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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分案申请制度为存在单一性缺陷的专利申请提供了一种救济方式。申请人既可以主动提出分案申请,也可以依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被动提出分案申请,但无论申请人采用何种方式,分案申请的提出时机都应满足一定的要求。如果因分案申请存在单一性缺陷,申请人需要针对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的,只要申请人能够提交审查员发出的指明了单一性缺陷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分案通知书,再次分案的提出时机则不必依据原申请审核,由此可能产生分案滥用的现象。本文从分案申请的提出时机入手,对由此可能产生的分案滥用现象进行分析,提出应对策略,并对相应的规定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2.
探讨原申请并未涉及单一性问题而由申请人主动提出分案申请的情形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分案申请,尤其是国外申请人提出的分案申请日益增多。有些分案申请是根据审查员不具有单一性的审查意见提出的;有  相似文献   

3.
在实用新型审查中,分案申请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其中,形式审查主要以请求书为审查基础。本文从一件误填请求书分案申请信息的案例出发,探讨了在实用新型审查中由于申请人误填分案申请信息导致一般申请被视为分案申请受理时,申请人能否通过删除分案申请信息将其转为一般申请或者提出一份新的申请并要求分案申请的优先权的方式作为补救,还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4.
曾永珠 《世界发明》1998,(6):32-32,31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以后,专利局审查员在实质审查过程中,首先要对与专利申请案有关的现有技术进行一定范围的检索。在检索的基础上,审查员将会向专和申请人发出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在实质审查意见最知书中,审查员结合已经检索到的与发明相关的现有技术,对该申请能否获得专利权作出恰当的评价。  相似文献   

5.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一件专利申请应当符合单一性的要求,否则,申请人需要对该申请进行分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对分案申请的提出时机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常会出现不按照规范填写或者工作疏忽而导致分案申请被视为未提出的情况,由此给申请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本文结合三个特殊案例,从保护创新的角度出发,谈我国分案制度可以改进的方面,并提出针对性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6.
在日常电话咨询工作中,申请人通常会问到有关分案申请的问题。比如,填写请求书时,有些申请人不了解什么是分案申请,不知道要不要填写分案申请一栏;或者分案申请需要满足哪些要求,提交分案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文件等等。本文将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例和经验,对分案申请及其相关问题一一解答。1.什么是分案申请分案申请,顾名思义,就是将一件案子分割为两件,即从原申请中分出一件。专利申请应当符合专利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实际审查中遇到的分案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范围出发,针对申请人从原申请文件说明书中选择部分技术特征加入权利要求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的中位概括,以及从原申请文件说明书中选取技术特征重新组合形成新的权利要求的中位概括的情形,探讨了这两种方式的中位概括是否超范围的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8.
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技术方案的修改是否符合上述原则,审查标准比较明确。然而,对于说明书附图的修改如何判断,审查员仍存在困惑和分歧。审查指南中并未提供允许的修改示例,而审查实践中缺少对此类情形的指导。针对上述问题,本文针对实用新型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常见修改方式的审查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在发明初审阶段,初审审查员审查领域的局限性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对修改是否超范围的判断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本文从实际案例出发,总结了一些典型的修改超范围以及修改不超范围的情形,并分析其原因,进而对申请人和初审审查员均给出了操作上的建议,对于发明初审阶段修改是否超范围的判断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相似文献   

10.
正创造性审查一直是专利实质审查中的重点和难点。审查员对于创造性的判断,一般都是采用《审查指南》中所介绍的"三步法",而在实际评判过程中,即使基于同样的证据,不同审查员的审查结论有时也会有所不同,一个主要原因在于事实认定的差异,突出表现为对本申请或对比文件公开内容的事实认定差异;对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事实认定差异;以及对公知常识、是否具有"技术启示"判断的事实认定差异。由此可见,事实认定几乎贯穿了"三步法"评判  相似文献   

11.
自2004年以来,对一些来自於外国的外观设计申请,专利局审查员会以“在先申请与本申请不是同一主题”为由向申请人发出“视为未要求外国优先权”通知书。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只能先辨理权利恢复手续,然后才能向审查机构陈述其不同意的理由。对外观设计专利审查部门的这种审查做法,各界人士质疑之声此起彼伏,一些申请诉讼法律程序,请求司法机构作出裁决,试图改变审查机构的做法。  相似文献   

12.
在发明专利审查有关创造性评述的三步法中,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地方就是第三步,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尽管审查指南中给出了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技术启示的三种情况,但在实际案件的审查中这仍然会成为审查员与申请人之间争议的焦点,审查员、代理人或申请人对于技术启示的判断往往会产生分歧,经常会出现将某个独立特征的功能作为创造性判断中对整体技术方案的启示,而探讨产生上述观点分歧的原因是非常必要的。下面就通过实际审查中遇到的一个典型案例,对现有技术是否给出了技术启示作出探讨。  相似文献   

13.
本文主要通过对多用篮筐案例的审查意见内容及答复经过进行阐述和分析,以判断本案中外观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申请是否互为抵触申请为例进行讨论,并结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五十九条得出本案中外观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不互为抵触申请,并对其原因进行了阐述。同时,笔者深入思考,认为外观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和发明存在互为抵触申请的可能,将会导致重复授权,建议审查专利申请之间是否为抵触申请时应结合专利保护内容进行全面判断,同时期待相关法能够完善对抵触申请的判断。  相似文献   

14.
2013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对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第11节的修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此次修改目的是要加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实质性”审查,即排除不符合新颖性要求的申请。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在审查实务中,还将《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作为审查内容。  相似文献   

15.
在2006年修订的新审查指南中确立了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基准。审查基准一词沿用了旧审查指南判断新颖性、创造性的说法,将判断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与判断新颖性、创造性放在同样的高度上。该审查基准的确立的目的,就是拨开笼罩在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上空挥之不去的智力活动规则的疑云,明确什么样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是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可以进入到后续的评价新颖性、判断性的审查阶段。也就是给公众、申请人、审查员、代理人对某个发明是否应当申请专利、能否被授予专利权以更加明确的心理预期。为实现此目的,新审查指南开出的“药方”就是两步三类判断法。  相似文献   

16.
二、针对审查结论撰写意见陈述书。专利申请人或者代理人接到审查员发出的关于专利申请案的实质审查通知书之后,首先应当仔细阅读和分析实质审查通知书,理解审查员对于专利申请案的总体结论性意见。意见陈述书一定要针对审查员在其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对专利申请案所做的审查结论,尤其是对权利要求书所做的评判性结论进行撰写。  相似文献   

17.
在审查实践中,审查员常常遇到申请文件的修改问题,由于各人对《审查指南》中有关修改超范围的审查基准的理解不尽相同,对于同样的问题往往给出不同的结论。对于基于附图的修改是否超范围,审查员更是经常感到困惑,不好把握。  相似文献   

18.
发明专利申请由于其授权后保护期限长,且因经过实质审查,权利的稳定性强而越来越多地受到专利申请人的青睐。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与申请人或代理人之间是通过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其答复就申请文件本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的,申请人或代理人也是在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中实现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和完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要求申请人对审查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在实践中,有些申请人由于对专利法缺乏了解,不知道该如何答复,也不知如何修改申请文件,不恰当的答复和不正确的修改不仅给后续的审查工作带来障碍,还影响到申请人专利权的获得。  相似文献   

19.
关于"将不明确内容修改为明确具体的内容"是否超范围,审查指南给出了具体的判断示例,但并未对"不明确内容"做出清楚的解释;笔者尝试从讨论一具体案例出发,阐述审查员考虑此类问题存在的思维误区,并且立足于专利法第33条立法本意对此类修改超范围的判断标准以及对"不明确内容"的理解提出了个人见解,以期能够给审查员的审查实践以及专利申请人对专利文件的撰写、修改提供一定参考。  相似文献   

20.
避免重复授权作为专利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多项专利权之间的冲突。然而,我国仅仅在专利审查指南中给出了判断原则,却并没有在实质审查这个操作层面给出统一的判断基准,导致审查员在审查中产生标准执行不一致的情形。为了方便审查员的操作,本文就实质审查中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出现的几种典型情况进行了分析,给出判断方法,以期提高审查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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