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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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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理论和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仅表明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也表明了公民对国家应尽的职责。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二者的辩证关系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我国民主法制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对立,主要表现为二者是有差异的。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允许并保障公民可以做某种行为,而义务则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要求公民对国家必须履行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作为对立的双方各自包含特定的内  相似文献   

2.
一、公民教育是把公民培养成为责权主体的过程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教育也就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积极、自主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责权主体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和不同的国家,公民概念有所不同。从历史上看,公民一词最早始用于古希腊,并为古罗马沿用。这时的“公民”主要指在法律上享有特权的一小部分自由民。到了中世纪,教会和封建君主成为国家和人民的主宰,个人是上帝的子民和封建君主的臣仆。人不属于自己,而属于上帝和君主,没  相似文献   

3.
在社会生活中,公民自己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他人侵犯的情况都可能发生。我们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守法的自觉性,做到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懂得为什么要维护以及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刑法、民法通则、诉讼法等法律具体规定了公民的各种权利,并规定了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的各种措施。权利固有的特点是不容非法侵犯,一旦受到非法侵犯,权利人就有权依法加以维护。换句话说,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是由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并加以保…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等等。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义务,具有法律强制的性质,即国家以法律制裁的强制力量作为履行这些义务的保证,不履行这些义务,就要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但是,我国大多数公民并不是由于害怕法律制裁而被迫履行公民义务的,相反,他  相似文献   

5.
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的领域,是全体公民共同生活的准则。就广大青年学生来说,未来的事业  相似文献   

6.
不少宪法规定了公民遵守宪法的义务。对普通公民而言,遵守宪法主要是指维护宪法而非服从宪法,维护义务是伦理性质的,服从义务才具法律性质,但对公民并无直接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公民遵守宪法的义务的主要作用在于培育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   

7.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宪法中所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维持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转和秩序的必不可少的义务,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公民履行宪法义务是十分必要的。在法律范畴中,正如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国家义务相对应,公民的基本义务是与国家权力相对应的。没有公民对于国家的强制性服从,国家权力就会失去有序运行的条件。  相似文献   

8.
邹锋 《中学文科》2006,(1):34-36,89-90
识记:财产继承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理解:列举实例,说明公民的合法财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列举实例,说明我国税收取之于民又用之于民,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每个公民必须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经济义务。 活动:收集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例,并谈谈体会。  相似文献   

9.
学习内容初二《思想政治》(下) 第十四课第一框题学习目标 1.通过本框内容的学习和相关网页的浏览,明确我国宪法对公民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义务的规定,加深体会公民在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要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2.通过相关网页的查找和浏览,列举实例,表明必须依法同破坏国家统一、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作斗争;提高对维护民族团结的言行和损害民族团结的言行的辨别能力;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学习重点《宪法》对我国公民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义务的规定学习难点维护国家统一方面目前所面临的迫切任务教学方法讲、读、议、练结合法、归纳对比  相似文献   

10.
论法律权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法律权利刘兴树维护公民法律权利,是法律工作目标,对义务的约束则是实现法律权利的辅助手段。然而,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我们对公民的权利价值在立法和司法中往往会有意或无意的忽略。市场经济和法制原则要求我们尊重主体权利,树立权利本位的法律意识,从实现权利出...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的公民基本权利救济规范体系仍然存在很大缺陷,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救济规范体系是实现权利的本质内涵的需要,是满足国家正当性存在并实现其价值的需要,是履行国际人权公约义务的需要。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救济规范体系,需要在宪法中增加规定权利救济请求权,将其确立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健全有关公民基本权利救济的普通法律体系,全面落实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在宪法中增加对私人间普通法律未提供救济的公民基本权利纠纷的救济规定;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应有作用;在宪法中确立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的界限和原则,以此来减少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所存在的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2.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这一条款,学界一直存在争议.在比较各主要成文宪法国家宪法的基础上,提出从受教育权利绝对性与相对性和受教育义务履行者双重性两个方面来进一步探讨该条款,会加深对该条款的理解.  相似文献   

13.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理的宪法释义——以社会基本权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理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对于个体而言,一个人主张某一权利意味着负有一定的义务;对于他人而言,某一个体的权利须伴随着他人的义务。作为法律关系的具体化,调整公民与国家关系的宪法关系在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体系中也体现了这一原理,表现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伴随着国家的消极不作为义务和积极作为义务。中国宪法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方式既蕴涵着国家义务,也包含着处理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并辅以第51条作为解决权利义务冲突的基本原则。其中社会权条款完整地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原理,其独特性决定了该类权利的实现既需要国家履行积极作为义务,也需要社会的作为义务,还表现为某些条款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相似文献   

14.
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宪法赋予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这不仅说明了劳动者依法拥有劳动权,而且也说明了只要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就必须履行其劳动义务和职责。劳动者...  相似文献   

15.
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的组成部分,但接受继续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部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继续义务化表现为法规将其设定为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规定履行方式及不履行的后果.从规范审查的角度来看,在宪法层面公民的受教育义务不包括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在法律层面继续教育义务化缺乏依据,在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层面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层层加码,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从合理审查的角度来看,知识更新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继续教育义务化立法目的正当性不足.继续教育义务化的方式虽有助于行政目的达成但适当性较弱,并且非最小侵害手段,损益失衡,违反了比例原则.有关部门应对继续教育义务化的现象进行反思,将继续教育定位为公民的权利而非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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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的组成部分,但接受继续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部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继续义务化表现为法规将其设定为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规定履行方式及不履行的后果.从规范审查的角度来看,在宪法层面公民的受教育义务不包括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在法律层面继续教育义务化缺乏依据,在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层面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层层加码,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从合理审查的角度来看,知识更新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继续教育义务化立法目的正当性不足.继续教育义务化的方式虽有助于行政目的达成但适当性较弱,并且非最小侵害手段,损益失衡,违反了比例原则.有关部门应对继续教育义务化的现象进行反思,将继续教育定位为公民的权利而非义务.  相似文献   

17.
我国在1982年宪法颁布以前制定的三部宪法均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但1982年宪法却做出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宪法规定上的上述转变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背景的,它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的平衡问题.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受教育的法律性质有可能再经历一个由"权利和义务"到权利的转变过程.  相似文献   

18.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9.
吴莉 《钦州学院学报》2006,21(2):125-128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大学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大学生的教育权具有选择性,还具有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法律特征。大学生受教育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机会权、学习条件权和学习成功权,非经合法正当的程序不容剥夺。当大学生的受教育的利益受损后,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睦言 《家长》2013,(1):13-15
一、“拼养”在法律上的界定 我国法律把“监护”定义为一种权利,《民法通则》第18条第2款规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实际上,监护权作为“权利”与普通民事权利不同,在很多情况下,权利可以转让或放弃,而义务不能转让或者放弃,监护人显然也不能随意放弃监护的权利。所以,监护是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融合。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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