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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布2013年中小学招生基本政策
引用本文:王俊丽.长春市公布2013年中小学招生基本政策[J].现代教育科学,2012(6):135.
作者姓名:王俊丽
摘    要:10月11日,长春市教育局召开会议,发布2013年中小学招生基本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不得与各种等级考试挂钩2013年我市中小学招生时间为5月1日至6月30日,各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必须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学区,确保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明确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

关 键 词:中小学校  长春市  招生工作  招生时间  基本政策  义务教育  教育阶段  民办学校  教育局  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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