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市场的有效运行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外部条件。作为竞争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反垄断法》可以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改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基于2004—2018年上市公司数据,并借助《反垄断法》实施这一准自然实验,检验了《反垄断法》实施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发现,《反垄断法》的实施能有效规制各地区行政垄断程度,有助于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分析发现,《反垄断法》有助于遏制地方政府管制的信贷资源分配“歧视”,提升企业融资便利性,倒逼企业加大研发、人力资本投入,优化投资效率。异质性分析表明,《反垄断法》的实施,对国有企业、低成长性企业、僵尸企业及东部地区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  相似文献   

2.
《反垄断法》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加以规制,禁止企业滥用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中国电信行业经过3次拆分与重组,力图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但限于当前中国特殊时期的国情,电信企业的垄断行为并未根除。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反垄断案为例,从《反垄断法》和经济学角度,对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行为及后果进行分析,建议通过政府引入竞争,推进民营化改革;完善立法,建立健全电信业竞争法律制度等途径推进中国电信业改革。  相似文献   

3.
《反垄断法》没有明确规定经营者集中控制所采取的实体标准,这不仅与立法宗旨不符,使反垄断法极具不确定性,也与现代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的整体宽容趋势相左.笔者认为,我国反垄断法在规制经营者集中时,应将"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并严重地损害有效竞争"作为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实质性标准.  相似文献   

4.
历经14年打磨、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规定了三种具体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简言之,国家制定实施《反垄断法》,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的秩序。  相似文献   

5.
为维持良好的市场运行秩序,我国于2008年出台《反垄断法》,以期通过该法规范市场结构和市场主体行为。实践证明,这部法律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反垄断法》在私人执行制度方面规定得比较模糊,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使反垄断法执法力度不足。因此,必须从反垄断法私人执行主体、程序、赔偿等方面着手,建立切实可操作的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提高《反垄断法》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6.
现阶段我国按照加入WTO时的承诺,正在加大开放国内市场的步伐,大批外资企业涌入,我国的一些强势企业,也正积极努力地走出国门,与众多跨国性企业集团抢滩国际市场,全球性大市场正在形成。但我国至今未颁布《反垄断法》,这不利于我国企业和国家利益的保护。在反垄断立法呼声渐高之际,笔者认为,反垄断立法中应借鉴他国经验,立足经济全球化立场,重在提高国家竞争力,有限度地引入合理原则和效果原则,力求适应经济生活变化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为维持良好的市场运行秩序,我国于2008年出台《反垄断法》,以期通过该法规范市场结构和市场主体行为。实践证明,这部法律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反垄断法》在私人执行制度方面规定得比较模糊,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使反垄断法执法力度不足。因此,必须从反垄断法私人执行主体、程序、赔偿等方面着手,建立切实可操作的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提高《反垄断法》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8.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激烈的国际竞争改变了国内竞争的格局,反垄断法对企业合并的规制应当充分考虑国际竞争因素.反垄断法执法机关应将国际竞争因素纳入到相关市场的界定过程中,正确运用反垄断法的一般原则与例外规則,准确把握企业合并的规制条件,以促进市场自由竞争,并提高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9.
毛元学 《毕节学院学报》2009,27(10):114-117
反垄断法是我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最为重要的一部法律。制定出台反垄断法是国内国际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通过市场主导和政府辅助的并购战略实现规模经济来增强国际竞争力已经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和必然选择?我国的反垄断法与我国目前的规模经济战略并不冲突,而且,我国更应该努力发挥垄断的积极作用,正确处理好反垄断法与发展规模经济的关系,使我国的反垄断法更好地促进我国规模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成为主要的经济要素,如何在知识经济的时代浪潮中把握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之间的关系与原则界限,以便促进良性竞争,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话题。本文结合已经实施的《反垄断法》条文,分别探讨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一致性与冲突。最后,针对我国的立法现状,提出解决二者冲突的办法,建议出台《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反垄断法》制定过程中,反行政垄断是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也是立法难点之一。本文针对现行反行政垄断法律的缺陷,有针对性地研究和探索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希望能找到一条有效规范和遏制行政垄断的途径,为企业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经济氛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竞争模式。  相似文献   

12.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经济交往的加深,人们一直呼唤着我国的反垄断法的早日出台.反垄断法的矛头指向主要是企业的限制竞争、控制市场的行为,这些行为通常以"排他"或"独占"为特征.但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法保护的知识产权.在这方面,如何协调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以确定知识产权这种法定的独占性权利在反垄断法体系中的地位,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3.
数字经济时代下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其区别于传统经济的特点给世界各国的反垄断规制带来了新的挑战。欧盟对于平台企业一贯采取较为严格的监管态度。为应对平台企业垄断方式的转变,欧盟坚持结构主义理念,创新监管模式,制定了《数字市场法案》,尽可能弥补传统反垄断法的不足。我国在平台垄断规制方面面临的难题与欧盟有共同之处,可以此为借鉴,完善反垄断执法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4.
现阶段我国按照加入WTO时的承诺,正在加大开放国内市场的步伐,大批外资企业涌入,我国的一些强势企业,也正积极努力地走出国门,与众多跨国性:企业集团抢滩国际市场,全球性大市场正在形成。但我国至今未颁布《反垄断法》,这不利于我国企业和国家利益的保护。在反垄断立法呼声渐高之际,笔者认为,反垄断立法中应借鉴他国经验,立足经济全球化立场,重在提高国家竞争力,有限度地引入合理原则和效果原则,力求适应经济生活变化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对竞争规则的完善要求将越来越迫切。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是市场经济的象征,是维护市场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基本法律。为了与WTO规则接轨,为了保护我国的民族工业,我国必须加快反垄断法的制定,完善竞争规则,维护市场自由和公平竞争。而制定反垄断法时必须要考虑WTO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6.
行业协会对市场竞争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的维护竞争秩序的一面也有消极的排除和限制竞争的一面。《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的限制竞争行为作了规制,但要有效实施《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的规制,还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  相似文献   

17.
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有竞争就有滥用竞争权的行为。反垄断法是发展市场经济,规制限制性竞争行为的重要手段。本文阐述了我国亟待出台反垄断法之必要性;我国在反垄断法中应确立的基本原则;我国应禁止的垄断行为几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是指作为国内法的反垄断法适用于一国主权范围之外的外国企业的情况.它是反垄断法的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的扩展.一般来说,反垄断法是国内法,适用国内法域内效力的原则.但全球化趋势的增强,国际市场的逐渐形成以及国际范围内竞争的日渐加强需要反垄断法具有域外适用效力.目前,各国对于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的态度已经从强烈反对和抵制发展到逐渐通过立法予以认可.我国反垄断法在第二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确立了我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制度,在今后的执法中有效地实现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效力将对保护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9.
国有经济在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享有的垄断地位受到《反垄断法》的保护,但是其擅自利用垄断地位阻碍竞争的行为,《反垄断法》应当加以限制,这并不属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范围。但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国有企业的行业立法与《反垄断法》的协调问题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相似文献   

20.
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是指作为国内法的反垄断法适用于一国主权范围之外的外国企业的情况。它是反垄断法的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的扩展。一般来说,反垄断法是国内法,适用国内法域内效力的原则。但全球化趋势的增强,国际市场的逐渐形成以及国际范围内竞争的日渐加强需要反垄断法具有域外适用效力。目前,各国对于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的态度已经从强烈反对和抵制发展到逐渐通过立法予以认可。我国反垄断法在第二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确立了我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制度,在今后的执法中有效地实现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效力将对保护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