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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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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从立法的利益平衡原则比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对著作权法涉及的多个利益群体的保护条款,认为其对编辑(出版方)群体的版权保护存在失衡的情况,导致编辑“把关”的弱化,因此建议完善对编辑修改权的立法保护.  相似文献   

2.
编辑行使修改权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著作权法》出台以前,编辑理所当然地行使对作品的修改权而无须作者的授权;作者也就无法主张其修改权。《著作权法》实施之后,可谓形势急转直下,法律将作品的修改权授予作者,将修改权规定为著作权人的人身权之一;同时又授予报刊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  相似文献   

3.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修订草案删去了现行著作权法第三十四条。参照现实,该条文的功能是编辑出版过程中必备环节的保障,应予维持。依据法理,该条文的内容不宜保留在规定排他性出版者权的章节中,应予修改。通过分析编辑修改权条款的内容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之间的关系可知,对作品文字性的修改实为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限制,也是判断是否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标准。因此,修订草案可将编辑对作品文字性修改的权益规定在"权利的限制"中,以解决现实与理论的冲突。  相似文献   

4.
学术期刊编辑修改权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修改权是学术期刊编辑履行工作职责的基本权利,是编辑对作品作修改、加工、制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因而也是学术期刊编辑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毫无疑问,一方面,应充分保证学术期刊编辑的合法修改权;另一方面,学术期刊编辑要强化修改权意识,合理、合规、主动、积极地行使修改权,使期刊真正成为真知和良知的载体,服务于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一、学术期刊编辑修改权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对编辑的修改权做出明确规定:“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①认真解读这一法律…  相似文献   

5.
编辑如何用好作品修改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图书修改权的性质与编辑职责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而著作权就包括作品的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因此,从法理上来说,作为不同于作者的主体,编辑并没有对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 但在现实中,所有图书都是经过编辑加工即修改后才出版的.编辑具有从政治、思想、科学甚至文学艺术等方面对作品进行审查的职责,一旦发现作品中的问题,编辑就有责任指出来,提出修改方案.这样,版权保护与编辑加工活动之间就存在矛盾.  相似文献   

6.
出版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共生于著作权法内,但两者之间似乎存在着逻辑上的悖论.出版中的修改是否会侵犯作品完整权,法院的裁判也并非一以贯之.从规范目的来分析,出版者行使修改权具有正当性,其与法律保护作品完整权之目的并非全然不可调和.作者对出版者的修改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保护作品完整权可以被出版修改权所修正,但是出版者的修改必须要恪守合理的尺度.通过对出版中的编辑工作的类型化处理,能有效化解出版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之间的悖论.  相似文献   

7.
编辑要负文责,这在国务院颁发的《出版管理条例》中有清楚的规定。《条例》第24条规定:“出版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出版物刊载的内容符合本条例的规定。”然而,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文责自负显然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就是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也能找到一定的法理依据。《著作权法》明确授予作者发表权、修改权、保障作品完整权等权利。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作者享有作品的版权,意味着作者对作品应负有相应的责任。这幺说来,“编辑责任制度”与“文责自负制度”似乎是相矛盾的。究竟矛盾不矛盾呢?我们有必要对编辑责任与作者责任的关系加一番辨析。  相似文献   

8.
谈报刊编辑修改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谈报刊编辑修改权曹瑞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3条,专门对报刊编辑的修改权问题作了规定。如何正确理解这一条,对于新闻出版单位认真贯彻著作权法,以及报刊编辑免受新闻诉讼之苦,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条有两款,第一款规定: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  相似文献   

9.
编辑修改权与作者修改权的区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修改,通常是对已完成的作品形式进行改变的行为,既包括由于作者思想观点和情感倾向的改变而导致的对作品形式的改变,也包括在思想与情感不变的前提下对纯表现形式的改变,还包括局部的或全部的修改。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3款指出:“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33条指出:“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这说明修改权属于作者,是作者的重要人身权利之一,但同时编辑对作品也享有一定的修改权,二者都拥有修改权。…  相似文献   

10.
编辑在审读加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 ,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 ,应当经作者许可。”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中第三、四款指出 :“修改权 ,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上述规定表明 ,《著作权法》既赋予编辑人员权利 ,又对权利加以限制。一般来说 ,在编辑出版工作中 ,编辑与作者应该互相沟通、互相磋商、互相合作、互相补益。作者不可借口“文责自负”而拒绝编辑提出的正确的…  相似文献   

11.
我国《著作权法》既规定了作者等权利人的修改权,又规定了图书出版者、报社、期刊社的修改权。一般而言,修改权专属于作者等权利人,其他人如果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需要得到作者的许可同意。但这不是绝对的。出版者出于传播的需要,对于拟出版的作品也有一定的修改权。实践中,出版者擅自修改他人作品、作者等权利人在作品即将或已经出版的情  相似文献   

12.
编辑修改权的行使涉及作者、学术期刊以及读者利益的协调。综合编辑对文稿的修改实践,文章将编辑修改权的行使分为能动模式和被动模式两种并对其利弊进行分析,主张在处理各方关系时,无论采取何种模式,都必须明确编辑修改权行使的目的是兼顾作者与期刊的利益,不能通过修改论文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作者。  相似文献   

13.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于2011年7月启动,2012年3月国家版权局发布《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一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全国图书馆界积极行动,结合实际,认真研讨,发现其中的不足有:舍弃了多个公益非营利网络传播适用的权利限制条款;信息网络传播权限制条款仍由国务院法规制定,没有由《著作权法》统一整合;没有采纳图书馆界提出的为非营利公益图书馆利用网络收集、保存、传播受著作权保护作品设置豁免条款的建议.图书馆界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建议,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2012年7月,修改草案第二稿公布,部分回应了图书馆界提出的设置合理使用兜底条款的建议,但未从根本上解决权利保护与权利限制失衡的问题,而且搁置了当代《著作权法》修订无法回避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与限制条款的系统整合问题.图书馆界希望《著作权法》的修订落实独立性、平衡性和国际性三项基本原则,以保障著作权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平衡.参考文献4.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以学术期刊编辑的视角,对《著作权法(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与期刊出版改革和与学术期刊编辑权益保障相关条款中的某些问题,提出若干思考和诉求。认为《著作权法》的修订应有利于出版体制改革,保护编辑的职业权益,加大对网络侵权的处罚力度等。  相似文献   

15.
著作权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它是作者个性通过创作的进一步体现.《著作权法》正是通过这4个方面对作者复杂精神世界进行规范,这其中发表权与财产权的关系最为密切.  相似文献   

16.
闫建军  杨丽霞 《编辑学报》2006,18(5):331-332
认为应把著作权作为科技期刊编辑的一种职业敏感.正确理解《著作权法》中编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编辑的职业实践是培养著作权职业敏感性的途径.  相似文献   

17.
科技期刊编辑与著作权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金永勤  徐晓泉 《编辑学报》2002,14(6):400-401
结合学习<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阐述期刊编辑在执行<著作权法>中碰到的一些问题:保护作品的完整性,编辑的修改权予以限制;保护作品的及时性,限时履行告之义务;严肃对待作者的滥用发表权;等等--以引起期刊编辑对<著作权法>的重视.  相似文献   

18.
2001年10月修订的《著作权法》,明确将“信息网络传播权”加入著作权人权利范围。《著作权法》规定“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已经颁布,并自2002年1月1日施行。2005年4月30日,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签发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并于5月30日起实施。《办法》的及时出台,为行政执法、打击网络侵权、维护网络世界中的知识产权秩序带来了希望。但《办法》主题都是围绕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并未涉及互联网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例如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保…  相似文献   

19.
试论期刊编辑出版工作中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期刊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也肩负着著作权保护的双重职能。一方面,期刊必须尊重和维护作者的著作权;另一方面,期刊也要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期刊编辑人员如何正确地做到这两方面呢?对此,笔者想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以求教于同仁。  一、正确区分期刊作者和期刊自身的著作权  期刊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对于这一点大家应毫无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期刊作者应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17项权利。《著作权…  相似文献   

20.
申海菊 《编辑学报》2010,22(6):480-481
探究编辑人格和编辑加工活动中修改权之间的内在联系。针对编辑加工活动中存在的某些人格缺陷,阐释编辑人格应该包括的内容,强调坚持编辑人格追求的重要性及对于当今编辑工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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