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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1999—2019年我国29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在评估各省份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的基础上,定量分析FDI技术溢出对我国农作物区域育种创新的影响及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调节效应。研究表明,FDI技术溢出能够促进农作物区域育种创新,植物新品种保护能强化这一效应;且上述结论在农作物区域育种创新高、中等水平地区作用更为显著,低水平地区的FDI技术溢出对农作物区域育种创新未产生显著影响并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具有抑制作用,但二者共同作用能有效提升农作物区域育种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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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生物育种企业之间的博弈模型以及育种企业和农业生产者之间的博弈模型,分析生物育种企业的产品选择、定价与品种权许可等市场行为。研究表明,较高的植物品种权保护水平不利于品种多样化,有助于形成大型生物育种企业的市场垄断,并提高种子的市场价格;农业新品种种子价格由技术系数、投入品价格以及平均成本决定的规律揭示了发达国家技术领先的种业公司利用植物品种权保护机制操控发展中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产业链的现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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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草对黄土丘陵区土地利用的影响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为了检验退耕还林草工程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案例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有关政府部门和典型村的农户进行了调查。考察了退耕还林草实施的目标、过程、方式、进度安排,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各部门的政策建议,收集了面上资料;座谈访问农户的家庭基本情况、退耕还林草工程参与情况、农地地块退耕前后的利用和投入产出状况、家庭各业生产情况等。将调查得到的各种数据输入到Excel软件中,利用统计功能和函数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原州区退耕对象的瞄准精度不高,退耕的陡坡地尚不及退耕地总面积的50%;退耕还林提高了林地在土地利用结构中的比重,而草地比重却变化不大;退耕还林草后农户减少了低价值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增加了收益较好、适合当地生长的作物种植面积;退耕还林草提高了耕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了平地和缓坡地对陡坡地的替代率;退耕后的耕地集约化程度显著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有机肥、化肥施用量和劳动用工量增加幅度在30%~75%之间。总体而言,退耕还林草对原州区的土地利用有着显著的正面影响,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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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OV联盟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格局及对我国的影响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本文利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的权威数据,从植物新品种权总量及增速趋势、各国品种权申请和授权在国内与在国外的分布结构、授权保护的品种结构、世界种业十强掌握的新品种权份额及中国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接轨等多方面,系统分析了当前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格局。通过跟踪了解植物新品种权的国际发展和竞争动向,进一步分析了发达国家科研育种及品种保护的先发地位对我国种子企业经营和新品种培育的影响,提出有效构筑我国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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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福建429份农户调研数据,运用T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林业产权、市场环境对农户不同生产环节林业投入的影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① 农户抚育环节投入大于种植环节;② 林权主体改革通过稳定产权对农户种植和抚育环节投入有一定促进作用,且造林补贴和林业贷款分别对种植投入和抚育投入具有促进作用,但采伐指标申请难易程度对两环节投入的影响均不显著;③ 市场环境中,农户造林意识的增强以及种植环节对劳动力的刚性需求,导致林业雇工价格越高,种植投入越多,林地租赁价格的提高则抑制了农户抚育投入的增加,而木材市场价格对两环节投入影响也均不显著。因此,为调动农户投入积极性,应进一步落实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推广森林抚育补贴,加大林业贷款支持力度,培育健康活跃的林业市场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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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农业知识产权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之一,研究影响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变迁的供求因素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在梳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历史演变与发展现状基础上,总结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不同时期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特征,进一步从制度变迁视角分析美国、日本、欧洲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经验。研究发现,农业生产要素和植物新品种相对价格的变动引致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产生;育种技术进步和新品种市场规模的扩大推动政府对新品种保护制度不断改革完善;美国和日本、欧洲的法律渊源不同,但各国法律和新品种规范性行为准则的改变促使政府对新品种保护制度不断调整;政府对新品种保护制度的设计成本和制度安排实施的预期成本越低,越有利于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推行。基于此,本文提出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建设应适应农业发展、主动保证科技型种业企业规模发展的需要,提高法律位阶、有效完善品种鉴定与检测认证的法规体系,落实司法保护、加大种业知识产权法定范围内惩罚性赔偿等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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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福建429份农户调研数据,运用T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林业产权、市场环境对农户不同生产环节林业投入的影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抚育环节投入大于种植环节;(2)林权主体改革通过稳定产权对农户种植和抚育环节投入有一定促进作用,且造林补贴和林业贷款分别对种植投入和抚育投入具有促进作用,但采伐指标申请难易程度对两环节投入的影响均不显著;(3)市场环境中,农户造林意识的增强以及种植环节对劳动力的刚性需求,导致林业雇工价格越高,种植投入越多,林地租赁价格的提高则抑制了农户抚育投入的增加,而木材市场价格对两环节投入影响也均不显著。因此,为调动农户投入积极性,应进一步落实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推广森林抚育补贴,加大林业贷款支持力度,培育健康活跃的林业市场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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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制度对农业技术创新主体申请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农业育种科研机构和种子公司的调查数据为依据,进行了植物新品种权制度对农业技术创新主体申请数量的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农业技术创新主体进行品种权申请的积极性与多个因素相关。但植物新品种权制度的完善程度和执行力度与农业技术创新主体的新品种的申请行为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从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坚定品种权执法、加大政府研发投入、建立国家补偿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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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国粮食主产区2000-2015年植物新品种创新省际面板数据,通过构建区域品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农业开放性程度指标,运用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模型,借助工具变量法,实证检验知识产权保护与农业开放性对区域品种创新的影响效应。结果表明:知识产权保护与农业开放性对区域品种创新的提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两者的交互项则存在抑制性效应。进一步分区域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农业开放性及二者的交互效应对不同区域品种创新的影响存在明显的异质性特征。其中,东北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对品种创新具有一定阻碍作用,农业开放度及交互项的消极影响不显著;华东地区农业开放性相较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影响更为显著,且交互项的抑制作用也较为明显;华中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农业开放性及其两者交互项的影响效应均不显著。据此,从知识产权保护及农业开放性的角度给出提升区域品种创新能力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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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震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2,33(8):123-129
基于粮价变动和2007年投入产出表,首先分析了粮食价格、农产品价格与通货膨胀的关系。结果表明,两者对通货膨胀影响有限,不是通货膨胀的主要根源。进一步分析和测算对CPI波及效应较大的部门,研究发现,能源型和资源型生产部门价格上涨是影响通货膨胀的主要因素,也是推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宏观政策应该调控对通货膨胀实质影响大的生产部门,而不应只对CPI计算所涉及的部门进行调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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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制度对农业技术创新主体投入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51家农业育种科研机构和42家种子公司的调查数据为依据,进行了植物新品种权制度对农业技术创新主体投入行为的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农业技术创新主体进行研发投入的积极性与多个因素相关。植物新品种权制度的完善程度和执行力度与农业技术创新主体的研发投入行为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从界定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加大政府公共研发投入、建立国家补偿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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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动静态视角的煤炭价格波动对我国GDP影响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由于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重要地位,煤炭价格波动对我国GDP的影响研究,对我国经济应对煤炭价格波动及进一步推进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基于计量经济模型和时变参数状态空间模型,采用我国2002年1月-2012年12月的面板数据,分析了煤炭价格波动对我国GDP的影响效力、影响时滞及其时变效率,并进一步分析了煤炭价格波动状态及其对GDP的时变效率间的关联关系。结果表明:煤炭价格波动对我国GDP具有较为明显的短期负向效力和长期正向冲击效力,平均影响时滞6.5个月;煤炭价格波动与其对GDP影响的时变弹性之间具有非对称性。基于以上研究结论,从完善宏观调控、推进替代能源和建立预警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