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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典章·刑部》中的人称代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崇兴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从《元典章·刑部》中的人称代词,归纳出元代北方汉语的人称代词系统:第一人称用“我”、“俺”、“咱”,第二人称用“你”、“您”,第三人称用“他”。“俺”、“您”在直译体文字中分别对译蒙文第一人称代词复数和第二人称代词复数。在一般语体文字中,“咱”、“咱每”用为第一人称代词复数包括式,“俺”用为排除式。“伊”只在叙述案件经过及对案件定性的场合出现,反映的是吏牍公文的行文伎俩,并不代表口语。元代北方汉语的第三人称代词实际上只有一个“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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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策教授的新著《语言规范精要》(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9年 6月出版。以下简称《精要》)是著者几十年研究汉语规范问题的心得结晶。著者既有多年从事规范化理论研究的积累 ,又有长期从事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实践的经验 ,在这个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精要》的优点 ,是能够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说明问题 ,做到了科学性、政策性、实用性相统一。著名语言学家陈章太教授在为本书所写的序中说 :“在读了《精要》书稿以后 ,深感它在科学性、政策性和实用性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 ,使这三性成为本书的特点。……这三性互相渗透、互相联系 ,构成了本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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