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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犯罪的主观方面内容的重视是资产阶级启蒙思想运动以来刑法思想的一大进步,也是区分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主要根据。但是由于法律文化的差异,各国对犯罪主观方面的界定并不相同。正确地认识这种差别,对于研究各国刑法,特别是对于我国在“一国两制”的政体和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吸收世界法律文明,促进法律文化的交流有着积极意义。本文试图通过比较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刑法在犯罪主观方面内容的差别,意在为学界研究分析犯罪主观方面提供一个基本线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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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洪涛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136-138
贿赂犯罪是当前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大问题,对其的遏制与打击是一项全方位的合作问题。本文通过现行刑法有关贿赂犯罪客观方面规定的解读与评析,发现我国贿赂犯罪客观方面立法规定上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我国贿赂犯罪客观方面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赖薇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5,21(9):53-54,60
本文在比较国内外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于环境污染犯罪主观方面认定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刑法对此应采取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这一制度可兼顾刑法主客观一致原则和环境问题的严峻性,是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4.
姚远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5,24(4):160-160,F003
侵占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单位应当是该罪的犯罪主体;侵占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其中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产生在持有之前或持有之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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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珂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2):45-48
事故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事故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然而中外刑法对事故犯罪客观方面存在不同的界定,对中外刑法事故犯罪客观方面进行比较,有助于正确界定事故犯罪的客观方面,进而促进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文章认为,事故犯罪的客观方面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标准形态的事故犯罪与非标准形态的事故犯罪,以此为基点,对事故犯罪客观方面进行了比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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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秋云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21(5):28-31
1997年的新刑法在第30条和第31条,对单位犯罪和单位犯罪的处罚制度做了规定,这是刑法理论界的重大突破。单位未完成形态问题是构建单位犯罪理论体系的重要部分,不论在刑法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正确认定单位犯罪有着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刘运宏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0(4):30-32,41
从犯罪构成上看,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是故障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或公有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主体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其它方式非法占有公共或公有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从而使公共或公有财物的所有权和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遭到破坏。 相似文献
9.
孙勇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11,27(1):85-88
刑法的谦抑性是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用刑法予以调整。在强调权利本位的今天,刑法的谦抑性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过分强调刑法的谦抑性会使刑法缺少威慑力而不能有效地遏制犯罪、保护公民的权利,会出现犯罪猖獗的现象,从而使刑法不得不为了遏制猖獗的犯罪而变得更加严厉。因此我们也应关注刑法谦抑的相对性,不能过分软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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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是我国学术界争议最多的问题之一。本文循着我国学者们在因果关系研究的踪迹,从比较的角度,阐述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研究的不足之处。最后导出自己的一孔之见: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1.
肖松平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6):76-77
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自主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视为单位犯罪是刑法谦抑性的体现和要求.对单位实施的刑法分则未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危害行为以个人犯罪论处,是完全正当的,并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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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诗忠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8(1):120-121
盗窃罪的主观必备要件应包括两个 ,即犯罪故意和犯罪目的。这在我国刑法学界已居于通说地位。[1 ]将犯罪目的作为盗窃罪的主观要件之一 ,在我国刑法学界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5 0年代前后 ,由于对刑法理论缺乏系统研究 ,所以无论是刑法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部门 ,都没有注意盗窃目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 195 6年 2月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的罪名 ,刑种和量刑幅度的初步总结 (初稿 )”中 ,给盗窃罪下的定义是“犯罪者故意地把他人所有财物违法地取走 ,其取走的手段主要是秘密的 ,但也有乘人不备而公开抢夺的。”[2 ] 根本未提及盗窃罪的犯罪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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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47-55
当前刑法前置化趋势明显,刑事违法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关系变得模糊,是移植域外的二元化定罪模式,还是坚守我国的一元化定罪模式,对于该问题的处理会有重大影响。通过犯罪圈划定的事实与价值、概念与类型、内部与关联的思维模式,立足国情的反社会行为、立法明确与守法回应的评判以及与相关理论制度的关联考察,我国定量模式不必重构,对刑法前置化的解决理应在立法定量因素存续下,遵循比例化原则,从遏制立法前置化与司法前置化两方面作更为精细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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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主体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但什么样的组织才能成为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主体,则值得探讨。对于私营企业,一概否认或承认其单位犯罪主体地位都是不正确的,应当根据其人格的独立程度来确定是否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的分支机构在主体资格上符合刑法中的单位的特征时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的内设机构,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位犯罪论。筹建中的单位如果具备了法律上的人格,且其实施的犯罪与单位筹建事务有关联,是单位犯罪。境外公司、企业,如符合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的认定标准,应当以单位犯罪论. 相似文献
18.
周舟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2):21-26
将我国刑法中所谓单罚制的"单位犯罪"视为单位犯罪,存在前提或认识上的错误,不符合犯罪的基本特征、刑罚的基本理论、诉讼法的基本原理以及我国刑法的基本规定,还有悖于刑法罪责自负以及公平性的原则,会导致刑法理论的混乱。采用双罚制的单位犯罪处罚原则符合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有助于刑法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同时也符合国际公约、条约的规定精神。 相似文献
19.
李兰英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2)
严格责任犯罪,也称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或刑法中的绝对责任。其理论和实践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它属于刑法中的一些特定的犯罪类型,对英美法系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在刑法中确立严格责任犯罪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 相似文献
20.
吴丹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9(6):35-36
计算机犯罪将会在世界范围内成为危害性最大的一种犯罪,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首次对计算机犯罪作出了规定。由于计算机犯罪与传统犯罪的巨大差异,造成传统刑法理论与现实犯罪态势的冲突,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对计算机犯罪做出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将计算机犯罪的主体确定为一般主体,符合计算机犯罪的特点,有利于正确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