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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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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始终处于营利性私益目标与教育性公益目标冲突的状态下运营,虽然,国家将民办高校进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但由于其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没有进行分类规定,致使治理程序中仍然存在目标失范可能。为此,在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的同时,还应在立法上对其治理结构进行分类引导规定。非营利民办高校主要采取利益相关者共治模式,营利性民办高校主要采取"类"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或"双法人治理模式",进而促使民办高校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达致不同类别民办高校的办学目标。  相似文献   

2.
民办高校法人分类问题是民办高校法制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我国现行民办学校法人分类制度陷入立法上的困境:即一方面其难以涵摄民办高校这种新型社会组织,另一方面"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个独创性称谓也存在制度上的缺陷。解决该问题的出路是将我国民办高校区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中国民办高校以办学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作为标准,可以划分为营利性民办高校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但是这一划分标准未区分民办高校的产权归属,不能精准确定民办高校法人性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较为笼统,没有区分营利性民办高校与非营利民办高校的不同治理模式,导致中国营利性民办高校在实践中呈现董事会受股东控制、教师监督缺乏、内部分权制衡机制不合理,非营利民办高校捐助法人属性不明确、党委和教师监督机制缺失等状况.基于产权理论与不完备契约理论,明确民办高校产权性质,对民办高校剩余控制权作合理划分是优化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必然路径.在未来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中,应当根据产权性质对民办高校法人性质作区分.对营利性民办高校,应当构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对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应当构建以理事会为核心,校长独立行使权力,教师、党委、政府监督的共同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4.
黄洪兰 《高校教育管理》2021,15(1):69-76,86
随着《慈善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法总则》的颁布与修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法人性质和法人地位逐步得到明确.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不但可以定位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法人,实施法人治理,而且可在一定条件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在实践中,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出现了登记管理的程序性规范与《民法总则》法人属性相冲突、法人治理机制不完善、捐助法人内容不全面以及学校法人与举办者法律人格相混淆等问题.因此,我国应在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制度改革基础上,加快法律法规修订,保持法律法规内容的协调统一;推进捐助法人立法,构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捐助法人制度;规范法人章程的"立法"程序,规制举办者管理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学校法人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5.
黄洪兰 《高校教育管理》2021,15(1):69-76,86
随着《慈善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法总则》的颁布与修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法人性质和法人地位逐步得到明确.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不但可以定位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法人,实施法人治理,而且可在一定条件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在实践中,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出现了登记管理的程序性规范与《民法总则》法人属性相冲突、法人治理机制不完善、捐助法人内容不全面以及学校法人与举办者法律人格相混淆等问题.因此,我国应在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制度改革基础上,加快法律法规修订,保持法律法规内容的协调统一;推进捐助法人立法,构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捐助法人制度;规范法人章程的"立法"程序,规制举办者管理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学校法人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6.
张阳华  张汇 《考试周刊》2012,(48):150-151
民办高校非营利性的法律定位和公益产权制度,对民办高校的融资形成了法律障碍。为了畅通民办高校融资渠道,实现民办高校融资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建议在法律性质上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明晰民办高校的产权关系,完善金融法规,为民办高校的融资和发展创造优良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7.
立足国情 正视问题 积极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区分营利性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是现代法律体系(尤其是大陆法系)区分不同性质法人的基本方法之一。根据理论界的通行定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教育机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利润分配、财产归属三个方面。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目前在我国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办学不求利润回报,办学结余不得用于分配,举办者不拥有学校最终所有权;营利性民办学校(主要是经营性培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办高校实行分类管理已成定局,而对于营利性民办高校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教学质量尤其成为其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构建与民办高校相适应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时代的要求。从分类角度出发,分别构建营利性民办高校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的存在形式、地位等问题做了法律界定,但是并没有明确民办教育的法人属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该问题也没有做出较为一致、明确的规定。因此,事实上民办教育一直以一类特殊的法人类型存在。本文以民办高校为例,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民办教育法人性质的界定不清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建议将民办高校归入“事业单位法人”一类,在区分公益性、营利性法人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管理,并建议从保障私权角度出发,来确定其财产的最终归属,以促进民办高校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10.
民办高等教育组织是典型的市场化的产物,其提供的教育产品的社会性要求民办高校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是我国教育类法规的统一要求.而民办高校的资本来源的非政府性,甚至产业性,决定了民办高校资本天生而潜在的逐利性.民办高校存在着资本运利性与教育公益性的矛盾.政府应对"投资办学"与"捐资办学"、"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加以区分并给予法律认定,这是一种切合我国实际的做法,将更有利于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民办高校权力运行中的出资人(举办者)控制、以校长为核心的管理团队职权不明晰、缺少利益相关者参与及内外监督机制缺失等法人治理结构上的突出问题,使得民办学校陷入了家族化治理、内部权力冲突频现、缺少共治动力及存在监管盲区,深刻制约着我国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在对民办高校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下,迫切需要直面治理困境,突破法人属性、产权制度、举办者权益及政府监管等政策瓶颈,明确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路,完善外部制度建构,改进民办高校尤其是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12.
我国民办高校在走向分类管理政策之时面临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界限区分困难、投资办学者选择意愿低等现实困境。营利性民办高校、非营利性高校、混合型民办高校有着特定的管理政策需求,在管理政策的工具、组织系统、内容等方面各具特色。开展民办高校的属性识别,实施动态、弹性分类,剔除集权制下分类模式弊端,创新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政策工具,加强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政策分析和评估,是不断提高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政策的效能、增强民办高校竞争力和公益性的重大战略举措。  相似文献   

13.
完善民办教育的顶层制度设计是破解当前民办教育发展难题不可回避的课题。民办教育的顶层制度设计之争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国家民办教育立法至今。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来开展的新一轮民办教育顶层制度设计之争,集中在是否取消"合理回报"制度,如何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如何界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边界,如何界定与保障民办学校非捐赠性出资人的权益。目前应明确界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标准,完善分类的配套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对于现有民办学校,由其自愿选择是否申请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学校性质,给其留出充足过渡期,这将有利于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民办高校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兼具公益性和可营利性,有必要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对于营利性民办高校而言,它完全可以实行公司化运作,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还不完善,有必要作进一步的修订,使营利性民办高校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和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15.
金珊 《成人教育》2014,(4):107-109
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节高等教育供求矛盾、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现阶段,我国的民办高校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高等教育体系,其公益性与营利性并存的独特性质赋予了民办高校一定的非限制性发展空间,却也引发了层出不穷的受教育权纠纷.本文试图从受教育权概念的界定出发,在厘清民办高校学生受教育权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明确民办高校学生受教育权纠纷的性质类型和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而探究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6.
独立学院"合理回报"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理回报"是我国独立学院在近年来"超常规"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但现有法律规定对"合理回报"是否应当取得的问题存在冲突,对"合理回报"的限度和取得程序的规定有待细化.独立学院"合理回报"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区分"营利性民办高校"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7.
随着分类管理改革的推进,现有民办高校将真正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不同的法人组织。法人属性的差异,意味着民办高校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和变化。从公共性视角来看,目前我国现有民办高校内部治理呈现出较为典型的私人性特征,表现在治理目的、治理主体、治理机制等方面。对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来说,其内部治理从私人性转向公共性,是现代大学公共属性、民办教育政策导向、获取公共财政支持的综合使然。提升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的公共性,应形成树立以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目的,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主体,建立公平、透明的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教育市场化体制改革的推进,高校产权问题业已成为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命题。然而,由于非营利性高校产权的"非营利性",加上公办高校的"政资不分"与"政校不分"以及民办高校的"出资者控制"等问题,造成我国非营利性高校法人所有权处于"虚置"和"缺失"的状态,引发了诸如高校法人主体地位难以实现、高校法人产权缺失法律保护、高校产权的激励约束功能失效等一系列的问题。对此,高校需要确立高校法人对学校财产的所有权,健全和完善高校法人所有权的共同治理机制,贯彻落实高校法人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利。  相似文献   

19.
我国法规对官员、退休官员被民办高校聘用分别有禁止性与限制性的规定,而现实中官员任职于民办高校的案例并不少见。法规与现实的悖论,是因为一方面我国对民办高校"非营利性"的组织要求,另一方面民办高校又面临过度竞争、资源不足、对政府高度依赖的困境。为降低组织风险、提高自身竞争力,民办高校聘用官员,符合资源依赖理论。民办高校应区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官员是否可参与其治理,应予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20.
进行多元化融资已是民办高校发展的必然,在我国由于民办高校是公益事业的定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关于产权问题和营利性问题的界定对民办高校的多元化融资形成阻碍。文章分析了民办高校产权归属问题和营利性问题法律界定的现状,产生阻碍的原因,对融资造成的困境以及破解阻碍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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