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6 毫秒
1.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学位授予权的取得采用的是“双阶层”方式,即在“资格审核”前提下的“法律授权”,由此使得学位授予权兼具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利的双重属性。要求行使学位授予权既要秉承法律保留原则,又要能充分体现对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保障。学位授予权行使的全过程都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原则,但因学位授予参与主体和环节的多样性而又呈现一定的差异性。面对不断增多的学位授予诉讼以及存在的认识争议,应针对学位授予过程的不同环节作出是否纳入司法审查范围的区分且以程序审查为限度。当前亟待以学位授予权性质界定为基础,加快修订《学位条例》,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国学位制度。  相似文献   

2.
高校将论文发表作为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存在着权力属性界定不清、办学自主权与学生学位获得权之间的关系以及具体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在实践过程中,权力属性模糊致使针对博士生论文发表要求的司法审查依据不明;相关法律的缺位导致难以对高校设置的论文发表要求与博士学位授予挂钩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并且,这种单一的以论文为导向的评价方式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基于此,在国家层面应加快完善并出台新的学位法,明晰高校学位授予标准设置权的权力属性以及程序规范。高校应依法行使设置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权力,完善多元化的学术评价方式。  相似文献   

3.
高校行政权力是指高校因法律、法规授权,依法以自己名义行使对公共事务管理职权的权力。当前高校行政权力与法人权利混淆于"办学自主权",存在权力属性不清晰、程序规范不到位与救济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可以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多层次多部门完善立法,在权力来源、程序设定、外部监督等多方面加强对高校行政权力的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4.
"学位法"争议的核心问题是学位管理权力如何配置,具体争议集中在学位授予标准、评定程序、评定主体权限、权利救济途径、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等五个方面。基于法的继承、局限性和内在保守性的考虑,"学位法"修订应基于实际情况,采取渐进式变革路径,围绕"权力配置"这一核心展开思考和提出修订建议。  相似文献   

5.
必须重视和加强我国高等教育立法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本文认为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立法 ,在观念上受“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者权力赋予、轻被管理者权利救济”的影响较深 ;在实践中存在配套立法严重滞后 ,现有规范漏洞较多 ,下层位规范与上层位规范时有抵触等问题。针对上述不足 ,文章提出 ,应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程序公正”、“有权利必有救济”、“无救济即无权利”的立法观念 ,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基本原则、要求和有关立法建议 ,以期建立一个完备的高等教育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6.
学位获得权是学位申请人在符合法律和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时,依据特定程序向学位授予单位请求获得相应学位资格的权利,其来源于《宪法》第四十六条、《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对公民受教育权的规定,具有特定的权利内容。对学位获得权的保护是规范与制约学位授予权、解决学位纠纷、完善学位制度的内在要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但是,通过对35份典型学位纠纷裁判文书的分析,发现学位获得权保护面临着从既定规范到个案规范、从客观事实到法定事实以及从权限法定到自由裁量的现实困境。学位获得权保护的制度完善进路包括:在学位法中增设复议与诉讼的规定,合理限定学位授予单位增设附加条件的裁量权,设立相对统一的学位授予标准,强化对学位撤销权行使的合理规制。  相似文献   

7.
当前的二级学院权力架构容易产生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苟合的现象,危害正常学术秩序。二级学院的文化理性是大学宽容性的存在依据,以二级学院的文化理性调整把控知识分配权力的方向,规范二级学院权力的行使,其核心工作是去官僚化。实现二级学院的去官僚化需要在决策层面、执行层面和监督层面展开权力架构改革。  相似文献   

8.
张丽 《高等教育研究》2021,(2):35-39,72
大学章程的功能实现是完善大学治理结构、提升大学治理能力、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内涵。当前大学章程实施中,行动者间的互动存在权力与权利失衡现象,即"强政府-弱学校"导致高校办学自主权行使受阻,"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导致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界限不明,"重行政-轻学术"导致学术权力弱化,"大学校-小学院"导致学院办学自主权受制约,"泛行政-弱监督"导致师生权利保障不利,给大学章程的功能实现带来了消极影响。为此,应通过权力与权力以及权利对权力的制衡,推动章程实施中行动者的良性互动,提升大学章程的功能实现度。  相似文献   

9.
教学自主权是学校为了实现其办学宗旨,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资格和能力。授予高校及教师教学自主权,既是对高等教育办学规律的合理回应,亦是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教学自主权兼具权利与权力的性质,超越了公法与私法之间的法域樊篱,具体应囊括自主设定、自行实施、免于干涉、期待合作等方面的权能。教学自主权的合规行使,是助推高校规范办学、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环节。对此,应建立教学规章的审查诊断机制,优化教学行为的常规督导机制,明确滥用自主权利的追责机制。由此助推教学自主权最优效果的实现,适应我国新时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愿景。  相似文献   

10.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委托代理行使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民法典》第246条是“委托代理机制”的基础规范,但“委托代理机制”的实现尚需特别法加以落实。“委托代理机制”兼具公法和私法目标,缔结行政协议,成为委托代理行使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应然选择。依据《立法法》,应以政府规章作为委托代理行使矿产资源所有权客体范围的有效法律依据。受托行使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权利体现为矿业权的设立、转让及收益的取得,行使公法权力受行政法律规范与行政协议的约束。责任制度是违反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应承受的法律负担。司法救济是实现权利、落实责任、化解纠纷的必要途径因而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1.
学位授予是学术资源分配的一种具体形式。学位授予权的本质是学术权力,但同时具有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双重属性。在学位授予过程中,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有其各自行使边界。学术权力的行使主要存在于答辩的过程及院级学位委员会对其学术评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而行政权力则是在申请人资格审查及校级、院级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予进行程序性审查时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着权力失范的现象。规范权力的行使需要完善学位制度设计,公开学术评价内容。  相似文献   

12.
以高等教育法的完善促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去行政化是高等学校去功利化、优化人才培养、控制腐败和健康发展的基础.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高等教育法中存在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制度不健全,权力分工、权力配置和权利救济制度不完善等缺陷,是导致行政化的法制原因.应通过修改我国高等教育法,完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制度;确立学术权力主导地位;实现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教师民主管理权之间相互制衡和相互配合;完善教师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师生权利救济制度,为我国高等学校去行政化改革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相似文献   

13.
一、高校纠纷的司法实践 1.高校纠纷所体现出的行政主体特征《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权利中包括: “(三)招收学生或其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或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学位条例》第8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从这些权利上看,高等学校经由国家法律的授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和公共权力,具有明显的单方意志和强制性质,符合行政权力的主要特征。因此高等学校应属于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地位。高校作为行政的法律特征与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在适用行政法律原则、依法做出行政行为上是  相似文献   

14.
契约行政:促进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关系、高等学校的产生及本质三方面看,校规作为高等学校与学生双方权利(权力)与义务的表现形式,具有契约的属性。强调校规的契约性,对于平衡高等学校权力与学生权利、促进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行为提供了基本原则。针对校规所具有的行政契约主体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法律必须对高等学校的权力范围和权力行使的程序加以明确具体的规范,并赋予学生权利有效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5.
我省2004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全面展开。今年我省将有大批有独立校区的普通本科教育二级学院学生毕业并申请学位。为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省学位办对此类学院学生申请学位等问题提出了相关要求。校本部要建立健全教学反馈机制,加强对培养过程的管理,每学年要至少安排一门同专业主干课程进行统考,通过统考来分析、研究二级学院和校本部在生源质量和教学效果上的差距,帮助指导二级学院针对性解决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提高培养质量并监控学位授予质量。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全面展开@王亮  相似文献   

16.
从司法监督审视高校学生管理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力需要规制、权利需要约束。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或是高校行使教育行政职权、或是行使法人的民事权利,都应当受到法律约束和接受司法监督。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现实分析,高校都不能以"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为借口,排除司法干预和监督,形成救济的真空。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使其接受司法审查与监督,应是学生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7.
我国高校二级学院管理模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从分析我国高校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人事权、分配权等管理模式入手,研究如何赋予二级学院享有教学、科研、行政等权力,使其成为办学实体性机构,实现权责对等,从而提高大学的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同时,重点分析了对二级学院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的对策,防止学校在管理中出现权力的失衡以及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相似文献   

18.
厘清权利性质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是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然而由于对办学自主权的性质认识不清,导致落实无力.权力与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法理概念,办学自主权是高校的基本权利,厘清权利性质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关键.实现高校办学自主权利的回归,首先高校自身要把落实办学自主权看作是权利的回归而非权力的赋予;其次要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再次,政府部门、全社会法律制度等要对高校正确行使办学自主权予以支持和尊重.  相似文献   

19.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中的资格论文要件即各高等学校在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中所设定的申请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或获得硕士学位必须公开发表一定数量学术论文的条款。资格论文要件与硕士学位申请人申请获得学位权这一法律上的“重要权利”密切相关;资格论文要件设置的初衷尽管是为提高学位申请人学术能力、突出本校学科特色,但其合法性与合理性均值得商榷。高等学校自行制定学位授予标准的权力应得到适当限制,硕士学位授予亦应采用多元方式培养与评价学位申请人的学术能力,并对学术论文发表采取“去资格化”措施。  相似文献   

20.
在硕士、博士学位授予过程中,导师审核行为尽管在不同学位授予单位有程序、对象和效力等方面的差异,但它是我国高校学位授予过程中的通行做法。从教育角度看,导师审核权可以从《教师法》相应条款推导而来,但是这种认识也带来一定局限。从管理角度看,导师审核行为是导师履行内部行政程序的过程。在导师审核权兼具教育和管理的双重属性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寻求教育法律支撑、完善校内规则构建和健全权利救济途径的方式达到对导师审核权的规范和保障的目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