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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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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好孩子是夸出来的”,是时下很多中小学教师的口头禅。然而,真正触及到“惩戒”这个词,教师们面对更多的是无奈,惩戒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教师们显得慎之又慎.如履薄冰。  相似文献   

2.
当前,“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成为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而教育惩戒手段则几乎是教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教师唯恐对犯错误的学生实施教育惩戒被指责为“体罚”或“变相体罚”。那么,教育惩戒究竟算不算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手段呢?笔者认为,素质教育倡导对孩子的尊重、理解、民主、宽容,并不意味着教育不需要惩戒。[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教育惩戒”研究述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当赏识教育、愉快教育等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时,特别是当“民主、平等、权利”等口号成为各大新闻媒体造势之工具时,教育惩戒似乎成了“过街老鼠”,老师们更是闻“惩”色变。而不少有识之士纷纷对“教育惩戒”进行了再思考、再认识,本文拟从教育惩戒的内涵、意义及合理性和实施的原则与策略等三个芳面对其作一述评。  相似文献   

4.
蒋健 《辽宁教育》2022,(4):44-46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颁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尤其是教师群体。《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作出了规定,给教师送上了一把“戒尺”,但又是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考验,是对教师教育手段和教育艺术的考验。要想用好这把“尺”,教师要掌握好三个关键字,即“本”“度”和“术”。  相似文献   

5.
随着各类教师侵权、伤害事件的频频曝光及教育“以人为本”理念的倡导,“赏识教育”“快乐教育”等呼声甚高,甚至出现“无批评式教育”的论调。有观点认为:惩戒=体罚=虐待,惩戒会导致恶性事件,惩戒会给学生带来心灵的创伤,会让快乐越来越少的学校生活更加痛苦,而惩戒权的享有则会助长教师对学生的侵权和伤害,促使师生关系乃至学校氛围的僵化……于是反对学校对学生的惩戒,反对教师惩戒权的赋予。需要思考的是,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惩戒”本身的不正当,还是运用“惩戒”的方式不正确?惩戒之“恶”究竟源于何处?  相似文献   

6.
教育惩戒是一把“双刃剑”,可能给学生的健康成长带来积极的影响,也可能给学生带来伤害。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守住惩戒的底线,坚持一定的原则。教育惩戒必须遵循法规,依法实施;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适可而止;必须理性行使,勿将惩戒当成发泄不良情绪的工具;必须坚持因材施“惩”,尊重差异;必须通盘考虑,做好预案,做好惩戒的善后工作。教师实施惩戒的目的就是通过“他律”帮助学生走向“自律”,提升学生的素养,塑造学生健康的人格。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首次对教育惩戒权予以法理规定,为教师行使惩戒权提供了切实保障。法理规定只是前提条件,其实践效果如何,取决于教师在实施惩戒时的心理状态、育人动机与方式选择。从实际情况看,教师在惩戒过程中长期面临着在惩戒前“不愿惩”、在惩戒中“不会惩”、在惩戒后“不评惩”等问题。根据教师在实施惩戒过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明确了惩戒的规范要点,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8.
一、教师惩戒失范的表现 在当前中小学教师运用惩戒当中,存在着两种失范情况,一种为惩戒缺失,与此相对应的另一种情况为惩戒无度,即惩戒不恰当,没有掌握好度。惩戒缺失,是指有些中小学教师在实际的教育教学当中,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行使教师的惩戒权,导致教育惩戒的实际缺乏。一般来说,“教师的惩戒权是教师的一种权力,是教师根据其职业而享有的一种职权。”它是教师基于身份而拥有的一项行政权力,同时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教师要想顺利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有时就必须行使这项权力。前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认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然而,  相似文献   

9.
前段时间,包括中国教育报在内的各大报刊杂志连续好几期都热烈地讨论了教育惩戒问题,对此有很多肯定的、赞成的意见。笔者也认为教育惩戒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必要的辅助的教育手段。它是指教育机构或教师依法对屡次严重违规违纪并在“温柔教育”、正面教育无果的情况下的对学生实施的以教育为前提、以惩戒为手段、以不伤害学生身心为原则、以不再出现要“戒”的行为为结果的教育和惩戒。  相似文献   

10.
曾几何时,“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激励教育”成为了我们教育的亮点和主流,而与此同时,惩戒似乎成了教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唯恐被冠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之名。很多媒体对因体罚学生而引发的学生弃学、离家出走、自杀或杀人等恶性事件一再披露,不时地在向教师们传达这样一种信息:教育不能有惩戒。当孩子犯了错误时,怕伤了孩子的自尊心,连一句批评的话也不敢说。面对不做功课、不专心听课、没礼貌、扰乱课堂纪律、旷课打架、早恋等的学生,面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教师们很无力,只能装聋作哑、视若无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只能一味纵容。  相似文献   

11.
曾怡 《师道》2021,(4):15-17
一、前言新时代呼唤优质教育,办优质中小学教育是义务教育突破从“普及化”到“品质化”瓶颈的必由之路,也是培养中小学生良好品格的重要路径。中小学作为一个雏形社会,教育惩戒是教师矫正学生不良行为习惯的必要措施,而优质中小学教育的关键在于建立适度而规范的教育惩戒体系。近年来,随着教育观念的转变与教育法规的逐步健全,社会对于教育惩戒的态度也从“禁止体罚”转变为“提倡教育惩戒”。结合新时代发展的宏观背景,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教育惩戒的良性发展,促进教育惩戒走向“法治化”“合理化”的道路。  相似文献   

12.
教师的权威     
2019年12月22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师可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况,对学生进行点名批评,限制外出集体活动,不超过一周的停学、停课等。《规则》的发布,总算让长久以来教师们“看不惯”“忍不了”与“不敢管、不能管”的矛盾心理有了一定的缓解和遵循。  相似文献   

13.
王淦生 《教育》2012,(9):38-39
“惩戒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必要的形式,因为它是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但是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将“惩戒教育”与体罚学生区别开来。“惩戒教育”与“体罚学生”,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惩戒教育”具备的两个前提是:第一,它的出发点是尊重学生的人格;第二,  相似文献   

14.
教师在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后,要基于“儿童立场”“儿童生长”“儿童认知”,激发儿童个体对不规范行为的思考,为促使其行为转向提供方法指导,通过群体激励纠正不规范的行为。教师要智慧地寻找“惩戒”之后教育疏导的最佳路径,让惩戒规则有效落地。  相似文献   

15.
前段时间,包括中国教育报在内的各大报刊杂志连续好几期都热烈地讨论了教育惩戒问题,对此有很多肯定的、赞成的意见。笔者也认为教育惩戒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必要的辅助的教育手段。它是指教育机构或教师依法对屡次严重违规违纪并在“温柔教育”、正面教育无果的情况下的对学生实施的以教育为前提、以惩戒为手段、以不伤害学生身心为原则、以不再出现要“戒”的行为为结果的教育和惩戒。惩戒、惩罚是其手段;戒除、防止是其目的。  相似文献   

16.
没有惩戒的教育 不是完整的教育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正面的教育和反面的惩戒都必不可少。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明确提出“犯了过错的人应该受到惩戒。他们之所以应受惩戒,不是由于他们犯了错(因为做了的事情不能变成没有做),而是要使他们日后不再犯错。”所以,“凡是需要惩戒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戒。在必须惩戒的情况下,惩戒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相似文献   

17.
教育惩戒是教育理论与实践领域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教育惩戒具有促进学生社会化,引航“问题学生”,强化教师职责职权的“成人”价值;助力维护正常校园秩序和学校正义空间的“成事”价值。教育惩戒的实践向度主要体现为:理念向度:从“规训”到“教化”;主体向度:从“一元”到“多元”;情感向度:从“惩恶”到“扬善”;道德向度:从“合理”到“正当”;法律向度:从“规约”到“合法”。  相似文献   

18.
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终于出台了,这对于解决教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不意味着教师从此可以像法官那样对照规则轻松地解决教育惩戒问题。许多研究都证实,“一张明确而具体的规则和后果的清单将会导致一种相互对立的氛围”(埃尔菲.艾恩《奖励的惩罚》,2006)。当成年人使用包括“高度控制”“强力推行”或只是简单惩罚等各种惩戒性措施时,一些孩子会变得更具有破坏性和侵略性,并更加充满敌意。不当惩罚的最大问题是孩子自主意识,特别是自我管理能力的丧失。由此可能带来的后果是“盲从”“计算风险”或“逆反”。要想尽可能减少教育惩戒的这些负面效应,教师就要将教育中的惩戒与社会中其他类型的惩戒区分开来,全面提升教育惩戒的教育性特征。  相似文献   

19.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对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协调家校关系等具有重要意义。在推动教育惩戒从制度走向具体实践的过程中,班主任要从执行教育惩戒的现状出发,合理把握教育惩戒的温度、尺度、效度,让教育惩戒成为班级管理的“助推器”,学生健康成长的“护航灯”和学生、家长心中爱的“保鲜剂”。  相似文献   

20.
班主任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中起着导师的作用,是一班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因此对学生成长中出现的不良习惯、错误言行,有碍于他们健康人格的形成和发展.甚至有悖于社会公德或违反社会法律的言行,班主任有权力和义务,而且更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及时的、恰当的批评教育,或“惩戒”教育。但是“惩戒”不等于体罚,也不是心罚,更不是伤害。,我在班级管理中,注意了“惩戒”教育的科学性,即实行“惩戒”时,首先为学生着想,尊重学生的人格,顾及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使学生在科学“惩戒”中警醒、自悟。实践证明:科学“惩戒”效果良好,魅力无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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