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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引用本文:蒋季雅.论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19(4):31-33.
作者姓名:蒋季雅
作者单位:华东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江西,南昌,330013
摘    要:保护私有财产是西方哲学思想中的重要内容,西方国家的宪法中几乎都能找到对私有财产进行保护的条文.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实现社会富裕和生产力发展,应当吸取西方国家的经验,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实行对私有财产与公有财产的同等保护.由于我国保护私有财产的理论与实践并不完善,所以在私有财产保护入宪的同时必须在理论上对其进行阐释,对相关实体法与程序法加以修改与完善.

关 键 词:宪法修正案  私有财产  物权  正当程序
文章编号:1008-6382(2007)04-0031-03
收稿时间:2007-09-20
修稿时间:200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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