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1 毫秒
1.
钱静 《出版科学》2016,24(6):28-31
《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删除《著作权法》第34条编辑修改权条款的做法有欠妥当。建议保留原有条款,确立编辑修改权。因为确立编辑修改权是权利义务对等的法理要求,是编辑工作正常进行的必然要求,同时也与编辑为出版物付出的劳动相匹配。另外,从权利边界的视角考察,编辑修改权的确立,能够从权利相对面的维度,厘清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含义和边界。  相似文献   

2.
编辑在审读加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 ,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 ,应当经作者许可。”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中第三、四款指出 :“修改权 ,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上述规定表明 ,《著作权法》既赋予编辑人员权利 ,又对权利加以限制。一般来说 ,在编辑出版工作中 ,编辑与作者应该互相沟通、互相磋商、互相合作、互相补益。作者不可借口“文责自负”而拒绝编辑提出的正确的…  相似文献   

3.
出版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共生于著作权法内,但两者之间似乎存在着逻辑上的悖论.出版中的修改是否会侵犯作品完整权,法院的裁判也并非一以贯之.从规范目的来分析,出版者行使修改权具有正当性,其与法律保护作品完整权之目的并非全然不可调和.作者对出版者的修改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保护作品完整权可以被出版修改权所修正,但是出版者的修改必须要恪守合理的尺度.通过对出版中的编辑工作的类型化处理,能有效化解出版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之间的悖论.  相似文献   

4.
编辑如何用好作品修改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图书修改权的性质与编辑职责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而著作权就包括作品的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因此,从法理上来说,作为不同于作者的主体,编辑并没有对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 但在现实中,所有图书都是经过编辑加工即修改后才出版的.编辑具有从政治、思想、科学甚至文学艺术等方面对作品进行审查的职责,一旦发现作品中的问题,编辑就有责任指出来,提出修改方案.这样,版权保护与编辑加工活动之间就存在矛盾.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立法的利益平衡原则比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对著作权法涉及的多个利益群体的保护条款,认为其对编辑(出版方)群体的版权保护存在失衡的情况,导致编辑“把关”的弱化,因此建议完善对编辑修改权的立法保护.  相似文献   

6.
9、出版单位能否擅自修改其出版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修改权是人身权内容之一,作者享有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同时还规定作者享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是因为作品是作者思想的表现形式,作者创作作品有其具体意图和考虑,只有其本人才能决定作品的变更,这是与作者  相似文献   

7.
科技期刊编辑实践中常见的著作权问题剖析   总被引:9,自引:2,他引:7  
马敏峰  施业  熊水斌 《编辑学报》2003,15(3):172-174
结合编辑工作实际,对科技期刊编辑工作实践中常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几个著作权问题进行探讨。认为:在编辑实践中,不能发表违禁作品;未经作者授权不要改动作者署名;正确行使编辑修改;在对稿件的编辑加工中保护好论文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8.
学术期刊编辑修改权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修改权是学术期刊编辑履行工作职责的基本权利,是编辑对作品作修改、加工、制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因而也是学术期刊编辑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毫无疑问,一方面,应充分保证学术期刊编辑的合法修改权;另一方面,学术期刊编辑要强化修改权意识,合理、合规、主动、积极地行使修改权,使期刊真正成为真知和良知的载体,服务于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一、学术期刊编辑修改权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对编辑的修改权做出明确规定:“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①认真解读这一法律…  相似文献   

9.
编辑行使修改权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著作权法》出台以前,编辑理所当然地行使对作品的修改权而无须作者的授权;作者也就无法主张其修改权。《著作权法》实施之后,可谓形势急转直下,法律将作品的修改权授予作者,将修改权规定为著作权人的人身权之一;同时又授予报刊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  相似文献   

10.
蔡浩明 《中国出版》2017,(13):56-58
新闻传播中合理使用新闻作品包括"时事新闻报道中的使用"和"对时事性文章的使用"两种情形。基于不同的政策考量,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所差异。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三次著作权法修订应该借鉴其他法域的合理规定,对《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内容加以修改。  相似文献   

11.
编辑要负文责,这在国务院颁发的《出版管理条例》中有清楚的规定。《条例》第24条规定:“出版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出版物刊载的内容符合本条例的规定。”然而,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文责自负显然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就是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也能找到一定的法理依据。《著作权法》明确授予作者发表权、修改权、保障作品完整权等权利。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作者享有作品的版权,意味着作者对作品应负有相应的责任。这幺说来,“编辑责任制度”与“文责自负制度”似乎是相矛盾的。究竟矛盾不矛盾呢?我们有必要对编辑责任与作者责任的关系加一番辨析。  相似文献   

12.
科技期刊编辑与著作权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金永勤  徐晓泉 《编辑学报》2002,14(6):400-401
结合学习<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阐述期刊编辑在执行<著作权法>中碰到的一些问题:保护作品的完整性,编辑的修改权予以限制;保护作品的及时性,限时履行告之义务;严肃对待作者的滥用发表权;等等--以引起期刊编辑对<著作权法>的重视.  相似文献   

13.
姚叶 《科技与出版》2021,(3):140-145
纵观2012年及其之后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2020年公布的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条文中的“三步检验法”与“其他情形”有时同时存在,有时单独存在,立法态度不定.尽管2020年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条文的内容有了明确规定,但争议仍在继续.就争议之本源,盖立法机关对于“三步检验法”的误解与误用,对“三步检验法”与“其他情形”关系欠缺考虑.因此,在著作权法第四次修改时,应当予以补正,以更好地平衡著作权人、传播者与使用人之间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相似文献   

14.
编辑修改权与作者修改权的区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修改,通常是对已完成的作品形式进行改变的行为,既包括由于作者思想观点和情感倾向的改变而导致的对作品形式的改变,也包括在思想与情感不变的前提下对纯表现形式的改变,还包括局部的或全部的修改。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3款指出:“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33条指出:“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这说明修改权属于作者,是作者的重要人身权利之一,但同时编辑对作品也享有一定的修改权,二者都拥有修改权。…  相似文献   

15.
修改权是指作者有权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自己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有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所谓歪曲,是指曲解作品原意,破坏作品表达方式的行为;篡改是指擅自增补、删除  相似文献   

16.
谷永超 《青年记者》2017,(25):82-83
微信作品著作权的基本内容 (一)微信作品的判断 与传统的作品相比,微信作品在内容形式上发生了很大变化,除文字之外,还有图片、声音或视频等.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因此,微信作品能否受到著作权保护,首先需要判断微信作品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需要满足两个实质性条件,其一是该作品具有独创性,其二是该作品具有可复制性.  相似文献   

17.
景宏 《现代出版》2007,(4):53-54
"著作权法",是指我国政府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具体权益,所制定的相关法律. "著作权",即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为作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而应享有的专有权利.其主要内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  相似文献   

18.
科技期刊编辑应加强著作权意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丽娟  严美娟 《编辑学报》2011,23(6):550-551
以医学期刊为例,从著作权法角度对科技期刊作者署名权及署名单位、作品的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等问题进行探讨,呼吁科技期刊编辑切实提高著作权意识。  相似文献   

19.
2013年6月28日,WIPO通过了"关于盲人、视障者限制与例外"的《马拉喀什条约》,该条约将图书馆明确为服务于盲人、视障者的授权实体,赋予了图书馆授权实体对已发表作品的视障版式转换的权利和视障版式副本跨境交换的权利,但是依照国际惯例,这两项权利必须转化为国内法以后,才能够在某一成员国内实施。具体到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大的修订,则需要明确授权实体,修改《著作权法》第22条第12款,新增"授权实体、盲人、视障者可以进行已发表作品视障版式副本跨境交换"的例外规定。参考文献12。  相似文献   

20.
由于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存在严重的适用漏洞,著作权人的获得报酬权并未获得充分保障,首发报刊的利益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对此,2012年《著作权法》修改案草案保留了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并且对其内容进行了大幅度改善和创新,试图克服该制度的现存困境。然而,针对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固有缺陷和实践情况,仍有必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实现促进作品传播并保护著作权人报酬利益的立法本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