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因此,民法教学工作,尤其是民法本科教学,在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民法本科教学中,应以让学生了解“民法是什么”为主要目标,使其系统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与基本理论,以解决“教什么”的问题。任课教师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民法思维,从“实然”层面准确解读民法典所设置的基本规则,以解决“怎么教”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民法的法典化条件已经成熟,似乎成为学界在探讨民法典制定时共同的理论假设。因此,学界对民法法典化的条件问题或避而不谈,或谈之甚少且不深入,难以让人信服。目前学界将绝大部分精力放在关注民法典的体系设计及具体制度的创设等内容上,并希望在1800年前后的《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前后的《德国民法典》的大陆法系上,于2000年前后制定一部引领21世纪潮流的最先进的《中国民法典》。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背景、民法学理论积淀以及民法实践等方面的考察,得出当前并不存在孕育民法法典化的成熟土壤的结论,进而提出民法界应当戒急勿躁,深入民间调查,厚实民法理论,为最终民法典的实现做出实在而有益的工作。  相似文献   

3.
民法思维能力的培养与民法学教学的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思维能力是法律职业能力结构中的决定性因素,民法思维能力的培养是民法学教学创新的关键;民法学教学应当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课程设置、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革.  相似文献   

4.
法律思维能力对法科学生极为重要,民法学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民法思维能力。民法学教学应当以民法知识能力和民法思维能力的培养为双重目标,在讲授式的基础上,增加有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相似文献   

5.
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之间存在结构上的巨大变迁,表现为从“主体——客体”结构到“主体——权利——客体”结构的变化。权利概念虽然在构建德国民法体系时起到了核心作用,但德国民法典采纳的权利主导模式面临着一些困境。在法律考虑的社会因素日益增多的情形下,一味地以权利归属的界定来调整社会关系带有严重的局限性。归根到底,法典化是一种法律控制技术,其目的是正确地引导人的行为,以符合一定社会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案例教学法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法律规范处理案件和纠纷,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案例教学法引入民法教学是民法教学改革的方向之一,但在民法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应注意案例的选择及课堂的组织。  相似文献   

7.
论案例教学法视角下的民法教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例教学法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法律规范处理案件和纠纷,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案例教学法引入民法教学是民法教学改革的方向之一,但在民法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应注意案例的选择及课堂的组织.  相似文献   

8.
占有是一项古老的民法制度,也是现代民法物权体系中一项特殊的、重要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迄今未对“占有”加以规定。为了完善中国民法典,必须规定相关的占有制度。笔认为,通过追溯占有的起源,探求占有的发展,演进,明确占有的本质和概念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9.
司法公正是民法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民法的性质在程序上的必然反映,但由于我国司法公正的缺失造成了民法功能的部分丧失,不利于创设的一个有序的市民社会,因此我们应通过对民法的法典化,以期实现其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和市民社会的最终确立。  相似文献   

10.
民法本就为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由于传统教学模式等一系列的问题,导致民法与活生生的社会生活割裂开来,让学生只知道理论忽视实践,无法好好的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实践教学法在民法课程教学中的运用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相似文献   

11.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背景表明:私法法典化是一个学术不断积累和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时受到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分析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背景、国民党统治时期民法典的制定情况之后,综合考虑我国现阶段制定民法典的有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政治、经济和理论研究等方面)可以看出,我国在2010年以前可以制定出一部民法典,但因为法典编纂时代的法律主要是法学家的法,所以我国民法理论研究的不足使得我们很难在现阶段制定出一部杰作。  相似文献   

12.
民法基本原则(包括公序良俗原则)是不是民法渊源或有没有法律效率,对很多国家来说,答案都是肯定的;而对我国来讲,民法基本原则能否成为民法渊源,具有很大的争论。通过研究民法基本原则、民法渊源以及民法本身的特点,本人认为,民法基本原则应当成为民法的渊源。  相似文献   

13.
在善意取得制度中,我国传统民法对区分委托物和脱离物作出截然相反的规定,主张脱离物一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就此问题.各国法律规定及学说并不相同。主要分歧在于对脱离物如何界定,是否应当区分脱离物的取得原因及不同种类。我国在新一轮民法变革中,应当对此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我国国情作出合理规定。  相似文献   

14.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背景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背景表明:私法法典化是一个学术不断积累和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时受到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制约.分析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背景、国民党统治时期民法典的制定情况之后,综合考虑我国现阶段制定民法典的有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政治、经济和理论研究等方面)可以看出,我国在2010年以前可以制定出一部民法典,但因为法典编纂时代的法律主要是法学家的法,所以我国民法理论研究的不足使得我们很难在现阶段制定出一部杰作.  相似文献   

15.
德国民法是世界立法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德国民法对中国民法的重要影响已是法学家的共识。德国民法在以下方面对中国民法产生了影响:翻译德国法律、《中华民国民法》编纂模式及主要内容;德国民法的思想精神影响了我国民法的发展;我国民法在祖国法律的统一问题、法律移植问题、抽象物权行为理论问题、民商分立问题、五编制问题上借鉴了德国民法。  相似文献   

16.
民法基本理念是指民法所体现的深层次的人文价值追求和内在的人类基本精神意蕴,它以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和追求公平为最高理念诉求,调整着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民法基本理念的形成和发达在西方具有悠久的历史,而在我国,由于缺乏其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和法律环境,它们从来没有成为社会政治和民众生活中的主流意识,因此,中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必须予以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17.
无论学界对于我国民法典的具体架构如何设计,法律行为制度无疑都将成为未来民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之一。对自德国法以来的法律行为制度进行梳理,揭其要义并检讨现实,以加深对法律行为制度本身的理解和把握,净化我国民法典设计的语境,彰显民法的私法品格正是本文的旨趣所在。  相似文献   

18.
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生活的日趋社会化、复杂化,社会法和公法不断崛起并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气势,大陆法系的民法陷入到个人化与社会化、私法化与公法化、形式化与实质化的三大矛盾之中。在社会法和公法地不断蚕食和进逼下,民法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而这三大矛盾也成为民法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三大难题。可以说,大陆法系民法在整个20世纪的历史,就是一部如何应对这三大难题的历史。尽管.民法与社会法、公法三者之间的这场大战至今尚未结束,但对于我们正在编织民法典梦想的中国人来说。民法在20世纪的痛苦历程及其发展趋向,无疑是我们迈向法典化的宝贵财富。  相似文献   

19.
商主体是否具有独立性,直接关系到商法是否具有独立于民法的存在价值问题,而这一点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民法典体系构建研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商主体的独立价值昭示了商主体独立的必要性,而法律主体的共性及商主体的个性也表明商主体独立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20.
对德国民法到底应持何种态度,在当代中国学界出现了重大分歧。在此背景下,《德国民法典》的贡献与局限,成为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德国债法现代化改革说明德国社会正在对《德国民法典》的局限进行超越,我国应从《德国民法典》中汲取营养,总结教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