”即行为的违法性。犯罪客体的实质是就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15.
季秀平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7(5):632-636,663
在传统民法中,信用具有道德评价和经济评价的双重含义,而在现代民法中,信用与商誉均指他人对民商事主体经济方面的评价.信用侧重于对民事主体偿债能力的评价,商誉则泛指对商事主体综合经济素质的评价.在传统民法中信用权具有人格权的法律属性,而在现代民法中,信用权与商誉权则同属于无形财产权的范畴.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只规定信用权而不规定商誉权,以突出立法对全社会经济信用树立的倡导、指引与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6.
郭剑平 《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9,(1):109-112
传统法律秩序与现代法律秩序有其不同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的法律文化匹配。在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表层结构的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已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深层结构的法律文化的现代化的实现正面临着巨大的阻力。在法治的框架下,作为公民社会一个重要主体的社团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有利于我国现代法律秩序所诉求的深层结构法律文化的获致。 相似文献
17.
韩荣和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20,(2):157-163
作为大课题的“精神权利法”,目前存在着民法、著作权法两种法律制度形式,不同国家民法典采取“合二而一”与“一分为二”的处理模式。它们之间主要通过“人格权”“精神属性”等连接点建立联系,又在定义与范畴、主体与客体、确定性与从属性等多个方面有所区别。通过比较看出,从理论或制度层面确立民法中精神权利制度的法律意义和价值更大,更能全面保护人的精神利益。 相似文献
18.
要解决公务员的行政法律责任问题,首先必须深入论证公务员法律地位的合理性,为公务员承担法律责任寻找合理依据。其次是要构建一个相对合理的责任体系,使对违法和不当行使行政权力的公务员的责任追究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9.
民法的法典化条件已经成熟,似乎成为学界在探讨民法典制定时共同的理论假设。因此,学界对民法法典化的条件问题或避而不谈,或谈之甚少且不深入,难以让人信服。目前学界将绝大部分精力放在关注民法典的体系设计及具体制度的创设等内容上,并希望在1800年前后的《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前后的《德国民法典》的大陆法系上,于2000年前后制定一部引领21世纪潮流的最先进的《中国民法典》。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背景、民法学理论积淀以及民法实践等方面的考察,得出当前并不存在孕育民法法典化的成熟土壤的结论,进而提出民法界应当戒急勿躁,深入民间调查,厚实民法理论,为最终民法典的实现做出实在而有益的工作。 相似文献
20.
依法治国与法律价值体系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群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9(1):18-25,38
法律价值就是法的存在,作用及其发展满足人的主体需要的一系列属性。它包括实质价值和形式价值两个层面。认识和研究法律价值,有助于调动人们对立法,执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并投身于法律运行的各个环节,有助于从观念到行动使法治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中国传统与现代法律价值精神存在相互冲突的因素,必须在建设现代法治国家中,摒弃传统法律价值中的沉渣和糟粕,大胆借鉴人类一切文明成果,使中国法律价值实现从传统向现代的历史转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