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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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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的伟大制度创造和创举。作为一种全新的制度设计,这部法律开创了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的制度体系;通过赋予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央立法权事项上制定法规的权力,创立了海南自贸港法规这一立法新类;创造性地确立了海南自贸港实行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开放制度;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我国法治做出的重大发展和创新,为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理顺其与内地之间的法律关系,特别是为海南自贸港摆脱不相适应的体制束缚,开展所需要的制度集成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  相似文献   

2.
税收立法权是立法权在税收领域的延伸,是关于税收事项立法的权力,其权力配置包括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纵向配置以及中央各部门之间的横向配置。税收立法权配置制既要满足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又要遵循一国的立法体制。我国税收立法权配置纵向地方权力严重缺乏,与地方政府职责不相称;横向税收立法权过多地由行政部门行使,有悖于我国立法体制以及立法规范。因此,有必要有限制地扩大地方税收立法权限,同时严格规制税收行政立法。  相似文献   

3.
当代中国实行的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地方行使一定的立法权,是当代中国立法权限划分中一个突出的特点和一个显著的进步.当代中国立法权限的划分及地方立法权限的扩展,有其内在的国情根据,也需要加以相应完善.该研究对一般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经济特区地方立法的完善作出了理论分析,提出了完善化建言.  相似文献   

4.
关于经济特区法规的效力等级问题,相关立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导致了理论上的争议和司法实践的困境。根据法制统一原则的要求,作为一种特殊的地方立法,经济特区法规的效力等级应当低于作为中央立法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5.
地方立法包括民族自治立法、一般行政区立法、特别行政区立法、经济特区立法.自治立法权是民族自治地方所享有的自治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有效行使对能够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维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确认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区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与其他地区立法权,对于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民族法治建设、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监察立法权具有制定一般性规范的权力能力,从而在规则创制维度强化了监察权。约束监察失控风险并规制监察立法权,应在权力源头上警惕"功能代偿"实践逻辑所揭示出的人大立法功能的系统性不足。及时满足监察职权须以"法律"形式具体化的宪定要求。在权力行使上确立"人大的法规创造力原则",明晰国家监委就领导性管理事项立法的创制性立法权限,防止创制性立法侵入监督性管理事项的领域。认知"一般授权+解禁授权+专门授权"的配权结构,释明国家监委无权行使授权性立法权限,进而通过更新法律保留清单预防授权性立法权限被僭越之风险。  相似文献   

7.
现行高三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6月第2版)第25页谈到:“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这里出现了国家立法权(狭义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第35页谈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中第二方面:立法权,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这种立法是地方性的。”此外,学生在今后的学习中还遇到“国家、地方的行政法规、条例、规章等”。这些,学生易混易错,有必要澄清。  相似文献   

8.
分析经济特区“一市两法”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及扩大特区立法实施范围的必要性,论述在经济特区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进行体制创新的极端重要性,用好立法权将对深圳未来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9.
一、海南经济发展的双重意义1、1 海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海南岛是中国的经济特区。与中国大陆的其它省份相比,它是一个经济特区,可以享受特殊的政策优惠;与中国大陆的其它经济特区相比,它又享有省一级行政区域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可使其优惠政策规范化、法律化.海南的  相似文献   

10.
我国立法体制重视立法的灵活性,原则性,但对中央与地方立法事项、立法权限未作划分民事基本法律的立法权属于国家,地方有民事法律的补充权。地方民事立法不得与国家民事法律相冲突,不得将私法问题公法化。地方立法在物权制度,民事程序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优化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深层次“放管服”变革。三亚作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要支点城市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高地,需要以非常规的效率和改革措施打造一流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自2021年2月三亚市发布《三亚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以来,三亚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坚持系统谋划和解决实际问题,对标先进,注重打造“三亚经验”,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以重点领域改革集成释放市场活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文章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大制度集成创新力度,大幅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等提出了优化三亚营商环境的路径。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H省S市立法权行使的实证分析,可以发现我国设区的市立法权行使面临的共性问题。为了尽快将S市立法权行使纳入法治化轨道,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而全方位确保立法质量。只有保证设区的市的立法质量,才能全面彰显地方特色,进而有效解决当地经济社会等领域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项秉健 《上海教育》2011,(10):35-35
《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实施,在国民教育体系法律法规建设相对完善、成人继续教育依然基本无法可依的状况下,作为一项地方性终身教育法规率先问世,其所发生的示范作用和创新意义无可估量。我国改革后的立法体制,既不同于联邦制国家,也不同于单一制国家,而是中央领导下的多层次立法体制。我国的地方立法权仅限于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  相似文献   

14.
自1980年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开始,截至2014年底,湖北省级人大走过了三十五年的立法历程。其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起步探索阶段(1980—1992),该阶段立法总体显示出初创时期的特征,关于地方政权建设立法比较多,法规性决议较多,法规名称多样化,文本结构不统一,立法程序相对比较简单;二是快速发展阶段(1993—2007),立法数量多,速度快,在内容上侧重经济立法,同时开展了立法规划,关注公民对地方立法的参与。三是逐渐规范完善阶段(2008—2014),注意经济、社会、生态等立法的协调,积极行使先行先试立法,加强法规的修改与废止,重视法规的后期保障与实施。  相似文献   

15.
我国地方政府立法权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章依据《立法法》中对立法事项的明确规定,分析地方政府立法权的内涵,旨在探索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和政府行政行为的相互关系,从而明确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权限划分,充分保障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6.
“地方政府立法说“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政府立法说”认为,地方政府具有地方立法职权,笔者认为,不宜肯定“地方政府立法说”,主要因为,第一,现行宪法和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没有规定地方政府具有立法权;第二,根据现行宪法、组织法、立法法规定,国务院制定行政规章的权力对于地方下令没有传递性;第三,“地方下令立法说”将地方下令在地方立法中的“参与”作用上升或夸大到行使“立法职权”的意义上,在某种程度上分割或肢解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权,有违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意;第四,把地方立法权交由地方下令行使不利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顺利行使各自的法定职权。  相似文献   

17.
终身教育已是一个全球化议题,它成为融入各领域职业发展及推进社会整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知识更新速度的不断加快,终身教育的制度保障因其对终身教育公平化、学习资源共享化、通过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突出影响,成为我国自上而下各级政府共同关注的内容。厦门市作为我国经济特区之一,在终身教育的制度建设上政府给予了相当的重视,成绩卓然,但在终身教育的法制化进程上,并无优势,厦门市可以考虑利用已有的其他省市有关终身教育的地方性立法经验,进行厦门市终身教育的地方立法,并利用特殊的地方立法权弥补福建省终身教育地方法规的不完善,进而促进有关终身教育地方立法及国家立法的进程。  相似文献   

18.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强调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这要求地方结合实际修订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当前,职业教育地方立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地方立法章节不完善,内容偏少;二是地方立法内容与新《职业教育法》不一致;三是地方立法权限范围不清,立法变通权行使不足。对地方立法进行优化,可通过完善职业教育地方立法的基本结构,丰富地方立法内涵;修订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内容,避免与上位法产生冲突;明确职业教育地方立法权限范围,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特区立法机关积极行使立法变通权,以适应新《职业教育法》的要求,推进职业教育地方立法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9.
我国是一个封建专制传统根深蒂固的国家,权力在社会生活中起支配性作用,从而导致行政权力的扩张和泛法化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非常明显,行政权力不断渗入立法领域,并通过立法议案和人事参与等方式实现对立法的控制,籍授权立法获得一定的立法权,并通过行政法规、规章取代法的部分作用。  相似文献   

20.
税收授权立法应包括授予地方税收立法权。在我国,授予地方税收立法权是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适应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需要,并且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在授予地方税收立法权时要维护法制的统一,不得破坏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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