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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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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观点有五种:民事法律关系说、内部行政法律关系说、综合说、特别权力关系说和教育法律关系说。但众多高校在行使自主管理权时,还带有强烈的、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色彩。分析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误区,提出梳理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建议,从而使高校在实施自主管理过程中,更好地区分其与学生之间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不同性质,依法治校,既保证高校自主管理权的有效行使,又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部分高校针对学生欠学费现象,采取扣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做法,受到舆论质疑。在高等教育市场化背景下,应当赋予学生与学校平等对话的权利,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取代部分特别权力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成为学校与学生之间主要的法律关系种类。尤其是因学费产生的教育服务合同,应当被定性为民事法律关系。今后,行政法律关系与特别权力关系适用的领域将越来越小。  相似文献   

3.
王立法 《文教资料》2005,(29):40-41
本文以法律的视野对学校与学生之间关系进行界定,分析了学校与学生之间特别权力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探讨了在学校与学生之间确立特别权力行政法律关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相似文献   

4.
高校与学生的传统法律关系是一种特别权力关系,"强制"特征是该种理论的价值内核。然而,在新的法治理念下,此种理论所确立的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然被打破。行政契约理论的引入,在承认高校享有相应的教育管理权的同时,又强调受教育者的权利和地位,理应替代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成为界定二者关系的最优选择。  相似文献   

5.
普通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透视——兼论学生权利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通过评述国内外普通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理论,认为在二者公法上存有特别权力关系、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私法上有民事法律关系以及教育契约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决定不同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根据高校特殊的法律地位以及与学生的不同法律关系,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权利救济制度,相互衔接配合,最终达到维护高校教育性必需的自主性管理权与保护学生合法权利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一、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一)高校法律地位体现为行政主体地位、民事主体地位和行政相对方地位。(二)高校学生是具有法律身份的公民。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绝大多数学生都已年满18周岁,是正在高校接受教育的具有法律身份的公民。(三)高校与学生之间具有平权性质的法律关系。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双重的,即部分为行政法律关系,部分为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原则,这种关系的主要特点是:(1)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不平等;(2)它是  相似文献   

7.
高校与学生间存在着行政法律关系和合同法律关系。高校要真正实现依法办学,就要灵活运用其与学生之间的双重法律关系,明确高校与学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谨慎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  相似文献   

8.
我国高校内部管理规则普遍将特别权力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杂糅在一起,十分不利于学生权益的维护。本文以高校与学生之间具有行政色彩的特别权力关系为脉络,着重从维护学生权益的角度,以崭新的视角来审视和定位高校的内部规则。  相似文献   

9.
随着以人为本和法治理念的深化,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特别是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实行,我国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正逐步从特别权力关系向行政契约关系转化,实现了从"强制"到"同意"的转变。行政契约引入了契约和自主因素,既承认学校享有一定的行政特权和管理地位,也强调学生的权利和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0.
我国高校内部管理规则普遍将特别权力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杂糅在一起,十分不利于学生权益的维护。本文以高校与学生之间具有行政色彩的特别权力关系为脉络.着重从维护学生权益的角度,以崭新的视角来审视和定位高校的内部规则。  相似文献   

11.
在校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法律关系,目前存在着民事法律关系说、行政法律关系说、特别权力关系说、教育法律关系说、混合法律关系说等不同观点,通过对这些观点的分析,笔者认为,在校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混合关系,主体上是教育法律关系,其次在某些领域还存在着民事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2.
我国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高等学校与大学生都是具有多重角色的综合体,要理清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首先必须明确二者各以什么角色去形成法律关系。概言之,高等学校作为教育教学组织成为民事主体,与大学生之间因教育教学活动缔结成民事法律关系;以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名义成为行政主体,与大学生之间缔结成行政法律关系;因作为校生共同体的利益和秩序的代言人成为集体法人,与大学生之间缔结成特别权力关系。  相似文献   

13.
高校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是近年来学术界和司法实践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文章认为:高校与大学生关系的实质是一种特殊的权利与权力法律关系,它既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法律关系,也不同于民事法律关系,也不是简单的双重法律关系。高校要尊重大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保障大学生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以后,高等院校被逐渐推向社会和市场,它除了与政府发生关系外,还与越来越多的其它社会主体发生社会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扮演多置角色。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其法律地位有所不同,因此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各有区别。高等院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具有行政法双重法律主体地位;在民事和刑事法律关系中,具有民事、刑事法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5.
高校与学生之同的法律关系,是近年来争议颇多的问题,如何确定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明确了这个问题,才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才能正确处理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而通过深入地分析就不难看出,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事实上是一种双重的法律关系,即部分为民事法律关系,部分为行政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6.
文章从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现状出发,以分析学生诉高校等相关案例为视角,在梳理分析现有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观点基础上,借鉴有关理论的合理因素,界定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该是一种基于教育、管理、服务事实而形成的、以宪法法律关系为基础的,以行政法律关系为主、兼具民事法律关系特点的三重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普通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7,自引:2,他引:7  
我国普通高校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学生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其与学生最基本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其中,在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档案管理,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等方面是外部行政法律关系;在奖励,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校园秩序管理,与专业知识有关的管理等方面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此外,在公产管理,学生公寓租用,饮食服务和学生校园伤害等方面与学生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8.
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特别权力关系因不利于法治建设,受到广泛质疑,现行授权理论又不能穷尽高校所有的行政行为,导致大量的行政行为游离于行政法控制之外,建议重构行政主体概念,用行政法规范高校与学生的关系维度。使公立高校走出法治真空。  相似文献   

19.
高等学校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是带有行政管理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服务合同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管理关系和法人组织内部管理关系。免费教育条件下师范大学生与师范院校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教学服务合同关系、后勤服务关系及公共财产损坏赔偿和学生校园伤害赔偿等方面,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在违规录取、退学处理、开除学籍、不予发放毕业文凭和不授予学位证书等方面,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师范院校的内部管理体现在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校园秩序管理等方面,可以向师范院校及其主管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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