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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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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惩戒也是一种教育,是教师依法对学生不合规范的行为施以否定性的制裁,是以促进其合规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教育。作为教育手段之一的惩戒,它与体罚有根本的区别,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但惩戒教育也要讲究艺术,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了解惩戒的代价和风险,把握好教师惩戒的权限,并遵循有关的原则施教,发挥惩戒教育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惩戒是教师依法对学生不合规范的行为施以否定性的制裁,以促进其合规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利,它与体罚有根本的区别,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在实施惩戒教育过程中,要注意了解惩戒的代价和风险,把握好教师惩戒的权限,并遵循有关的原则施教,才能发挥惩戒教育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今日教育》2010,(2):43-43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依法拥有对学生的错误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的一种权力。它是教师因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利之一。在当前,有的教师滥施惩戒权,有的教师缺施惩戒权,教师惩戒权:应从滥施、缺施走向合理。  相似文献   

4.
惩戒是教师依法对学生不合规范的行为进行制裁,并促进其规范行为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利。目前,由于国家在惩戒教育方面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导致教师在实施惩戒的过程中面临诸多的挑战和困难。对于民族地区的初中教师而言,如何对民族地区的学生进行合理有效的惩戒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文章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探究民族地区惩戒教育的现状、教师在惩戒教育上的性别及年龄特点,同时在研究的基础上为民族地区初中教师教育教学提出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惩戒是教师依法对学生不合规范的行为进行制裁,并促进其规范行为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利。目前,由于国家在惩戒教育方面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导致教师在实施惩戒的过程中面临诸多的挑战和困难。对于民族地区的初中教师而言,如何对民族地区的学生进行合理有效的惩戒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文章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探究民族地区惩戒教育的现状、教师在惩戒教育上的性别及年龄特点,同时在研究的基础上为民族地区初中教师教育教学提出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依法拥有对学生的错误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的一种权力,它是教师因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力之一。我国当前,有的教师滥施惩戒权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而有的教师又缺施惩戒权放任纵容学生。因此,对教师惩戒权合理性进行分析与思考,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有效行使,尤显重要和必要。  相似文献   

7.
现在,很多教师谈罚色变,这是将惩戒和体罚混为一谈,其实惩戒与体罚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惩戒就是通过处罚来警戒,是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是以教育学生为目的,对学生问题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生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对学生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而体罚  相似文献   

8.
教育惩戒作为教师和学校等教育主体依照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合法管教的一种手段,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约束作用,正确运用教育惩戒,有利于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促进教学目标的完成。但若运用不当,不仅会影响教学效果,而且还会引发师生关系问题,因此,正确理解教育惩戒的概念,了解当前实施教育惩戒存在的问题,有助于加深对教育惩戒...  相似文献   

9.
教育惩戒是矫治学生失范行为的法定教育方式,这一性质决定了其作用和实施原则。教育惩戒对学生个体的作用在于规范学生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对学校教育环境的作用在于维持教育活动秩序、维护校规校纪权威。中小学校及其教师要遵循合理合法的实施原则,有效发挥教育惩戒在教育活动中的作用。合理性原则在于实施教育惩戒要体现教育性,合法性原则在于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运用恰当的形式和程序实施教育惩戒。  相似文献   

10.
前段时间,包括中国教育报在内的各大报刊杂志连续好几期都热烈地讨论了教育惩戒问题,对此有很多肯定的、赞成的意见。笔者也认为教育惩戒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必要的辅助的教育手段。它是指教育机构或教师依法对屡次严重违规违纪并在“温柔教育”、正面教育无果的情况下的对学生实施的以教育为前提、以惩戒为手段、以不伤害学生身心为原则、以不再出现要“戒”的行为为结果的教育和惩戒。惩戒、惩罚是其手段;戒除、防止是其目的。  相似文献   

11.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权力,是从教师的教育管理权中演化出来的教师的职权之一.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大类正确的惩戒形式与错误的惩介形式.教师要正确把握正确惩戒形式与错误惩戒形式之间的界限,以法执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现在,很多教师谈“罚”色变,这是将惩戒和体罚混为一谈,其实惩戒与体罚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惩戒就是通过处罚来警戒,是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是以教育学生为目的,对学生问题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生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对学生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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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包括中国教育报在内的各大报刊杂志连续好几期都热烈地讨论了教育惩戒问题,对此有很多肯定的、赞成的意见。笔者也认为教育惩戒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必要的辅助的教育手段。它是指教育机构或教师依法对屡次严重违规违纪并在“温柔教育”、正面教育无果的情况下的对学生实施的以教育为前提、以惩戒为手段、以不伤害学生身心为原则、以不再出现要“戒”的行为为结果的教育和惩戒。  相似文献   

14.
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在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存在教育惩戒方式与学生道德认知发展不匹配、忽视学生主体性易使学生产生抵触情绪、教育惩戒后缺少对学生保持良好行为的有效评价等问题.教师可以从遵循学生的道德认知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及自身优势、注重学生良好行为的塑造与保持等三个维度对中小学教育惩戒作出改...  相似文献   

15.
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规则》回答了记者提问。本刊摘编如下:一、教育惩戒的概念和实施范围《规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这一规定,首先,明确了教育惩戒的属性,其是在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而不是单独赋予学校、教师一种权力。其次,明确了实施的对象和方式,是对违规违纪学生的管理、训导和矫治。最后,强调了行为的目的性,即是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而不能为了惩戒而惩戒。关于《规则》的适用范围,高校学生已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规范,而学前幼儿认知和行为控制能力较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身心发展存在障碍,都不适宜实施教育惩戒,因此《规则》将教育惩戒的实施范围限定在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相似文献   

16.
教师惩戒权:应从滥施、缺施走向合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依法拥有对学生的错误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的一种权力.它是教师因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利之一.在当前,有的教师滥施惩戒权,有的教师缺施惩戒权,教师惩戒权应从滥施、缺施走向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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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依法对具有过错行为的学生实施惩戒的职权.这项职权是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所必需的职权.然而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大多数教师存在因无法掌握清晰的惩戒边界而导致惩戒失当的情况,影响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对此,教师应明确教育惩戒的边界,依法行使惩戒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矫治学生的不当行为.文章从三重维度对教师惩戒边界进行分析,即教师行使惩戒权的前提、原则与程序.  相似文献   

18.
文杰 《湖南教育》2004,(1):27-27
教育惩戒是学校和教师针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而采取的一种惩罚教育方式,它与明令禁止的体罚截然不同,在学生教育过程中有“惩前毖后”之功效。但教育惩戒毕竟是一种惩罚,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做到“三项注意”。一要注意尊重学生人格,防止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违纪的学生往往更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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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惩戒是通过对学生不良行为进行强制性纠正,达到教育、改正的目的,最终促进学生的发展与进步的一种教育方式。作为未成年学生,中小学生在接受外在行为规范并将其转化为自身准则的过程中,无法完全排除外来的各种影响,需要教师对其进行指导和矫正。教师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行使惩戒权,必须明确惩戒对象的特点,并遵循一定的原则。首都师范大学劳凯声教授曾明确提出过"实施惩戒,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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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依法拥有对学生的错误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的一种权力,它是教师因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力之一.我国当前,有的教师滥施惩戒权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而有的教师又缺施惩戒权放任纵容学生.因此,对教师惩戒权合理性进行分析与思考,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有效行使,尤显重要和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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