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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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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本刊记者本刊讯:福建省政府近日发出《关于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实行劳动预备制度。《通知》要求把城镇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的青年,根据本人自愿,有计划地组织起来,在就业前参加1年至3年的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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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约记者裴萱报道: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0号)。通知指出,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主要对象是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未能…  相似文献   

3.
近些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1996年颁发的《教育法》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教育部、人事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等六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意见》,要求严格实行就业准入控制,对未经劳动预备制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介绍就业,用人单位不得招收录用。2000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取,并指出“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到技术工作岗位就业”。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体现了国家意志。它是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来针对市场经济发展、教育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和劳动力相对过剩就业压力逐步加大的现状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职业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在市场竞争中求得更好生存的一条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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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劳动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意见》,要求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对所有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严格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未经必要的培训不得就业。这是新时期我国培训就业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科…  相似文献   

5.
劳动预备制度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术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1999年4月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联合制定了《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各地、各部门执行。稍后,劳动保障部、教育部联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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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六部委意见,要求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这项制度的主要对象是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未能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业工作,想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度具体讲,就是要对所有新生劳动力进行1至3年的就业前培训和职业教育,没有经过培训的不得就业。其中,技术职业(工种)的培训时间应在一年以上,非技术职业(工种)的培训应在两年以上。参加劳动预备制的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原则上实行免试入学,所需经费原则上由个人和用人单位承担,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家…  相似文献   

7.
一、什么是劳动预备制度?劳动预备制度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促进青年劳动者就业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二、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首先,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  相似文献   

8.
前不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局六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意见》, 要求从1999 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 对所有新生劳动力普遍进行1—3 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 并严格实行就业准入控制, 未经必要的培训不得就业。7 月23 日, 上述6 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各项工作。本刊特以劳动预备制为主题编发一组文章, 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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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就业前培训。中国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普遍建立和实行新生劳动力的就业前培训制度,形成了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使城镇绝大多数新生劳动力能够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并逐步将农村新生劳动力特别是从事非农业产业和向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范畴。2003年,有126万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了劳动预备制培训。  相似文献   

10.
两年来,职业培训工作围绕着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明确为就业服务的指导思想,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进一步深化改革,在办学机制、管理模式、培训形式上不断探索新路;开展了劳动预备制度和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和职业培训集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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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接本刊第18期) --加强就业前培训.中国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普遍建立和实行新生劳动力的就业前培训制度,形成了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使城镇绝大多数新生劳动力能够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并逐步将农村新生劳动力特别是从事非农业产业和向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范畴.2003年,有126万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了劳动预备制培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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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职业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和要求:深化职业培训改革加快提高劳动素质促进就业普遍建立和实行劳动预备制度;进一步完善转业和在职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大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力度;逐步建立起与国家职业资格相对应,从初级到主级的职业资格培训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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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是国家首批实行《从事技术工种劳动就业者上岗前必须培训的规定》的50个技术工种目录中的行业之一。即从事电气作业的技术工人,在从事本行业工作上岗前,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制定并颁发的《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电气专业的学生,在取得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同时,还必须取得上述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未经劳动预备学习或已经劳动预备制培训学习,但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介绍就业,用人单位不得招收录用。 因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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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01年10月,新疆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意见(新政发[2001]4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大力发展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完善和巩固职业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1.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重视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的培养。  2.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  3.进一步完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培训制度。  4.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5.落实就业准入政策。  6.大力开展社会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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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预备制度是劳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以实施就业准人为中心,以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为依托,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缓解就业压力为目标的。其基本内涵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城乡初、高中毕业后没有升入更高一级学校学习,并有就业愿望或向非农产业转移(包括进城务工)的青年组织起来,要求他们参加1至3年的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为参与市场竞争、就业上岗做好准备,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实现就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具备了可依托的培训基地。全国现有40多万所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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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社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党和政府近年来的一再要求,并写进了《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成为全民族的意志。劳动和杜会保障部发布2000年1号令作出《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提出:“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到技术工种岗位就业”,并从2000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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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县日前出台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以确保新增社会劳动力素质逐年提高。这两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职业技能标准,负责对社会用工情况实施监督,严禁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者成为新增劳动力,杜绝未成年人经商、务工、务农等现象。对未能升入高一学校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有求职要求的青年,在就业前要进行1至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经考核、鉴定合格后,发给劳动预备制结业证和技术等级证书,通过劳动力市场就业。对未经劳动预备制培训学习,或虽经劳动预备制培训学习,但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县劳动力市场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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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有何法律依据?答:《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八条提出:“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因此,建立和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组织青年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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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山东省招远市就业训练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开创了全方位、立体式、完整统一的就业训练新格局,实现了培训与就业的有机结合。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培训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招远市劳动服务公司根据市劳动局《关于企业招用职工的几点意见》和《关于加强就业与岗前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将城镇初、高中毕业后有就业愿望的青年组织起来进行一定时间的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取得职业资格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实现就业。对城镇失业人员,专业工种不对口安置的“五大”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进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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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发布《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中有关职业培训的部分摘录下来,供读者遵循。《规定》要求,“劳动者就业前,应当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就业前应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用人单位招用国家规定须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人员,应按照《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执行。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实行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规定》提出,“推荐需要培训的失业人员和特殊服务对象参加免费或部分免费的培训。在服务场所公开发布当地岗位空缺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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