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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6条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条件,除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即构成违反合同,违约的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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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不安抗辩权的设立与施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合同法包括《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三个合同法呈“三足鼎立”的局面。其中,只有《涉外经济合同法》中有关不安抗辩权的规定。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是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当另一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充分证据时,应当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没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负违反合同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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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是指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预期违约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两者在构成要件和救济方式上都存在一定区别。我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同时作出了规定,但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需要在司法和立法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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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就是法律或合同规定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必须由违约方付给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其设立目的在于惩罚违约方,是对违约方的一种经济制裁,简言之:违约金具有惩罚性。《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经济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可以看出,违约金不仅具有其涵义中的惩罚性,而且依据法律规定还具有补偿性。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即使违约行为没有给对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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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违约金是指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的情况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就其性质而言,是对特定违约形态下违约损害赔偿的预先约定。定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为担保合同的成立、生效或者履行,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违约金与定金从概念上看,它们既有明显的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本文试图通过对它们各自内容的阐述,以说明它们之间存有的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6.
合同的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在其自身利益遭受违约方的行为严重损害时可以采取的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或者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的约定.由于这两种救济将导致双方合同关系终止的后果,该问题在合同法中属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合同法>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但是在具体规定中合同解除与约定解除条件有着各自的特点和适用条件.本文试分析合同解除与约定解除的特点,以辨析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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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几种无效合同,合同法的无效合同制度有其立法目的。无效合同在现实中可能被主张无效,从而使合同当事人承担合同无效的后果;也可能没有人主张其为无效,致使合同当事人按无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合同的无效,应由合同当事人主张,在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无效存在争议时,应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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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肯定地明确地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情况预见到另一方到期将不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制度有两种形态: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  相似文献   

9.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没有依据合同履行其义务时,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规定所应接受的以经济补偿为基本内容的强制性后果。现有的《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的制定分别处于我国经济改革的不同阶段。相对来讲,都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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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遵守合同是现代社会的公理。合同制度对于维系和巩固社会的信用基础,保障社会交易安全,鼓励交换和流通,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没有救济则无法律,而实现救济的前提是区分各种责任形式,因此明晰合同制度中的各种民事责任有十分现实的意义。合同制度中的民事责任包括因违约产生的违约责任,合同无效时的缔约责任及合同被解除时的相应责任。一对于真实有效的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产生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法定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依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违约金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还可依合同法第115条采用定金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受苏联民法的影响,认为违约金的性质兼具惩罚性和赔偿性。事实上违约金的惩罚性不仅不符合民法和合同法之公平性和补偿性原则,也与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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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合同法》中法定解除权的规定及其性质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法定的合同解除事由出现行使解除权从而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一方意思表示。①我国《合同法》第69条、第94条规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六种情形:一类是因不可抗力产生法定解除权,(第94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二是因一方违约产生法定解除权,其中有五种情形:1、第69条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第68条规定的经营善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者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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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合同单方解除的情形《经济合同法》第26条第2款明确规定,“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经济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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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法律规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也应包括违约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主观过错.而违约责任的形式,由于劳动合同的特质,为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立法宜规定为损害赔偿和有限继续履行两种,至于违约金与定金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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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合同法实施以来,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立法依据进行了有益的探讨。特别是对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情形下,解除权行使期限没有明文规定的利弊进行了全面阐述和辩证分析,反驳了以单一司法解释中解除权行使期限规定类推适用所有合同类型的观点,提出解除权行使期限在法律适用上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时应从其规定或者约定,无法律规定或者无当事人约定时应适用不定期行使期限,完全由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新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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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安抗辩权的内涵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合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应先履行义务,在后履行当事人一方财产状况恶化或者履行义务的能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义务时,依法所享有的对抗对方请求,在对方未履行或提供必要担保之前,拒绝自己义务之履行的权利。《合同法》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这是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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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只有当事人各方认真履行,合同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的履行中,由于一方未履行或不能保证履行,另一方有暂停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保留性权利,这实际就是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具体说,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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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另一方能预见其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下,法律允许受损害方采取一定方式进行救济的制度。在大陆法系,有相应的救济制度解决相同的问题。我国现行《合同法》在规定大陆法系有关救济方式的同时,再行引进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引起一定制度上的重量和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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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呼唤统一的规则,合同法无疑就是市场交易、财产流转的守护神。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但违约责任主要是基于给付义务,或者说是主给付义务而配置的,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诚实信用这个帝王原则的违反,究竟该如何救济,鲜有人论及,本文试做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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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之产物,自依法成立起即受法律保护,无论在履行期届满前后都应如此.但是传统违约责任只规定了在合同到期之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如果在履行期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丧失履约能力或拒绝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当事人明知如此,仍然需要做履约准备或继续履行,必须经过漫长的等待,任其损害逐渐增加,直至履行期届满才能主张其损害赔偿权和解除权.这样对忠实于合同义务的一方很不公平,也对整个社会的效益造成了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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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是合同对当事人所具有的法律的约束力,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规定了统一的要件,同时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未具备约定条件的合同成为不生效的合同,因此,合同的效力问题是合同法中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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