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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住房商品化的迅猛发展,建筑物区分所有已成为我国城市居民最普遍的住房所有形态。区分所有人在对单元房享有权利时,对屋顶平台的共有部分也享有共有权。对屋顶平台的利用,应由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依合法方法使用,实践中的做法与法律规定产生冲突,导致对屋顶平台的利用并不充分。因此为了开发屋顶平台的商业利用价值,可以通过设定专用权的方式充分合理利用屋顶平台。 相似文献
2.
随着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出现和发展,物业管理日益受到重视,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基础的物业管理权理论也逐步完善。物业管理权依行使主体不同可分为区分所有权人的物业管理权和非区分所有权人的物业管理权。非区分所有权人享有物业管理权的基础是其因享有的基础权利而取得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成员权的一部分,其行使物业管理权的范围依基础权利实现的需要来确定。 相似文献
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成员权,是成员权人基于建筑物的物理构造、使用功能和权利归属的不可分性形成的共同关系而彼此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只有加强对成员权的法律保护,才能进一步维护区分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体现广大业主的意愿。文章在分析成员权的概念、内容,行使原则与管理方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成员权在行使过程中所遇到的侵权问题及应采取何种方式救济,以期实现对区分所有权人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4.
张玮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07,21(2):33-3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所有人共同拥有一栋建筑物时,各所有人对其在构造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的建筑物部分(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和对供全体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以及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等共同事务而产生的成员权。我国《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业主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三部分。《物权法》同时就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车库与车住的归属、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是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整个复合性权利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中最复杂、最容易引起纠纷的就是区分共有权。本文论述各种侵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行为,并初步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6.
张玮 《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2)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所有人共同拥有一栋建筑物时,各所有人对其在构造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的建筑物部分(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和对供全体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以及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和修缮等共同事务而产生的成员权。我国《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业主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三部分。《物权法》同时就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车库与车位的归属、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7.
雷兰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4(1):32-3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是一种新型的共有性质,它既不同于传统的共有关系,也不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而是一种新型的互有性质。目前我国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散见于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或行政规章中,建议应当及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对有关多层高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关系进行统一的、专门的调整,以便稳定交易安全,减少纠纷,促进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史晓宇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51-54
本文着眼于我国现代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密集型高层建筑竞相拔地而起的现实,意识到如何协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利益关系,促进物之高效利用已经成为民法学界与实务界面临的重大问题。目前司法实践中涉及的纠纷复杂而众多,背后牵涉的民法理论问题更是纷繁,比如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的界定、停车位和基地的权属及相关处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违反义务行为的请求权等等。基于此,本文采用对实务纠纷类型化的分析方法,全面细致阐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最终归纳梳理出个人认为于我国实际较妥适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9.
李因来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0,2(5):158-159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是民法物权领域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此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运用当中仍纠纷不断。笔者从住宅小区广告收益的归属出发,浅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部分权利的有关内容,界定共有范围,确认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以期完善此项制度并对解决实际问题和维护业主权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陈唯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1,3(4):104-109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现代民法一项基本的不动是所有权形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急需建立一套完善科学的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为此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 相似文献
11.
我国物权法中关于建筑物的所有权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我国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立法存在以下缺陷:“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称谓不科学;所有权制度立法的理论基础不统一;所有权编的权利结构不协调。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系统的调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规范。 相似文献
12.
张雁群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6(5):45-48
如何处理遗失物的归属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现有法律及司法实践存在诸多缺陷,且日益暴露出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我国民事立法应在借鉴各国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明确界定遗失物之概念、法院作为遗失物接受管理机关及其法律地位、酬金制度、拾得人取得遗失物所有权、遗失物又遗失时的法律制度等,从而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的遗失物归属法律制度,更好地保护失主的财产权利,规范遗失物归属关系,进而使我国民事立法进一步得到完善。 相似文献
13.
褚江丽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3(1):114-116,12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系现代民法一项基本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 ,我国目前也出现了大量的区分所有住宅。然而 ,由于种种原因 ,《民法通则》并未对此作出规定。为了弥补我国民事立法的空缺 ,也为了统一调整区分所有法律关系 ,有必要对我国现阶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特点、行使原则及立法模式的选择等问题做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4.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突破了“一大二公”的传统所有制结构;所有制形式只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种手段,没有高级、低级之分,评价所有制形式是否合理的标准,只有“三个有利于”标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是处于过渡状态的“混合经济”,要从质与量统一的观点把握“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内涵;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不完全等同于公有制经济,要辩证地看待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对于如何处理生产资料所有权问题,邓子恢主张“主要公有,次要私有”,并以此作为农业合作经济中把握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的准则。据此,他认为所有制的形式应该多种多样,应以集体经济为主,发展多种经济形式,搞“混一色”经济,以利于农业合作化的顺利进行,利于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同时,他对合作社的规模也发表了很有见地的意见,提出建社规模“要适度”。这些探索虽仅是初步的,但对于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合作经济体制具有开创性意义。 相似文献
16.
侯家营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1,(1):18-22
本文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不同形式入手,揭示了传统意义上的公有制是一种含有相当多私有制成分或因素的不成熟的公有制,提出了社会经济现实发展中的公有制是“间接公有制”的理论构想;同时,通过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内部实现经济关系的剖析,阐明了转型期中公有制企业劳动者与企业关系的新变化,作出了社会主义现阶段公有制经济中劳动力商品属性的理论概括。 相似文献
17.
徐幼萍 《孝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7(4):40-42
价值观念现代化必须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基本原则,以全球化视角为前提。形成自己独特的个性是其关键,立足中国现实,使其适应当代经济社会本质要求是其归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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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建现代教育制度的基本思路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洪才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3,24(6):17-23
我国教育改革的根本取向是建设现代教育制度。现代教育制度是以明晰办学权和所有权的关系为基础的,为此就必须首先确立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及学校与社会的关系。本文提出现代教育制度基本框架是:确立“大社会、小政府”的教育治理观念;明晰所有权与办学权的关系;建立一种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平权关系;确立科层制管理原则;建设规范的教育市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