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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违反体育健身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反体育健身安全保障义务从性质上看是民事侵权责任,属于法定的义务,对违反该义务的侵权责任适用范围主要是健身场所责任和违反体育健身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违反体育健身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从内容上看主要是指人身侵权,而财产上的损害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赔偿.由于违反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由此承担责任的形式主要是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2.
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后发生的问题日益增多,管理者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关系到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对安全保障义务予以界定,阐释设置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依据,着重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消极不作为侵权责任进行分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属于消极的不作为,应在合理限度内对该行为进行否定评价,不应让经营管理者因承担责任而经济上遭受重创.过度的否定将使经营管理者的行动自由受到限制,从而加重学校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妨碍"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政策的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3.
我国体育管理学的内容结构体系与发展趋势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为促进我国健身娱乐市场的健康发展,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对体育活动场所经营者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含义、内容、法律依据及其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认为经营者所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应为法定义务,经营者承担的侵权责任应为过错责任,其构成要件主要有损害事实、过错和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4.
江可歆 《体育科研》2021,42(3):53-60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布,其中侵权责任编第1176条明确规定了自甘冒险规则,对解决体育侵权领域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该规则在运用于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因为规定过于简略而存在适用性问题:未正确与受害人同意进行区分;作为免责规则未严格限制适用条件,未规定减轻责任事由,以及对于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限度未作出明确规定。为此,提出应该单独规定受害人同意规则,针对自甘冒险规则做更加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体育活动组织者的责任。  相似文献   

5.
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了学校应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分析认为,学校承担相应义务的基础是安全保障,而非监护.学校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对学生安全保障义务的确定实际上是一个风险、责任分配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平衡协调的过程,即确定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对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学校和家庭之间分配由学校体育活动所产生的风险,这个过程要有助于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学校体育的提高.  相似文献   

6.
侵权法视角下的学校体育伤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合我国侵权法立法,对学校体育伤害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等重要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学校体育伤害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一般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为例外,慎用公平责任原则;学校体育伤害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应坚持4要件说,其中,应为学校的注意义务建立合理的标准以确定学校的过失.最后,结合学校体育伤害的各种典型形态,分别对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代表队训练比赛、体育设施伤害、体育活动中学生间伤害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7.
探讨公共体育场所运动伤害中管理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认为:公共体育场所管理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性质有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之分;对于公共体育场所管理人的侵权责任,应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而对于其违约责任,应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公共体育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使用人的伤害事故,则可认定其存在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公共体育场所管理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可从无第3人行为的介入和有第3人行为的介入2种情形分别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8.
体育运动引发的环境侵权是一种新型且频发的环境侵权类型,当前体育运动引发环境侵权所面临的救济困境来自现行环境侵权救济制度运行困难、该类侵权的特殊性导致难以获得充分救济以及相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启动难等问题。但造成救济困境的根源在于侵权责任法结果责任归责原则的局限性、环境侵权责任主体法律规制不足以及"环境"、"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概念不明晰等深层次原因。寻找体育运动引发环境侵权的救济出路应根据问题形成的机理有针对地寻找解决方案,可通过完善立法提供制度保障、改良司法程序破解司法救济阻碍以及善用社会力量以柔性手段拓展救济途径等方法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9.
安全保障义务是"人的安全是至高无上的"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法律中的体现。通过将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安全保障义务与经营场所及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比较,探讨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外延、责任主体、法理基础、来源、归责原则以及合理边界。  相似文献   

10.
我国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中的致害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学校体育设施逐渐对社会开放,学校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体育伤害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在学校体育设施中受 到伤害,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赔偿。对学校体育设施致害的侵权责任,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其责任基础来源于学校或其他管 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学校或其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即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赔偿范围应 当限定为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学校或其他管理人可依据侵权法的规定提出抗辩,以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此外,在出现请求权竞合时,受害人 可择一而行使。  相似文献   

11.
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法学的审视至关重要。对(2011)宝少民初字第113号民事判决书的解读显示,如果青少年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在课外,学校由于不负安全保障义务,将既不承担责任,亦不需分担损失。囿于校园体育活动的特殊性,在加害人之行为不符合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时,仍需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4条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一般条款,分担受害方一定损失。通过对判决书适用法律的解释论分析,可以发现,自甘风险规则不能在我国法中作为阻却侵权责任违法性的抗辩事由使用,而只能用以证明侵害方不具有过错。  相似文献   

12.
同场竞技运动员间伤害的侵权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韩勇 《体育学刊》2013,20(1):48-55
竞技活动由于其竞争性和身体活动性,蕴含着伤害的风险,其中以同场竞技运动员间的伤害最具体育特殊性.运动员间的竞技伤害可能会构成侵权,其侵权责任有特殊的构成要件和违法阻却事由.如果加害人导致受害人受伤的行为是对竞技安全规则和该项目传统、惯例的重大违反,并且行为人具有重大过失,受害人损害严重、违法行为与严重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则加害人应对受害人的伤害承担责任.判断对抗性体育竞技中加害人是否存在过失可以考虑下列要素:项目本身特征、运动员特征和事件发生时的事实和环境.自甘风险是竞技伤害侵权最常用的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13.
通过文献资料和逻辑分析法,对大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主体和侵权责任进行深入地分析,认为大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中,责任主体有校方、第三人和大学生;校方和第三人主要承担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14.
为减少我国大众滑雪伤害事故的发生,支持"3亿人参与冰雪"战略,采用数理统计法和案例分析法,研究近年大众滑雪伤害事故特征,结合案例论证滑雪场责任的法律基础、具体义务和过错类型。发现:大众滑雪伤害事故后果严重;案件属于侵权责任纠纷,责任认定较为简单;依据《侵权责任法》(2021年后为《民法典》)等法律,滑雪场有安全保障义务,具体可分为5类;司法实践中存在滑雪场担责比例偏高问题,"自甘风险"条款的确立可能加重该问题。建议:政府应强化监管和惩处力度;业界建立经验交流与赔偿协商机制;滑雪者应养成良好滑雪行为习惯;滑雪场应积极购买附高风险运动的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并提高额度。  相似文献   

15.
体育新闻侵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新闻侵权行为作为一类侵权行为,具有一般侵权行为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体育新闻侵权自身的特点.从侵权法的角度分析了体育新闻侵权的含义和特点,总结了体育新闻侵权的类型,得出了体育新闻侵权的认定标准,提出了预防体育新闻侵权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6.
通过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对公益性体育器材造成伤害事故的责任主体、法律性质和法律责任进行分析.认为:责任主体有生产者、销售者、管理人和使用人;法律性质属于侵权行为;法律责任根据不同原因,各主体人均有可能承担责任,其中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管理人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相似文献   

17.
体育教学中学生伤害事故的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教学中,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一种较普遍的现象。从法律视角,运用材料分析、实证分析、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论述了体育教学中学生伤害事故所导致的法律责任的性质,旨在能够更好地保障学生合法人身权益的实现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最后,认为体育教学中学生伤害事故不仅可构成侵权责任,亦可产生违约责任。体育教学中,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一种较普遍的现象。从法律视角,运用材料分析、实证分析、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论述了体育教学中学生伤害事故所导致的法律责任的性质,旨在能够更好地保障学生合法人身权益的实现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最后,认为体育教学中学生伤害事故不仅可构成侵权责任,亦可产生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8.
公共体育场所损害赔偿责任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运用文献资料的方法,查阅了我国目前法律对体育公共场所损害赔偿责任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这种情况既不利于对管理者和相对方权益的保护,也给公共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带来了不利影响。本文明确了“体育公共场所”概念,并以其是否负有法定开放义务为标准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关于体育公共场所损害赔偿责任认定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增列了体育场馆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其具体判断标准仍不明确,且与自甘风险的关系存疑。确立体育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应以合标准的硬件设施、有序的组织服务和合理救助义务为基础考量要素,以体育类型和项目特点为个性考量要素,注重体育安保义务的个性化。第1176条第2款与第1198条适用关系不明,其一方面存在内在价值体系缺陷,另一方面存在外在文义、逻辑体系缺陷。解释论上应以自甘风险的内在价值体系为进路,参加者风险自担,活动组织者尽到体育安保义务时不应再承担公平责任,活动组织者因一般过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应对其减责,活动组织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不应对其减责。  相似文献   

20.
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指导教师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是学校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和校内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责任与义务。本文通过教师在体育健身方面所存在的积极心理、轻视心理、疑虑心理、消极心理等不同心理特点的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开展教师体育健身活动的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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