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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国际反恐与保障基本人权--兼评美国当前的反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恐怖主义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公害",国际反恐势在必行.国际反恐必须纳入国际法和国际反恐公约的框架内,应以促进和平与发展、保障基本人权为最终目的.美国当前进行的反恐战争,在某些方面违背了国际法和国际反恐公约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上海公约》的签订为破解中亚地区稳定困境提供了思路.该公约首次以国际公约的形式明确了“三股势力”的概念,确立了以打击暴力恐怖主义为宗旨的基本原则,推动了地区反恐反暴机构的建立.该公约不仅在国际法、内国法层面为中亚诸国提供了反恐的法律依据,更为中亚乃至世界安全问题提供了国际立法方面的经验.  相似文献   

3.
以安全与自由兼顾为评判标准,欧盟反恐法律对恐怖主义犯罪实行相对主义的非政治化、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加强反恐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以及确定恐怖主义犯罪中法律实体责任的规定,有利于防治恐怖主义犯罪,对国际社会完善反恐法律具有借鉴意义。但是,人权条款的使用必须谨慎、适当,对恐怖主义犯罪的普遍管辖权或者起诉义务所附条件的规定宜排除以提出引渡请求作为前提条件的做法。  相似文献   

4.
国际恐怖主义是一种严重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罪行。国际社会应统一对国际恐怖主义的认识 ,加强反恐怖国际合作。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必须遵循《联合国宪章》及其它国际法准则。联合国在国际反恐怖行动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5.
论有关制止国际恐怖主义的国际法及其发展动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1世纪的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更加复杂多变,而且愈演愈烈,给当今世界和平与安全带来了更大的危害,引起国际社会严重关切。旨在打击和防范国际恐怖主义的国际法在斗争中产生并不断发展,成为国际法的一个新领域。在"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后呈现出新的动态,国际社会形成了更大程度的共识,出现了空前的国际合作。但借反恐为名以武力威胁或者使用武力趋向扩大化,甚至合法化。我国应坚持正确的反恐立场并采取积极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恐怖主义泛滥和武力反恐对集体安全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武力反恐是合法还是非法?现有国际法规则难以给出明确的答案,因而需要进一步澄清。打击恐怖主义有赖于国际合作,联合国及其集体安全体制需要与时俱进的变革。  相似文献   

7.
耿喜梅 《红领巾》2004,(3):19-22
人权是一种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权利.人权外交也是人类在国际社会追求普遍道德原则的结果.但是,在人权外交领域,由于各国历史背景、经济文化、社会制度不同产生了诸多人权问题.中国在选择人权外交时应遵循国际法准则和国际社会公认的人权公约并以此为标准,在国际社会提倡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人权冲突、化解人权危机,反对以人权为工具的“新干涉主义“行为.  相似文献   

8.
中国政府新世纪前10年阐述的十点反恐立场和政策是:恐怖主义是危害当代世界主题和平与发展的国际公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向世界公布中国境内恐怖组织,严打中国境内恐怖组织;反对在反恐上搞“双重标准”;反对随意发动“反恐战争”,滥伤无辜民众;反对将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与某民族、宗教,国家挂钩;反恐要加强国际合作,发挥联合国的协调作用;反对核恐怖主义;反恐要标本兼治,重在铲除恐怖主义滋生的社会根源;反恐要服从和服务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与发展繁荣.  相似文献   

9.
国际国内立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规范与直接适用的法律规范、1975年国际法协会《威斯巴登决议》与1989年《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法规》对外国公法规范作为准据法的确认,证明公法规范在国际私法立法中的地位;荷兰公司股票案与欧洲国家引用《欧洲人权公约》排除外国法的适用,证明公法规范在国际私法司法中的地位。文章从利益角度、法律选择角度、价值角度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0.
国际法委员会的工作与国际法的编纂及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关系的发展需要国际法的法典化。成功地做到这一点是在联合国成立之后,尤其是1947年国际法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国际法的编纂与发展进入了有组织、有规划的阶段。国际法委员会在50年的工作中,成就卓著。成功地进行了多项法典的编纂,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包括《外交关系公约》、《领事关系公约》、《条约法公约》等15个“造法性公约”。不过,国际法委员会的作用及取得的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一些内外部条件,尤其是受国际社会和国际关系现实及作为国际法基本主体的国家的政治意愿的制约。国际法委员会所具有的对国际法的逐步发展和编纂的能力未能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1.
人权的国际保护是一项普遍的国际法原则,在紧急状态中保护人权是其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对《欧洲人权公约》中人权克减条款进行分析,首先对人权克减进行概述,然后对《欧洲人权公约》15条的克减条款从实体和程序条件两方面进行分析,最后对《欧洲人权公约》中人权克减条款存在的非克减人权数量过少。耒明确规定紧急状态须正式宣布的缺陷,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2.
打击恐怖主义就像一把双刃剑,在维护和平、安全与人权的同时,也存在侵犯人权的隐患与现实问题。反恐怖与国际人权保护的冲突是国际强行法之间的冲突,应在两个价值取向间保持合理平衡,即在反恐怖主义的同时,应尽最大可能与善意保护可能被反恐行动本身所侵犯的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13.
中国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的刑事司法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已经展开了一系列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的司法实践,但在犯罪认定、刑罚裁量、恐怖组织认定和刑事司法合作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为此,中国应完善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的刑法立法;在刑事司法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恐怖组织认定机制;加强反恐领域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相似文献   

14.
1937年国际联盟通过的两个公约开创了通过国际立法打击和遏制恐怖主义的先河。冷战时期,伴随恐怖主义跨国流动性和联动性凸现,世界各国在国际、地区和双边三个层面开展反恐合作,全球性反恐合作体系初步形成。后冷战时代,恐怖主义从行为动机到行为特征的深刻转变,促使更多国家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差异,推动国际反恐合作体系的深化和强化。然而,现代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状态、全球化和区域化带来的权力流散以及现代世界体系的结构性失衡等因素,对国际反恐合作的实际功能形成严重制约。  相似文献   

15.
近些年来,国际恐怖主义势力有所抬头,对全球的和平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强国在选择武力打击作为主要反恐手段的同时,也纷纷以国际法上关于自卫权的规定为其行为寻求法律依据,并提出"先发制人"的自卫权理论。因此有必要对《联合国宪章》第51条的内容进一步澄清,使得自卫权的运用符合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要求。这不仅是一个国际法问题,更关系到国际反恐事业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6.
论反恐羁押的国际准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恐羁押是与恐怖主义势力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手段,但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将真正的恐怖分子予以羁押以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安全的同时,也存在错误羁押无辜公民、粗暴践踏被羁押者权利的危险性。为防止反恐羁押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各国在制定反恐法律和政策,展开反恐行动时,必须遵守国际法所规定的一系列准则,严格按照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实体和程序规定对恐怖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并给予被羁押者以相应的人格待遇和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17.
依据国际法理论,受国际法约束不等于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体系具有直接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仅在国际层面对国家有约束力。由于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缺乏对国际条约效力的一般性规定,国内立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法律的具体规定或者司法解释就成为国内法院适用国际条约的法律依据。但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代孕子女监护权案"中适用《儿童权利公约》的方式改变了既有的国际法适用模式,将代孕子女类推为继子女后赋予上诉原告监护权,但是这显然违反了我国民法秩序下的身份法定原则。法院依据《儿童权利公约》中的"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分配了代孕子女监护权,为法院保障人权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实践案例。同时,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法院适用国际人权条约提供了合宪性基础。在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时,适用与宪法权利性质相同的国际人权条约规范或者原则,既可达到保障人权的效果,也可为法院参与合宪审查提供空间。  相似文献   

18.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并成为现代国际法研究的重点,从此,人权问题便全面进入国际法领域,成为世界人权发展史上一座里程碑,对人权事业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文章通过对人权的国际法进程、国际法属性、人权国际法保障特点及国际人权法局限性的分析研究;同时,落脚于如何克服国际人权法所面临的困境,并针对这些困境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以期对完善国际人权法的保障体系尽锦薄之力。  相似文献   

19.
我国已经加入了25个国际人权公约,特别是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是由于没有解决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具体实施问题以及一些地方政府机关和用人单位的漠视,我国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以及子女的受教育权等权利未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为此,有关政府机关必须重视我国农民工权利的保护,切实履行国际人权公约的义务及其法定职责。  相似文献   

20.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使个人可以同国家及其他实体一样参与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并可以成为国际海洋法庭海底争端分庭的当事方。这给国际法理论特别是关于国际法主体的理论形成了很大的冲击。本文从国际法主体的三个要素,即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直接承受国际权利义务的能力、国际求偿能力,来论证个人不能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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