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具有事后监督、抗诉无期限、无条件启动再审等特点。但由于立法上的粗略,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总体思路是:缩小民事检察监督的受案范围,人民检察院将主要精力放在涉及公权的民事案件上,而对于涉及私权的一般民事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赋予人民检察院在民事检察监督过程中更多的监督方式和权力;加大对审判人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日益强化,如何既保证民事检察监督的效果,又不过分破坏民事裁判的既判力和程序的安定性,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对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期间和检察院依职权提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期间的完善提出相应建议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许红霞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4):24-26
民事检察监督的路径问题成为当前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热点之一。现行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上级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强制启动再审程序的民事检察监督模式决定了基层检察院缺乏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的法定依据。然而检察机关在我国宪政体系中的职责和司法现实需要将基层民事检察监督路径问题逐步推至公众关注的视野。基于尊重当事人权利、尊重法院独立审判以及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原则,基层检察机关对第一审程序、生效裁判文书、民事执行活动以及解纷息诉方面均可以适当方式开展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4.
滕宇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25(5):36-37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完善我国诉讼监督体系不可缺少的一环.我国自从建立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制度以来,在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了解我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制度的内涵、现状并全面分析出现的问题,有助于完善我国民事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5.
从前苏联解体到俄罗斯,尽管政治体制发生了巨变,但其民事检察制度却几经变化又回到了原点,最后基本上保持了前苏联民事检察的原貌,其法律监督的基调仍然未变。深受前苏联监督基调影响的我国民事检察制度的变革虽势在必行,但无论从宪政还是从理论正当性的角度来看,其法律监督的基调都不应该也不可能予以改变。换言之,未来民事公诉的兴起,并不意味着我国现行民事抗诉监督制度的必然终结。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民事再审程序改革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之一.按照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行使民事抗诉权是启动再审程序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这一规定,恰是长期争论和若干冲突的根源,因此,必须对其加以改革.本文从民事再审程序的界定出发,分析了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法理基础,阐述了人民检察院抗诉在民事再审程序中的弊端,提出了人民检察院抗诉在民事再审程序中的制度改革与完善措施,旨在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罗兴强 《西南科技大学高教研究》2007,(4)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当事人申诉的案件,有相当部分不符合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情形,做好这类案件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判决权威,同样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民事调解检察监督权,作为新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公权力,考虑到民事诉讼本身属于私权领域,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特点,这一监督制度在理解及适用上应该遵照从严解释的原则.无论从文义解释、立法解释还是从体系解释的角度,新修订的民诉法所规定民事调解检察监督的范围不包括违反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以及损害第三人利益这三种情形.民事调解检察监督的范围主要包括代表国有资产一方放弃国家利益;利用调解书规避行政处罚或者强制执行以及民事调解书内容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等三种形式.检察监督的方式包括抗诉、检察建议及移送立案侦查等三种方式.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当事人申诉的案件,有相当部分不符合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情形,做好这类案件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判决权威,同样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在推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今天,如何对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职能进行定位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基本思路是,一方面,基于现实的需要,我国保留检察机关提起民事抗诉具有现实合理意义,但应当在受案范围等方面予以收缩。另一方面考虑到世界检察制度的发展趋势,在我国很有必要建立民事公诉、参诉制度,以实现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职能扩张。 相似文献
11.
公民教育的政治——文化范式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民教育与国家政治契合一直是西方社会的传统,公民教育实质就是公民意识的培养教育。从政治-文化角度探讨公民教育就应充分认识到公民文化对公民意识形成的重要性。在我国践行公民教育,政府应从集权过渡到放权,学校应从“政治”教育过渡到公民教育,公民则应从义务本位过渡到权利本位。 相似文献
12.
洪琳婷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1,27(9):50-54
民事案件“执行难”已是司法进程的一大困扰。对此,司法实践将民事执行调解作为执行形式之一。然该执行手段仍未得到立法上的承认。从理论原理上讲,民事执行调解存在其可能性;从其确立意义上讲,民事执行调解具备必要性;从司法实践上讲,民事执行调解具有可行性。故将民事执行调解纳入立法规定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3.
14.
翟志文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39(6):684-689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以民事纠纷要素中层结构的主体、内容和事实(要件事实)要素为中心,完全排除了情绪要素,力求排除外部结构要素以及除要件事实之外的纠纷事实要素。这种纠纷要素的处置存在局限,容易造成纠纷反复,引发新的纠纷。为纠纷的一次性解决,民事诉讼应当拓展对纠纷结构要素的包容性,扩张审判对象的范围,缓和诉之合并的限制,加强诉讼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15.
阎磊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22(6):99-100
从古罗马法与英美法上程序法的产生过程看,实体法与程序法虽然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不平衡,但大致应为同步产生;从内部逻辑关系看,程序法不具有创制或发展实体法的功能;实体法规定的权利义务不应是诉讼过程的结果累积,其实现也不完全依赖于程序的运行。因此,与实体法比较,程序法仍应是第二位的。程序法不得违反实体法的规定,否则就等于否定了实体法的特性。 相似文献
16.
从法学的角度来解读市民社会,更多是从民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出发。市民社会与民法具有内在的关联性,这不仅表现在二者历史进程的相互交融性以及二者的价值相通性,更表现在二者的互动发展。认清市民社会和民法的关系对于我们培育、发展和完善市民社会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7.
于潇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12,33(6):82-84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使得胎儿利益的保护面临挑战。文章通过对各国关于胎儿保护立法模式的分析借鉴,认为应当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并对我国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8.
论中国市民社会构建的民法基础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冯泳军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1(3):84-87
市民社会的成熟与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野已初见倪端,但由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长期排斥市民社会,欠缺私法文化,阻碍了中国市民社会形成与发展的进程。而民法典的制定和颁布不仅可以培育我国的民法文化和私法观念,而且还可以促进中国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发达。 相似文献
19.
张敬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22(2):60-64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诉讼和民事仲裁成为我国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最常用的手段.民事诉讼是一种司法制度,而仲裁是一种准司法制度,具有民间性;如何正确区分两者的种种区别和联系,是发挥诉讼与仲裁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基础. 相似文献
20.
中国本土语境中的民事非讼程序仅系学理概念.民事非讼程序之理念应随时代要求而与时俱新;民事非讼程序之制度应随社会变迁而与时俱进;民事非讼程序之内容应随民主发展而与时俱增.民事非讼程序话语权提升之关键在于立法规范形式的科学性、非讼程序的独立性以及功能的多元性.民事非讼程序立法体例的二元对立论应当转而采取“阶段论”逐步推进的立法进路.本文本着科学、合理、符合逻辑的原则对民事非讼程序法之内容与架构予以设计,这将有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质升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