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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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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垄断规制法是规制行政垄断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垄断规制法的法律成本要远远高于经济垄断规制法。由行政法规制行政垄断比反垄断法规制行政垄断能够带来更多的社会净收益,符合社会财富最大化的要求,是有效率的。因此,行政垄断必须由行政法律制度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2.
行政性垄断行为源于行政权力的滥用,是我国推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的顽疾,但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对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是否应当对行政性垄断行为作出规定仍争论不体.本文在阐明行政性垄断的法律概念、特征及其危害性的基础上,论证了我国《反垄断法》应当对行政性垄断行为予以规制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本文接界定了行政垄断的概念,并行政垄断的特征。从政治、经济两方面论述了我国行政垄断的成因,以经济法的视角,提出了对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行政垄断是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类以滥用行政权为特征的垄断类型。基于其对我国经济的巨大破坏作用,亟需纳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该文认为,应当建立起以人民检察院为主管机关的行政垄断规制体制,并对检察机关对行政垄断行为的监督程序作了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垄断及其反垄断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的行政性垄断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相比企业过度集中等经济性垄断而言,行政垄断更加迫切需要规制且危害更为严重。行政垄断应当由反垄断法调整,并且必须设立专门的反垄断执行机构,有效地规制行政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6.
行政垄断的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双重违法性,决定了行政法在规制行政垄断中的重要地位。当前,行政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其重点是加快行政程序法的立法进程,扩大行政行为的追责范围,健全行政责任的追究制度,从而完善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相似文献   

7.
当前行政垄断已成为制约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但是有效地规制行政垄断,必须首先科学合理地界定行政垄断。本文从法学角度分析了行政垄断的法律构成要件,包括行政垄断的客观方面、客体、主体和主观方面,区别了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政策性垄断和国家垄断的差异,并相应地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  相似文献   

8.
我国行政垄断一直以来都深受社会各界诟病,其规制问题同样受到普遍关注,2007年8月出台的《反垄断法》虽然在规制我国行政垄断的问题上相比以往法律有很多突破,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9.
行政垄断是我国垄断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将之纳入法律规制的范围,巳成为学界较为一致的观点。本文试从行政垄断产生的历史和现实原因提出法律外的解决对策,以达标本兼治。  相似文献   

10.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竞争的环境应该是公平的。但由于我国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长期的行政垄断行为,不仅阻碍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且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相适应。当前我国在立法规制行政垄断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应从立法上尤其是行政立法上进一步完善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相似文献   

11.
明确行政垄断的法律责任,是有效规制行政垄断的关键。囿于体制的不健全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学者们更多地是探讨需不需要由反垄断法规制行政垄断,而对如何具体地规制行政垄断,特别是对于行政垄断的救济途径和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涉及较少。随着反垄断委员会的设置,我国反垄断规制渐入正轨,但行政垄断的法律责任仍不明确。行政垄断责任主体的追究机制依然形同虚设,无论是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等都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行业垄断现象在我国现行社会较为普遍,它在一定程度上与行政垄断密切相连,因而只有对行政垄断进行合理规制,才能限制不合理的行业垄断,最终保障广大消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利用其市场支配力危害竞争、损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因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它具有四个方面的重要法律特征:行为主体是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行为的主观目的是获取垄断利润,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一系列“不当”或“不公平”的经营方式,行为的后果具有反竞争性。其法律责任集中表现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14.
行政垄断不应由《反垄断法》调整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行政垄断是以公权力方式阻碍市场竞争的国家行为,是我国目前一种特有的现象,并有着思想、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它与经济垄断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导致的社会关系也非同一性质的法律调整对象,所以,传统的反垄断体制、方法和程序不可能消除行政垄断。  相似文献   

15.
行政垄断的非垄断性及其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垄断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特有现象,它是政府以公权力形式阻碍竞争和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行政垄断形似垄断而非垄断,它和经济垄断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由此产生的经济关系也非同一法律所能调整。用传统的反垄断方法、程序和体制不可能消除行政垄断这一痼疾,因而应当另寻他途。  相似文献   

16.
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行政性垄断行为十分严重,我国国情决定了反垄断主要是反行政性垄断,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反行政垄断法。在WTO背景下,规制我国的行政性垄断,首先从立法上规制,包括完善反行政性垄断立法;其次从司法上规制,包括建立专门的反行政性垄断执法机关;最后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国家间的行政性垄断。  相似文献   

17.
公共危机下的行政紧急权不同于常态行政权力,其具有权力扩张性、裁量增强性、超越法规性和程序简易性等基本特征。行政紧急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应当通过行政法治加以证成和巩固,在具体法律制度的框架内为其探索合法化路径,这主要依赖于行政紧急权力的创设性规制、过程性规制以及责任性规制来寻求和实现不同价值之间的协调平衡。  相似文献   

18.
随着中国加入WTO,如何赋予民营经济真正的国民待遇,大力促进其发展,从而不断增强其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就成为我们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从党的十六大开始,我国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以放宽对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的条件,这无疑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机遇。但就我国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的法律环境而言,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缺少直接针对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的立法、行政性行业垄断的存在、准入前置程序过多等等。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9.
行政垄断,一般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凭借行政权力,排斥、限制、妨碍或消除市场竞争主体之间合法竞争的行为和因此而形成的状态.本文从行政垄断成因分析入手,探讨目前反行政垄断立法的不足,并从限制行政垄断权力、约束行政垄断行为、追究行政垄断责任、消除行政垄断后果等方面就如何完善反行政垄断的法律制度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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