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3篇
  免费   0篇
  国内免费   1篇
教育   3篇
科学研究   5篇
体育   3篇
综合类   1篇
信息传播   12篇
  2021年   1篇
  2017年   1篇
  2016年   2篇
  2014年   2篇
  2013年   3篇
  2012年   4篇
  2011年   1篇
  2009年   2篇
  2008年   3篇
  2006年   4篇
  200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8 毫秒
1.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对外发布 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日前由国家版权局对外公开发布。  相似文献   
2.
著作权法是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实现精妙平衡的法律机制,是协调著作权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器"。本文从《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修改草案"出台切入,试图通过对有关音乐条款法理的深入分析,达到既保护智力创造也鼓励知识传播以平衡音乐著作权人(主要为词曲作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主要为唱片公司)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的目的。最后,就"修改草案"有关音乐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3.
张亚荣 《体育学刊》2008,15(4):80-81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颁布了<体操等级运动员规定动作及评分规则>,其中的<体操运动员二、三级技术等级标准修改草案>作了较大的改动:第一次把对竞技体操运动员制定的标准面向大众和竞技体操爱好者,有利于大、中、小学竞技体操项目的开展;取消了体操爱好者二、三级达标年龄的限制,使体操爱好者能根据自己的时间制定计划,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增加了项目选择的自主性,且达标标准有所降低,爱好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不同的达标项目;这一标准的修改,有利于促进竞技体操运动的普及,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深入开展.  相似文献   
4.
各位代表: 我受贵州省图书馆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贵州省图书馆学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相似文献   
5.
《杂技与魔术》2014,(1):30-30
2013年12月31日,安徽省杂技家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合肥召开。 省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副主席王艳主持会议,省文联组联处调研员程多林出席会议。省杂协驻会副主席、秘书长焦长响代表省杂协第四届理事会作题为《服务大局,开拓进取,开创安徽杂技事业的美好未来》的工作报告。省杂协副主席张志翔作《关于〈安徽省杂技家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  相似文献   
6.
《北京档案史料》2006,(4):48-53
案查本市饮水井取缔规则曾于十九年三月奉钧府令制定公布施行。又取缔理发馆营业暂行规则及取缔澡堂营业暂行规则,同于二十年六月呈奉钧府核准公布施行。各在案。伏以饮水井及澡堂、理发各营业关系市民健康,至为切要,诚恐取缔规定或有不严,管理不无困难。前项三种规则条文规定核与现况间有不甚适合之处,爰仅依照原定规则分别补充酌为修改,以资实施。是否有当,理合连同前项规则修改草案各一份、原定规则各一份,一并呈请鉴核示遵。谨呈  相似文献   
7.
下载在版权法上是复制行为,私人音乐下载中最常见的为欣赏下载是否为合理使用难以定论。在线音乐付费虽是商家之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可能采取的技术措施对版权制度中的合理使用必将是大冲击。《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去掉"欣赏"之目的并无实际意义,法律不应一味缩小合理性使用范围,补偿性的机制建立可谓应有之选择。  相似文献   
8.
乐施 《中国编辑》2006,(3):76-79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于4月25—26日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颁发“韬奋出版新人奖”;审议《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章程》(修改草案);审议《第四届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财务开支情况的报告》;选举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第五届理事、常务理事、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来自全国出版界的代表约350人出席了会议。  相似文献   
9.
胡启恒 《科协论坛》2006,21(6):30-30
我受主席团的委托,作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修改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 5月24日,全体代表对中国科协六届六次全委会议提交大会审议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修改草案)》(以下简称《章程(修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普遍认为,《章程(修改草案)》是历届代表大会以来进步幅度最大的一部章程,体现了新形势需要和时代特点,对指导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履行职责,规范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台湾地区,是否引入源于英美法系的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一直是个颇具争议的话题。"否定-肯定-再否定-再肯定"的演变路径既是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在台湾地区的发展历程,也折射出立法部门对于保护专利权的态度变化。造成台湾地区立法反复的主要原因在于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与大陆法系传统相异、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负载遏制专利侵权行为发生的立法目的。我国大陆地区本次修改《专利法》不应以儆效尤,应暂缓引入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