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新闻侵权案件的成因与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报道主体违反新闻法规和其他法律规范,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在新闻采访、制作、刊播过程中,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从近些年发生的新闻侵权案件的性质看,所侵害的多为被报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誉权,以及自然人特有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
3.
法制类报纸报道离不开案件报道。笔者所在的中共广西区政法委主办的《广西政法报》,除了一些重大案件作为要闻稿发外,还按案件的不同类型设置不同的报道专栏、专版,如:法制焦点、权益关注、经济与法、华夏要案、法制生活、律师广角、律师在线、法海观潮、以案说法等。案件,是指有关诉讼和违法的事件。案件报道属于社会新闻的范畴,是社会新闻中的法制新闻。由于案件报道是曝光社会的假、丑、恶的一方面,其在新闻中的特殊性、重要性,很容易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和震动,以及在新闻实践中其涉讼新闻侵权的比例的增多,有必要引起法制类报纸的新闻记… 相似文献
4.
5.
6.
我国的法制新闻报道是随着现代报业的兴起、发展而逐步成长起来的。法制新闻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该报道领域中,法制新闻深度报道已经成为新闻传播事业中亟待深层研究的对象。深度报道体裁主要有两种:解释性报道和调查性报道,法制新闻深度报道包涵其中。本文对法制新闻深度报道中应把握的几个原则进行了较详尽的阐述。 相似文献
7.
8.
9.
我们知道,电视新闻画面侵权是指在电视报道中,在采编过程中由于电视画面导致对报道对象或画面中人物的肖像、名誉、隐私等权利的侵害。笔者感觉电视新闻画面侵权的问题确实应该引起电视新闻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从理论研究角度来讲,很有必要对其特性和成因进行探究和分析。一、电视新闻画面侵权的特性电视新闻画面侵权与其他新闻侵权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性:1、具有易发性。一是由于电视信息表达方式的 相似文献
10.
11.
法制新闻是新近发生的、重要的、有价值的,有关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各行各业、社会生活各方面与"法"有关的新闻报道。在法制新闻的报道中,一定要坚持正确地引导舆论,要注意报道内容的合法守序,同时还要依法行使监督权利,规范地使用法言法语。 相似文献
12.
13.
14.
DV式新闻侵权的界定
学者王利明将新闻侵权行为界定为:“新闻单位或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伤害了公民和法人的人格权的行为。”这里所谓的“DV式新闻侵权”仅是新闻侵权的一种特殊表现,是指以DV影像内容为主、辅以评述的方式报道新闻构成侵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侵犯他人隐私权、侵犯商誉权、侵犯肖像权等。 相似文献
15.
法制报道现已成为新闻单位宣传报道中的一个重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且以它的法规性、政策性、思想性、知识性、观赏性等吸引了众多的观众与读。但是,随着受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知识的增多,因法制宣传报道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而引发的新闻纠纷也日趋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闻单位法制宣传报道的有序进行,造成了电视、报纸与受众之间的矛盾。因此,强化依法治国的观念,自觉学好法规政策,努力增强责任意识,尽力避免侵权,是当前摆在我们新闻工作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6.
“新闻侵权”是指广播、电视、报纸或其它新闻媒体所播出、刊发的报道、评论内容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是指损害或侵害公民或法人的“人身权”中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等。 相似文献
17.
案件报道的侵权方式和法律应对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案件报道虽是属于社会新闻,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新闻。它往往是曝光社会的假、丑、恶的一方面,很容易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和震动。由于案件报道在新闻中的特殊性、重要性,在新闻实践中涉讼新闻侵权的案例比较多,有必要引起新闻记者和新闻传媒的注意。一、案件报道中不当公布未成年人资料涉嫌侵权案例:在案件报道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报道,由于记者编辑未按法律或者不熟悉法律规定,在报道中点了未成年人的姓名、地址、学校、家庭等,或从叙述中让人推断出来是该未成年人;有的违反规定将不公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 相似文献
18.
案件报道的选择与把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案件报道越来越受到媒体的青睐。众多法制类报刊、媒体法制栏目,都将案件报道作为“重头戏”,使用频率颇高。由于案件报道 的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紧密相关,涉及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实际工作,关联到有关人的权利与名誉,并可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因此,与其他新闻题材相比,案件报道应当更为慎重,在选材和写作时,有一些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相似文献
19.
自1985年上海出现建国以来第一起新闻侵权官司("二十年疯女之谜")后,新闻侵权官司就逐年增多。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已审理此类案件1000多起,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常常被推上被告席。而作为法制报道,由于其报道争议、矛盾居多,就更加容易卷入新闻侵权官司。因此,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要避免被推上被告席,就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防止新闻侵权。 相似文献
20.
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对新闻报道主体,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