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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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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是惩罚性赔偿制度理论中引起争议最多的问题,也是将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我国立法后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较强的问题。文章就我国现行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规定进行分析思考,指出其不足。介绍了英美法系国家的相关规定,提出完善我国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几点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我国《侵权责任法》在产品责任领域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然而还存在不足之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过于严格,而赔偿数额又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这将影响此制度的价值。文章探讨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惩罚性赔偿数额确定可操作性的标准。  相似文献   

3.
惩罚性赔偿金之赔偿数额的确定争议颇大,形成了不同的观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采用了固定倍数的赔偿方法.其在赔偿基础和比例上都存在着缺陷。惩罚性赔偿金之赔偿数额应采用几率倒数倍数与固定倍数相结合的方法。  相似文献   

4.
《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规定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该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在举证责任、赔偿数额及惩戒力度等方面存在缺陷,应在举证责任上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在赔偿数额上采用综合性标准,惩戒力度与遏制食品违法行为相适应。  相似文献   

5.
惩罚性赔偿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责任制度。在我国的立法中有若干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但其具体适用还存在不少争议和缺陷。在分析惩罚性赔偿的性质、适用前提、赔偿数额以及与其他相关法律制度衔接当中所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就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是法院作出赔偿数额的判决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一种赔偿制度,它体现了对受害人的抚慰功能、报应功能、遏制功能和对市场交易的鼓励功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责任构成要件、责任的内容、责任的适用范围等方面具有其特殊性;针对现行立法的缺憾,应当以实际损害作为惩罚性赔偿数额确定的依据、以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款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借鉴美国法浮动限额制度解决赔偿数额的倍数范围、对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生产者适用惩罚性赔偿以及尽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等方面,完善《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法学界一直强调补偿性赔偿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引起学者越来越多的注意。实践证明,惩罚性赔偿制度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有力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适用范围、以及赔偿数额的确定等问题也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如何规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对保护公民财产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惩罚性赔偿是普通法上一项独特的制度,在适用中衍生出若干法律问题。针对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不确定性、惩罚性赔偿金的归属以及惩罚性赔偿的可保性问题,探讨美国法上的各种解决方案,以资为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9.
惩罚性赔偿制度因其赔偿原则与民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不同,其存在问题饱受争议。惩罚性赔偿具有多重功能包括赔偿、惩罚和遏制等。惩罚性赔偿有别于一般赔偿,因此,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十分重要,为符合损害赔偿的实质要求,赔偿数额应当与实际损害之间存在一定比例关系,在其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之间,应当有所规范。如此,才能让惩罚性赔偿更为合理,能够实际解决司法活动中的问题,实现自身的价值。  相似文献   

10.
惩罚性赔偿是不同于补偿性赔偿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赔偿方式和机制,但从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况看,还存在较多问题,需要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适用标准以及适用数额等方面加以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以期有效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功效。  相似文献   

11.
对于饱受争议的惩罚性赔偿机制来说,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意义或许更加重大.毕竟,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如何规范其适用,以发挥最大效用并减少副作用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应贯彻适用范围法定原则、适用标准法定原则和赔偿数额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12.
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确立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为中心,通过分析惩罚性赔偿的概念、法理基础、功能及我国惩罚性赔偿中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1.进一步明确《消法》中关于消费者定义的解释。2.扩大《消法》第49条“欺诈行为”的适用范围,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举证责任。3.合理计算惩罚性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3.
论惩罚性赔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惩罚性赔偿的产生,体现了国家对损害赔偿这种纯粹的私法关系的干预,它最终追求的是一种实质的正义。惩罚性赔偿是一般民事赔偿的例外,它越来越受法律界的重视,我国法律法规对此亦有所涉及。惩罚性赔偿是出于维护实质正义的需要而产生的,它由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主观过错、消费者因不法行为遭受损害等三因素构成。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应确定惩罚部分的金额与损失额的比例关系,设定惩罚赔偿部分的最高限额。现行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不尽合理,英美等国家的实践对我国惩罚性规定的完善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4.
封雪 《华章》2010,(21)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十倍的惩罚性赔偿,本文对该规定进行了解析,并结合食品消费的特点指出十倍的赔偿不足以达到惩罚侵权人,保障消费者利益的目的,提出应提高惩罚性赔偿的技术,赋予法官裁量权,以真正发挥惩罚性赔偿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惩罚性赔偿主要是为英美法国家所采用的一项制度,但是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五个英美法国家在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的规定上各不相同,尽管都适用于侵权诉讼,但惩罚性赔偿在侵权行为法中的具体适用范围仍存在分歧.至于惩罚性赔偿在合同领域的适用,除了美国和加拿大之外,其余三个国家都不适用.我国的民法典草案中已经对惩罚性赔偿进行了规定,但是具体的适用范围仍有较大争议,以上各国的规定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16.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及其数额的确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特有的制度,它有损害填补与威慑预防功能。对于是否扩大我国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法律界人士存在着激烈的争议。本文首先分析我国现有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然后提出我国应在产品责任、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民事侵权、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故意犯罪附带民事赔偿等领域增设惩罚性赔偿制度,最后对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民事责任以补偿性为原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现有合同制度和侵权制度的理论框架下,为实现适度惩罚、阻吓加害人且对经济发展不致造成负面影响这一目的,对适应用惩罚性赔偿的范围、条件及赔偿范围的确定应作限制性规定。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首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文拟对该制度作一番探讨并对我国的立法实践作学理解释,以期实现对司法实践的正确指导。  相似文献   

18.
作为与补偿性赔偿相对应的概念,惩罚性赔偿被引入私法领域,是对大陆法系国家侵权责任法律体系的一次重大突破。正因如此,在适用此种带有突破性质的制度时就必须持有周密谨慎的态度,要注意该制度与本土实践的衔接,不能直接套用。知识产权应充分体现其作为私权的特点,平等的概念应贯穿于权利行使的过程之中。惩罚性赔偿作为弥补知识产权损害的救济手段,理应以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创新活力为价值指向。因此,应当在“预防”目的的引导与约束之下,秉持审慎谦抑、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对惩罚性赔偿进行审慎适用,在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数额时,可以引入比例原则进行判断,以期实现惩罚性赔偿与刑事罚金、行政罚款之间的协调运用。  相似文献   

19.
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的适用和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没有否认传统的补偿性赔偿制度的合理性,只是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制度之外一种例外而存在的赔偿制度。文章首先阐述了惩罚性赔偿的概念、产生及其在英美法上的历史发展;其次借助对惩罚性赔偿的法理基础和基本功能的分析,论证了该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最后通过对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和适用现状的剖析,并与国外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比较,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等方面对该项制度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惩罚性赔偿的基本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惩罚性赔偿是民法上的新课题。本文对惩罚性赔偿的概念、功能、特征、构成要件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指出其促进法律实施、为受害人和社会提供救济、消除刑事和民事制度之间的灰色地带等功能;在比较和分析之后给出惩罚性赔偿的概念。明确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提出将惩罚性赔偿额上限与加害人的年收入或营业额挂钩的思路。在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建议我国在《民法典》上规定这一制度。本文对于构建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基础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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