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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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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邹敏 《教育科学研究》2012,(8):32-35,45
《侵权责任法》与教育主管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司法解释以及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责任承担问题的法律框架。《侵权责任法》把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侵权责任与监护人责任分列,将被侵权人的年龄因素纳入学校责任的归结要件,并明确了学校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学生在受到校外第三人侵害的情况下学校应承担责任的范围。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以之为依据,预防和应对未成年学生校园伤害事故。  相似文献   

2.
《侵权责任法》就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责任从归责原则和补充责任两个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就归责原则而言,该法针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分别施以学校承担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原则。补充责任是学校就校外人员对学生造成伤害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该法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法律效力层次、内容、适用范围、归责原则上存在差异。学校应当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应对,为学生在校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  相似文献   

3.
《民法通则》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是由审判实务发展起来的。《侵权法》的颁布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学校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职责,而不是监护职责。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侵权法》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了区分规定。  相似文献   

4.
《民法通则》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是由审判实务发展起来的。《侵权法》的颁布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学校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职责,而不是监护职责。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侵权法》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了区分规定。  相似文献   

5.
学生伤害事故的侵权责任体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对于学校应承担何种性质的责任,以及应将其视为何种法律性质的案件加以处理等问题学界存在一定分歧.本文在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相关条文规定的基础上明确界定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性质,以此为逻辑起点,构建完整的学生伤害事故侵权责任体系.并对涉及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构成要件的归责原则,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认定,免责事由等若干基本理论问题加以了具体的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6.
本文认为学校和学生之间是一种复合型教育法律关系,为此学校在该类事故中承担的是侵权民事责任,并在以过错为归责原则的前提下重点探讨了校园伤害事故民事侵权责任的认定,以期能对该类事故性质的理解和适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试论学校的侵权责任--兼论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校法律地位和学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确定学校侵权责任的基础;学校对学生造成侵权责任的性质和构成要件有其自身特点;学校侵权的法律适用包括民法和教育法律、法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对侵权行为的发生有过错的,学校可减轻责任。  相似文献   

8.
学校法律地位和学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确定学校侵权责任的基础;学校对学生造成侵权责任的性质和构成要件有其自身特点;学校侵权的法律适用包括民法和教育法律、法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对侵权行为的发生有过错的,学校可减轻责任.  相似文献   

9.
近些年来,我国学校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频繁发生。在事故发生后,诉诸法律已成为众多家长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首要选择。而在处理这类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学校往往作为侵权主体被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偿。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带来终身的不幸和痛苦,而且给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造成管理上的困惑和不安。本从制度的角度对学校频频成为被告的原因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0.
校方责任保险是化解学生伤害事故赔偿难题的有效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民事权益范围、精神损害赔偿、伤害事故赔偿标准、雇主责任、学生伤害事故类型化等规定直接影响学校和保险公司的利益格局,从而影响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11.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的责任一旦确立,学校就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学校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制度保障,学校损害赔偿的责任往往无法落实。笔者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参照国内外相关经验,针对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责任的承担进行质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2010年7月1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已经正式开始实施。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侵权责任法》用了三个条款对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这些规定与以往有关规定相比较,在归责原则方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动,直接影响到了学校在学校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这就要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必须认真学习和理解《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3.
黄芳 《教育导刊》2005,(3):37-40
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和精神伤害事故的核心是学校对学生的侵权,表现为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名誉权等,承担的责任是过错责任。侵权的构成必须符合法定的四个要件,其赔偿可以执行相应的标准。降低赔偿风险的出路就在于引进商业保险机制。  相似文献   

14.
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依据什么原则(标准)认定学校的法律责任?学校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否必然意味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是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十分关注又感困惑的问题。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发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学校担责及免责的情形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一、学生伤害事故与学校民事侵权责任《办法》第5条和第7条明确规定,“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  相似文献   

15.
对于午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在认定学校责任时,要考虑学校是否禁止学生午休时间滞留学校,这种禁止是一般性禁止还是严格禁止,不同的情形学校承担的管理责任是不同的。对于午托学生与寄宿制学生而言,午休时间属于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时间,学生在午休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要承担侵权和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6.
从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划分高校校园伤害事故的类型看,学校一般应承担过错责任严格适用公平责任,同时学校应采取规范常规管理、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诉讼风险防范等措施。建立和推行校方责任保险机制也可合理有效分解风险。  相似文献   

17.
近些年来,我国学校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频繁发生。在事故发生后,诉诸法律已成为众多家长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首要选择。而在处理这类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学校往往作为侵权主体被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偿。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带来终身的不幸和痛苦,而且给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造成管理上的困惑和不安。本文从制度的角度对学校频频成为被告的原因作一探讨。一、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缺位学校与学生关系的法律性质是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确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法律基础,但现有法律、法规对这一性质没有明确规定,就…  相似文献   

18.
在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由于责任分配、责任构成、举证责任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减轻责任的根据等情形异常复杂,加之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因具有多样性,确立单一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有时难以达到公平正义的法律效果。因此,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以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原则为辅的归责原则体系来对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加以确认。同时,鉴于学校和学生的特定关系,学校在完全没有过错、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时,也可以从道义的角度出发给予一定的补偿。  相似文献   

19.
我国在处理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分担时,存在专门立法层级低且适用依据不完善,中小学校承担补充责任有争议,监护人过失视为被侵权学生过失,受害学生自杀、自残时学校责任确定不清等问题。应确立符合我国实际的中小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担规则,以正确处理中小学校的替代责任和过错教师的最终责任、中小学校的补充责任、中小学校因被侵权学生过错的分担责任,以及第三人、学校和被侵权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三方责任分担问题。  相似文献   

20.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对学校责任的认定往往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当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时,应综合考虑侵权责任的各构成要件,通过对学校承担责任的合理期间、学校行为的违法性、学生人身损害的客观事实、违法行为与客观事实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学校过错等要件的认定,来确认学校是否构成民事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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