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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社会新形态下,政府、高校、企业、学生等关联主体系统运行的四维协同育人是培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创业人才的重要路径.杭州市通过"师友计划"三螺旋模式实现政府、高校、企业、学生四维联动,践行四维协同理论,助推高校大学生灵活就业,鼓励学生多方式、多渠道自主创业.通过分析"师友计划"的设立背景、理论基础和实践内容、大数据管理特征,论述应用四维协同理论对促进高校大学生积极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实效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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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知识生产和转化的一般逻辑,文化产业链可以细分为相互连接的创意端、确权端和商业端三个链端。各链端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理性追求,政府在各链端合理地定位角色和行使职能,关涉文化产业的现实繁荣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基于创造力的文化本质及环境营造的公益特征,政府应在文化产业链之创意端发挥主导作用并行使行政职能,在文化产业链之确权端和商业端应充当理性"守夜人"的角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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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其基础和工作重点均在基层。司法所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构,承担着指导调解、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职责任务。实证调研表明,绝大多数司法所的组织现状并未达到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尽管司法所已尽可能地形成调适性的工作机制,但其职能呈现与应然之间仍存在较大张力。究其原因在于司法所面临主体异化、职能超载、法治资源冲突、法治权威阙如等法治困境。优化司法所的职能定位、完善司法所的工作机制、树立司法所的法治权威,有利于司法所走出法治困境,以确保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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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金航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2):36-41
小额诉讼在改革过程中因未能彻底贯彻福利性价值理念,致使程序构建难以独立,在公正性与效率性方面均不占优势,缺少为当事人主动选择适用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虽对程序重新作出调整,扩大了适用标的额范围,但仍未将小额诉讼之规定独立成章,发展困境依然存在。改革过程中,应秉持小额诉讼福利性的价值定位,明确其帮助群众接近司法的制度使命,分流筛选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确保当事人实质性享有此种司法福利。在确保庭审有序开展、当事人诉讼权利充分维护的基础上,允许进一步简化诉讼环节。积极构建程序转化与申请再审之外的救济路径,在不违背现有一审终审规定之前提下,以即时复议的方式来帮助当事人就裁判结果进行救济,打消因救济方式单一引发的程序适用顾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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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2):76-79
明朝巡按制度在中国古代监察史上具有鲜明特色,其组织设置、任官办法、巡按方式、巡按内容及立法等体现出当时巡视监察组织地位独立,巡按官员选任高标准、以小监大,监察立法周密细致等特点,给了当今巡视制度要注重立法、严格选人考核、保证巡视独立性、明确巡视内容、扩大监察对象、依靠群众、谨慎赋权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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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08,21(2):24-26
温特建构主义文化分析给我们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他将无政府状态与文化联系起来,提出了国际政治存在三种无政府文化,文化通过内化的方式建构了行为体的身份。但温特的文化分析也存在着问题.忽视了文化的累积性、文化的内聚性、文化的霸权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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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捷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36(4):57-61
陪审制度的本质是一种重要的民主政治的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陪审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是人类走向民主文明的司法制度形式之一.我国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次较全面系统规范陪审制度的法律文献,克服了陪审制度在前期发展中存在的诸多立法不足,对理论领域陪审制度存废的争议也做出了立法意义的结果.但是我国陪审制度依旧还存在着价值取向不确定,法律地位偏低等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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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已经成为出版业生态系统演进的技术新样态与发展新动力,认识其本质及特征是新常态下科学制定产业政策的前提.出版业生态系统具有特定的结构体系、要素生态位与运行规律,大数据驱动出版业生态系统发展的路径主要包括优化产业结构、激活生态要素,我国的因应政策应包括大数据集成、开放、扶持、利用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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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特征是法哲学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法的特征分为两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内容上的特征。一般法学理论注重对法的形式上的特征进行概括,而缺乏对法的内容上的特征进行系统性的论述。作为人类社会生活中独特的重要的人文产物——法律,在内容上是特定人文价值指向的体现和弘扬,具有特定的人道内涵而非兽道内涵,从内容上认识法的特征先在地必要和重要。与道德的“肯定性”相对应和对立的“否定性”,正是法律在内容上的根本特征或者形象地说是法的品格。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除法律所禁止以外的领域人皆具有自由;二是法律只是为了避免人对他人伤害的较小范围内才严格地限制人。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彼此独立而又关联的两种客观存在。其一,二者是对立的,不能互相替代的,不能踏入对方作用的领域,混淆二者的对立就会产生社会恶果。其二,二者在各自发挥自己独立品格的前提下而形成互补,道德以发挥自己的“肯定性”品格而使人间存有温暖,法律发挥自己的“否定性”品格而使社会的基本秩序得到维持与保证。总之,道德因为肯定性品格而走非强制性作用的路线才有效,法律因为否定性的品格而走强制性作用的路线才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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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对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进行法治化,首先要确保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在法律范围内展开,这是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法治化的根本准则;其次要确保通过立法、司法及公民权利等法治手段控制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权,这是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法治化的治本之策;最后要确保对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活动中的违法主体实施民事、行政和刑事制裁,这是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法治化的内在要求。由此构架了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法治化的基础内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