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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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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强 《青年记者》2008,(6):79-80
隐私权(right to privacy),就是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人事项,有权要求他人不打听、不搜集、不传播,也有权要求新闻媒介不报道、不评论以及不非法获得。二是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生活,有权要求他人不得任意干扰,包括自己的身体不受搜查,自己的住宅和其他私生活区域不受侵入、窥探。①  相似文献   

2.
隐私权是指公民个人不愿公开的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生活的权利。侵犯隐私权是指擅自公开他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生活的行为。公民的隐私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受保护。以下三类情况可排除新闻作品侵犯隐私权: 一、公开记录。由党和国家机关公开发布的正式文件、通知、判决书、布告或其他材料,与社会公共生活有关,即使涉及个人隐私,本人不同意公开,也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隐性采访的法律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公民的隐私权不受隐性采访的侵犯。新闻侵犯隐私是指新闻媒介作者未经当事人允许,在作品中披露当事人与社会生活无关的个人信息、个人事务及其他与社会公益无关的私生活情况。隐私的内容包括:1.个人健康情况、生理缺陷和身体残疾的情况;2.恋爱、婚姻和家庭生活;3.私人日记、信函、录音等。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权利不受侵害。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第7条3款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  相似文献   

4.
隐私一词,英中对应的词是privacv,乃从private演化而来,意指与他人无关的私人生活范围:我国有学认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向他人公开或被知悉的秘密。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隐私主要包括公民的通信、日记、私人件、电话、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生理缺陷和残疾情况,以及恋爱、婚姻与家庭生活情况等。隐私权,就是公民享有的不公开这些与社会利益、公共利益无关的私生活信息的权利。但近年来,媒体不当披露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事时有发生,给当事人的心理、生活等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也有损媒体的自身形象。  相似文献   

5.
黄芳 《科技档案》2007,(2):30-33
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或公开,公民享有不公开自己的隐私.以及隐私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薛丽 《山西档案》2006,(2):42-43
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或公开,公民享有不公开自己的隐私,以及隐私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档案开放利用中的隐私则是指档案机构所保管的档案中有关个人情报资讯并与特定个人的利益或人身发生联系,且权利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私人生活以及私人信息。  相似文献   

7.
一隐私权是公民不愿公开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生活的权利。狭义的报道权是指新闻记者将新闻事实在媒体上予以发表的权利。在立法上,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对隐私权的保护作了规定。关于报道权问题,我国有关法律尚未明确界定。但是,报道权的行使是有限度的,这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相似文献   

8.
石成城 《青年记者》2017,(15):33-34
公共领域:定义、性质与评价 1.公共领域的定义与性质 对于划分公共领域与个人领域的方法,学术界存在多个版本,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进行了界定,“所谓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①从理论上来说,作为个体公民的代言人和国家官僚的监督者,公共领域不受国家和市场的控制.在公共领域,公民可平等地获得信息,拥有集会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公共领域内的任何讨论与协商都应以理性为原则,并服务于社群的共同利益.由此看来,公共领域的参与者应被定义为“笛卡尔式主体”,他们能够明确地论述自己的观点,并充分理解他人的诉求.通过有意识地修正与让步,最终所有公民都能够就相关利益达成共识.  相似文献   

9.
陈亮 《新闻实践》2002,(4):55-56
在新闻报道中,隐私已经成为有意无意要触碰到的问题。人们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却又堂而皇之地去窥探别人。隐私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媒体的卖点,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也作为一个附加产品带给了媒体。从法律上说,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的内容包括了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生活信息。只要未经公开,被采访人不愿公开,披露的信息都构成隐私。一方面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从事与社会利益无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和支配,同时个人生活信息,如家庭成员,亲属关系,  相似文献   

10.
隐私权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是人格权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一般说来,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并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公民享有不公开自己的隐私以及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隐私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与公民隐私权有关的档案种类、内容非常繁多。本文拟就与档案开放利用领域有关的隐私权保护问题进行一些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1.
隐私,又称私人生活秘密或私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秘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而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自由、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免受他人非法窥探、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一、 隐私权特征   1.人身性。隐私权是属于自然人的一种人身权利,只有公民才能享有,任何团体、组织都不享有隐私权。任何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总是针对特定的人的。隐私权的人身性还表现在公民的隐私权不能转让、继承。   2.秘密性。所谓秘密性是指隐私权的内容必须是秘密的…  相似文献   

12.
新闻隐私侵权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晖 《新闻前哨》2003,(6):15-15
(一)新闻隐私侵权的抗辩 新闻为了反映社会生活,就涉及内容的广泛性而言,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与活动有关的各类人物。新闻的目的在于向社会提供重要信息,以实现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但同时,公民也有保护自己的私生活不受侵犯的要求,因此,新闻自由与隐私权都是人的权利和自由,新闻自由如果冲破了法律的限制,就会导致侵权。但在特定的条件下,新闻隐私披露却可以阻却违法,此即新闻隐私侵权的抗辩事由,包括:  相似文献   

13.
何谓新闻采访权 新闻采访权特指新闻工作者为履行职责进行采访的权利,新闻采访权的主要内容包括:新闻工作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公共空间搜集、整理信息并且自由选择记录方式的权利,新闻工作者有权要求法律规定有义务公布信息的采访对象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相关信息,记者的人格权不受非法侵犯、财产权不受非法侵害.采访权是记者个人的民事权利,是新闻记者作为公民的个人人身自由权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14.
众所周知,新闻媒介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即受众通过媒介获取社会公共领域信息以及与本人利益相关信息的权利。随着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知情权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意义日益凸显,知情权不仅是公民实现民主权利的基础,也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保障。作为职业化、专门性的新闻媒介,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保障和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15.
档案开放利用中涉及的隐私,是指档案机构所保管的档案中有关个人利益或专属个人特征的,且权利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信息。其主要内容包括:(1)隐私保密权,即档案中个人生活信息不被他人非法知悉的权利。权利主体与公众无关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权利人有权不对外泄露。(2)隐私维护权,是指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知悉、收集和传播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  相似文献   

16.
一 隐私权是公民不愿公开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生活的权利。狭义的报道权是指新闻记者将新闻事实在媒体上予以发表的权利。在立法上,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对隐私权的保护作了规定。关于报道权问题,我国有关法律尚未明确界定。但是,报道权的行使是有限度的,这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相似文献   

17.
周敏 《视听界》2007,(5):87-87
肖像权是公民人格权利的一种,是自然人对在自己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具体人格权。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恶意玷污自己的肖像,未经本人许可,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己的肖像;二是有权同意他人摄制、写生本人的肖像并无偿或有偿请求司法保护。对肖像权的法律保护,各国规定不尽相同,大多数国家将它纳入版权范围内加以规定(如德国、意大利等),少数国家则将它纳入人身权编章内(如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国家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相似文献   

18.
民主社会中,公共决策离不开广大民众的参与,虽然体制内配置了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途径,但若没有大众传媒的参与,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也很难成立。基于此,我们从大众传媒与公共决策中公民参与的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的实现两个方面,分析得出大众媒介提供了政策系统中各种利益吁求的表达和聚合的公共平台,而这个公共平台落实了公民的表达自由;若没有大众传媒对相关信息的报道与披露,知情权的实现只能说是残缺的、不彻底的。另外,公民有权接近和利用大众传媒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而大众传媒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公民信息传递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修改权是指作者有权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自己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有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所谓歪曲,是指曲解作品原意,破坏作品表达方式的行为;篡改是指擅自增补、删除  相似文献   

20.
冯馨雨 《湖北档案》2014,(12):12-14
一、公民档案隐私权的概念和内涵 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公民档案隐私则是指档案机构所保管的档案中有关个人情报资讯并与特定个人的利益或者人身发生联系,且权利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私人生活以及私人信息。公民档案隐私权当属民法意义上隐私权的组成部分,但又具有独特的法律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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