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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李晓艳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0(6):19-21
根据我国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客观状况,探讨《物权法》将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产交易的重要性,再从不动产交易的客观规律来论述《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产交易的缺陷,以促使《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设立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具体适用规则更趋完美. 相似文献
42.
论未经登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物权登记为物权公示原则的体现,而合同的效力则属合同法合同效力的问题,两者既有严格的区别,但又有密切的联系,物权变动只是物权公示和物权公信问题,而非决定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效力,合同效力则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采用不动产交付和转移效力认定的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 相似文献
43.
周密 《合肥联合大学学报》2003,13(2):28-31
本通过对保险投资一般工具的论述,进而对我国保险投资工具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完善我国保险投资提出了几点粗浅的构想。 相似文献
44.
董新忠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7,6(4):51-56
通过对古今中外关于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的历史及内容分析,通过对物权公示的对象及功能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物权法草案》第九条规定不符合我国国情,应当修改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可以以登记、交付不动产、交付不动产证书以及公证等可以证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事实的方式为之;但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样的立法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也符合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由的基本理论,还足以保护善意第三人。 相似文献
45.
郜飞燕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4):46-50
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否认物权合意的存在,在理论上无法自圆其说,也无法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的支撑。在不动产借名买卖中,物权合意与债权合意出现分离,物权合意的存在具有必要性;对比传统物权形式主义模式与瑞士法上的物权变动模式,物权合意的表现形式,得以债权合同或关联合同为主载体,以其他证明真实物权合意的证据为辅载体,不必过于拘泥,但不应存在于登记之中。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物权变动须依靠物权合意以及法定形式始能完成,物权合意与形式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46.
王志红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8(1):26-28
异议登记是为阻却登记公信力而设的一种预防措施,是不动产登记中不可缺少的制度。应该在借鉴国外法律资源的基础上,从异议登记的适用条件、申请程序、效力及限制等几个方面入手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异议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47.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6):53-57
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有相似之处。由于理论上对于"赠与"一词未能准确把握,引起无休止的有关"一般赠与"和"婚内赠与"应如何区分的争论。赠与合同的核心是单务、无偿性,因此如果夫妻间的财产处置非作为利益交换的工具时,应直接视为一般性赠与合同,按照《合同法》领域规则处理,满足要件时可以赋予撤销权;反之,则应认定为夫妻财产约定。在夫妻内部关系中,财产约定一经生效就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并不得任意撤销。当涉及一方或双方的交易第三人时,则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模式确定物权移转的规则。 相似文献
48.
本文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制度基础及价值基础三方面,进一步论证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合理性.并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善意判断的标准及举证责任等几方面,思考我国物权法中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49.
房屋拆迁中的权益保护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袁翠清 《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0,26(3):67-70
《物权法》中虽然对房屋所有权的保护有相关强制性规定,但该规定在具体保护被拆迁人利益时,存在诸多问题,如:没有区分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未明确规定政府在商业性拆迁中的地位。因此,天价的房地产业违背了经济规律,也远离了民生,而幕后的鼓动者不仅仅是唯利是图的商人,还有别有用心的地方官员。我们应反思:一是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职能究竟是什么;二是目前的官员考核制度存在哪些不足。对用人制度进行深刻的反思,进一步完善房屋拆迁中的相关制度,保护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