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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刑法》第63条第2款之适用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中都有不同的理解。以引起广泛关注的许霆盗窃案及其他相关案例的判决为蓝本对“案件特殊情况”的范围进行考察,它应当包含国家利益和个案特殊情况两个方面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时直接改判和复核程序不应设置应是该条款的当然之义。减轻处罚既可以是刑种的减轻,也可以是多种刑格的减少,但不能减轻为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2.
我国死刑复核制度的历史与现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自汉至明清,经近两千年的发展最终成为承平时期较完备的死刑审判基本制度,具有审慎宽宥性、权限集中性、责任严肃性的特征。同时,有非承平时期的“就地正法”制度。在革命根据地不同阶段人民民主法制的建设中,继承古代基础并结合现实斗争的需要,死刑复核制度呈现新的意义,逐步走向成熟。新中国建国初,党和国家提出“不废除死刑,但坚持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19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与人大常委会《关于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决议》均明确规定: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其后在不同时期,死刑复核权限曾有不同规定,将部分复核权下放至高级人民法院与解放军军事法院行使。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相似文献   

3.
浅谈死刑复核程序的公开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刑复核程序是把握犯罪人生命权的最后一道关口,因此意义重大。但我国现行的死刑复核程序弊端颇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道程序已经名存实亡。如何使它发挥应有的效力呢?本文仅从将死刑复核程序予以公开这个角度提出建议,力求以公开克服死刑复核程序的弊端。实现此程序的“公正”与“效率”价值。当然,这也要以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统一行使为前提。  相似文献   

4.
从作权刑法保护的价值基础、侵犯作权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等角度对中西作权刑法保护的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作权刑法保护应当结合我国具体实践借鉴西方国家立法进行完善,但不应盲从于西方。  相似文献   

5.
从无限防卫权的构成条件出发,说明现行刑法对无限防卫权的规定存在缺陷,同时也不利于对人权的保障。科学地界定无限防卫权是对现行刑法进行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6.
20世纪80年代,最高人民法院将死刑复核权下放至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如今,最高人民法院主动推进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统一收回死刑核准权,为此,舆论一片叫好之声。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将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这只是死刑复核程序改革的起点而不是终点,它仅仅解决了死刑复核权由谁行使的问题,但如何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则更加任重而道远。本文在通过对现行死刑复核程序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论证了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应以公正与效率、保障人权和程序公正为基本原则,并提出了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基本构想。  相似文献   

7.
老年人刑事责任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老年人犯罪正成为我国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而目前我国现行刑法对老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并不明确。针对老年人生理、心理与犯罪特点,根据古今中外有关老年人刑事立法的经验,我国应从完善指定辩护权、讯问审判在场权、不适用死刑和减轻刑事责任等方面对我国刑法关于老年人犯罪刑事责任认定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8.
我国立法机关在1997年修改刑法时,专门在正当防卫制度中增设了特殊防卫权,但是关于特殊防卫权的立法缺乏严谨性,存在诸多缺陷。因此,应该对其进行修改,从而促进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并发挥其作用。  相似文献   

9.
论死刑复核中审判权的归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不是我国死刑复核程序改革的终点,而仅仅是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开始.如何根据国情和现实需要,从诉讼角度重新构建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这是事关司法公正,也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本文以死刑复核程序的定位为立足点,提出将死刑复核程序改为"死刑复审程序".在此基础上,应允许控辩介入,保证审判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同时应明确复审方式和期限,并确立以法律审为主,以事实审为补充的复审功能.  相似文献   

10.
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废除抽逃出资罪的呼声越来越高,2014 年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明确公司法修改后刑法中的抽逃出资罪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这必将会对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抽逃出资罪符合刑法中的危险论理论和刑法谦抑性原则,并且是保护公司法人财产和确保债权人交易安全的需要,因此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需从改变罪名、完善犯罪主体、完善刑罚设置三方面对其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1.
自2008年我国新修正的律师法实施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有关其与刑事诉讼法的冲突及协调问题的探讨从未停止。立足于理论层面和实定法层面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位阶规定,在宏观领域构筑共识的基础上,从律师权利义务的微观层面分析刑事诉讼法与律师法在刑事诉讼领域的冲突与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12.
死刑执行救济程序是限制死刑适用的途径之一。我国的死刑执行救济需要在《刑法》中增设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有权请求赦免或减刑的条款,赋予救济的实体依据;《刑事诉讼法》中明确死刑执行救济的决定权主体和适用对象,明确特赦和减刑理由及其程序,明确死刑判决生效到执行之间适当的时间间隔。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在罪状的叙述上过于简单,最高人民法院就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处理的司法解释存在缺陷,使得在司法实务中难予准确的认定罪与非罪。从交通肇事犯罪立法现状出发,对我国现有立法框架内的交通肇事罪进行思考,在借鉴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将交通肇事逃逸从交通肇事罪中分离,单独设立交通肇事不救助罪,通过对现行刑法第133条的重构达到对交通肇事犯罪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法学教育已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尺,《刑法学》教学在整个法学教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司法考试语境下,高校《刑法学》教学面临巨大冲击。高校为应对《刑法学》教学困境,应变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正确处理教学与司法考试之间关系。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被害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能否独立提起民事诉讼却语焉不详。但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已经实质上、部分的默认刑事被害人独立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确立我国刑事被害 人独立提出民事诉讼制度要有多方面的设想。  相似文献   

16.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中获得高票通过,并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增加了“危险驾驶罪”这一新的罪名。但“危险驾驶罪”立法仍存在缺陷,如对危险驾驶行为的界定过于狭窄,情节界定比较模糊,在法定刑方面只规定了基本犯.而对于危险驾驶造成危害后果者没有涉及。因此,我们应通过司法解释补充危险驾驶罪罪状、合理设置危险驾驶罪的主刑以及其他法律设定柔性惩罚措施来实现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7.
面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刑法保护不足、司法实务中权力难获有效制约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刑法学界和刑事诉讼法学界分别从起刑点降低与立案程序改革等角度提出了各自的制度改良方案。然而,刑事司法是一个整体,两种制度努力彼此间并非孤立,将降低起刑点的思考与立案程序改革的思路联系起来进行检讨,从实体与程序双向切入,可以获得新的启示。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若干问题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8月30日公布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其中一些条款备受争议。大体而言,这些争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主要关注条款形式方面的问题;另一类则聚焦于实质方面的缺憾,本质上涉及刑事司法理念更新与制度完善。刑事诉讼法是现代国家法治发展水平和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立法机关应当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出现的问题予以修改完善,使我国刑事诉讼程序设计、职权机关权力配置和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  相似文献   

19.
新律师法的实施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鉴于新律师法与刑诉法相关条文的冲突,文章阐述了在职务侦查过程中应对修改后律师法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0.
依据身份犯主体具有身份之要求及共同犯罪之犯罪共同的本质,构成身份犯共犯的行为人亦须具备该身份犯所要求之身份。那么,无身份者因其主体身份的阙如就无法充足身份犯之构成要件,即使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身份犯罪行为,也不能依据共同犯罪理论成立身份犯的共同犯罪。根据法律拟制与注意规定的不同特征,我们也可以判定无身份者构成身份犯共犯是法律拟制而非注意规定的结果。因此.《刑法》第382条第3款的规定是法律拟制而非注意规定。虽然包括《刑法》第382条第3款在内的一些法律拟制的设置存在不舍理之处,但我们不能由此就将其认定为注意规定甚至对法律拟制予以整体否定。某些法律拟制设置得不合理无法否定法律拟制追求实质公正或罪刑均衡的实质内涵。《刑法》第382条第3款可以根据实质公正的要求进行调整,以实现真正之法律拟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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