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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徐超 《体育与科学》2007,28(6):27-31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众商家纷纷起锚扬帆,准备借奥运东风抢得属于自己的蛋糕。埋伏营销给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奥运会及其赞助商利益带来巨大危害。文章针对奥运会市场推广中出现的"埋伏营销"现象,在分析埋伏营销涵义、表现形式、产生原因以及影响基础上,介绍了世界各国规制埋伏营销的立法、司法以及执法措施,并对北京奥运会应当如何规制和打击埋伏营销提出了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2.
为在信息化时代抵制埋伏营销对体育赛事赞助的不良影响,对体育赛事埋伏营销成因和防治对策进行了研究。运用文献研究法回顾了体育赛事埋伏营销的历史发展,归纳出体育赛事埋伏营销的概念;运用因果分析法,从体育赛事赞助费用巨大,赛事赞助存在"灰色地带",赛事赞助诱人利益驱动和埋伏营销问题不易法律化4个角度分析了体育赛事埋伏营销产生的原因并给赛事赞助商、赛事承办方、赛事拥有者提供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3.
体育赞助埋伏营销现象及规避策略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体育赞助中埋伏营销现象以及如何采用积极策略来规避埋伏营销行为的发生进行分析.主要结论:企业在赞助传播媒介上的竞争是埋伏营销发生的内在动因,埋伏营销的本质就是寄生在竞争对手赞助事件中的竞争性和策略性行为.越来越多的体育事件组织者以及赞助商开始意识到埋伏营销对体育赞助收益的危害性,埋伏营销的生存空间已受到打压.为了更好地维护体育赞助市场的正常开发,必须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对埋伏营销行为进行防范与干涉.  相似文献   

4.
奥运隐性营销严重侵害各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损奥运会市场开发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应当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增加相关条款对奥运隐性营销加以法律规制。《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奥运隐性营销条款的修订,应当立足当前我国立法实际,并结合域外奥运会承办国立法经验,围绕奥运隐性营销的概念与特征、奥运隐性营销的构成要件、奥运隐性营销的法律责任的三个方面进行立法完善,构建科学严密的奥运隐性营销法律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5.
论奥运会隐性市场行为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9,自引:3,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奥运会隐性市场行为对奥运会及其赞助商的利益构成极大的损害和威胁。分析阐明了奥运会隐性市场行为的定义、影响及表现形式,并借鉴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在主办奥运会中的实践,对北京2008年奥运会中如何有效防范和打击隐性市场行为提出了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6.
通过文献资料调研与比较分析等方法,以北京奥运会等大型国际体育赛事为例,对政府规制在体育赛事中的运用及其效果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将先进的政府规制手段运用在与体育赛事相关的环境改善、交通引导、食品安全以及土地利用等方面,能够有效保障赛事的进行,并有助于主办国较好地应对"后奥运效应".对政府规制手段在国际体育赛事中的进一步优化运用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7.
从奥运会营销的历程可知,营销促进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奥运会营销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社会更是如此。奥运会营销可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可分为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两种类型,主办2008年奥运会将给中国带来很大的经济影响,我们应该抓住机遇以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8.
国际奥委会为保护奥林匹克财产、遏制隐性营销所的奥运会广告规制,在新媒体时代饱受冲击。为平衡奥林匹克财产保护和运动员权利保障之间的价值冲突,国际奥委会在1991年到2015年修订《奥林匹克宪章》中广告规制条款(即"第40条"),虽适用对象范围逐步扩大,新增弹性变通条款,但仍受质疑。因此,国际奥委会2015年制定豁免计划,2019年修订第40条,原则上放开广告限制,但奥运会广告规制有赖于国家奥委会的具体实施和制定细则。为保障运动员权利,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北京冬奥会应研讨第40条的适用原则,强化国际协调治理,借鉴域外经验制定北京冬奥会广告规制的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9.
规制奥运会隐性市场行为的立法探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谢潇 《体育科学》2007,27(10):85-93
奥运会隐性市场行为是指奥运会非官方赞助商通过各种商业行为明示或暗示其与奥运会存在某种联系,从而达到营利目的的侵权行为,具有行为隐蔽、手段多样、影响广泛等特点,需要寻求一个界定该行为的合理标准。国内、外对隐性市场行为的规制都有自己的法律规定,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不足。结合各国相关立法和实践以及我国基本国情,以一部政府规章《北京市奥运会隐性市场行为规制办法(建议案)》的方式,提出2008年第29届奥运会针对隐性市场行为的法律规制办法。  相似文献   

10.
近几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体育赛事隐性营销行为在虚拟环境中也有了存在与发展空间,并逐渐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虚拟空间体育赛事隐性营销行为不仅损害了体育赛事相关权利人的利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网络体育赛事竞争秩序。从我国网络体育赛事隐性营销行为的概念、典型表现形式出发,剖析其行为的法律适用,评析现行相关立法规制的不足,最后,进一步提出完善反网络体育赛事隐性营销行为规制机制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1.
运用文献法对奥运会媒体营销现状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奥运会媒体营销朝着全媒体化和融合化的方向发展,奥运会传播的规模日益扩大,奥运传播的复杂性也与时剧增,奥运媒体营销的成果也日益辉煌。北京奥运会作为融合媒介时代的第一届奥运会,东道主中国的成功组织和选手们的优异表现使北京奥运会媒体营销成为传播史上的奇迹。北京奥运会媒体营销的成功也预示着,在媒介融合时代奥运会传播面临着更美好的前景,奥运传播将给奥运会未来发展带来更强大的推动力。  相似文献   

12.
对现代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及其发展进行了回顾,对奥运会电视转播权的销售权、销售方式及收入的分配等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奥运会电视转播权的营销策略,旨在为奥运会的持续发展和其他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市场营销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3.
中国企业为使企业品牌国际化,应根据自己的实力选择不同级别的赞助商支持北京2008奥运会,向国外优秀企业学习奥运营销经验,制定系统的营销策略,通过分析我国企业在奥运营销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经验和认识方面的阻力,最后提出了针对性的发展对策,以期为我国企业制订合理的营销策略,有效地参与奥运营销,提升自身竞争势力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张艳霞 《体育世界》2008,(7):115-117
电视转播权销售收入是现代奥运会的主要经济来源。通过文献资料、理论分析等方法对现代奥运会电视转播权的管理和营销策略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5.
奥运会赞助市场中隐蔽营销现象的分析及规避方法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运用文献资料对奥运会中隐蔽营销现象出现的原因,其常采用的主要策略以及如何采用积极的策略来规避隐蔽营销行为的发生进行分析,以期能对北京奥运会的赞助市场开发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主要结论:在当今的奥运赞助市场中,隐蔽营销现象已经成为一个令国际奥委会和官方赞助商头痛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奥运赞助费用的剧增和奥委会与官方赞助商的主动作为不足,为了更好地维护奥运赞助市场的正常开发,必须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对隐蔽营销行为进行防范和干涉。  相似文献   

16.
民族产业参与北京2008奥运会营销的策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分析奥林匹克营销的结构与发展趋势,探讨民族产业参与北京2008奥运会的切入点及具体措施,指出民族产业参与北京2008奥运会市场营销应该重点参与组委会和国家奥委会级别的营销计划,选择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民族品牌的企业参加奥林匹克营销,使得民族产业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提高参与企业及其产品的形象,使企业通过这一途径获得良好的经济回报,同时,注重对经济行为主体———人的培养。  相似文献   

17.
伴随体育产业化的发展,营销成本不断攀升,隐性营销这种成本低廉的搭便车方式应运而生。其中,针对奥林匹克标志的隐性营销面临行为认定困难和各方利益平衡等问题,存在规制的困境。2018年,我国修订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平衡合理使用和私权专有为立法思路,对奥林匹克标志使用和隐性营销规制进行了规范。分析现有立法和实践,尚需要在提高专门法位阶,明确对隐形营销的规定,强化奥林匹克标志作为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提升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18.
以现代奥运会与保险企业奥运赞助营销的品牌战略为研究目的.通过对现代奥运保险发展背景与保险企业赞助营销的回顾,深入分析了奥运全球化、媒体关注度、营销层次化赋予保险企业的品牌价值,系统研究了保险企业赞助奥运在品牌内涵、知名度、整体经济方面获得的效益,科学探索了现代奥运会与保险企业品牌和谐统一的科学途径.  相似文献   

19.
厦门马拉松赛作为城市政府提供一项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为适应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发展,建立与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制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研究从理论和操作两个层面上展开了该赛事政府的主体地位、法律责任和供给模式的讨论,提出立法、执法、守法三个议题;探讨了厦门马拉松法律规制的选择及其法律规制的一般理论及其意义;涉及赛事管理中组织形态、"权"与"利",以及侵权、风险规避等几个法律规制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赛事体制改革、建立法律规制、完善司法体系三方面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20.
运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等研究方法对我国公共体育场地流失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期为公共体育场地流失的法律规制寻找现实依据和治理对策。研究认为:我国公共体育场地流失堪忧,须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众对公共体育场地保护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构建公共体育场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明晰监管责权、发挥公共体育场地法律法规应有效力、以及健全管理机构和提升公共体育场地保护法律监管水平等措施,来实现对公共体育场地流失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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