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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裁判员职业化的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体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使我国体育事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市场的建立,单项协会的实体化,俱乐部和职业运动员的出现和发展,使我国业余裁判员队伍面临着新的挑战。为适应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裁判员走职业化道路将是必要的,亦是可行的。什么是职业裁判呢?职业化进程最快的国际足联对半职业化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半职业裁判员指“可拥有其他职业,但裁判员是主要职业,而对裁判工作倾注了时间和热情的人”。在我国市场经济下,职业裁判员就是以裁判工作为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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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伦理,是一种以“尽己之责”作为基本道德准则的伦理,是我们一切言行的出发点,也是我们一切言行的归宿。我国职业赛事拥有广泛的消费群体与媒体受众,裁判员公众性日益凸现,使他们的责任伦理行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新时代职业赛事裁判员责任伦理的实现是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重要保障。尝试运用布迪厄“场域-惯习”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将职业赛事裁判责任伦理置于更广阔的社会实践情境之中进行审读,提出“场域-惯习”视角下裁判员责任伦理内涵,理清“场域-惯习”视角下裁判员责任伦理的时代特征,找出“场域-惯习”视角下裁判员责任伦理实现困境,获取“场域-惯习”视角下裁判责任伦理实现路径,为职业赛事裁判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推动职业赛事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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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体育腐败既有社会腐败在职业体育领域的反映,亦有职业体育起步和发展过程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裁判员恶意错判漏判、操纵比赛、使用兴奋剂;运动员资格造假;体育赌博等。而就我国目前的相关立法而言,无论是体育法律、行政法规,还是民事法、刑事法,在职业体育反腐败中的作用十分有限。通过修改《体育法》,制定《职业体育条例》和《体育竞赛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完善体育社会团体章程,在刑法中增设“操纵文体比赛罪”,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等,以完善我国职业体育反腐败法律体系,强化对我国职业体育腐败的法律规制,逐步实现我国职业体育法治建设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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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22,(1):46-53
大型体育赛事生态破坏修复责任尚未被现行法律所确立。该类责任具有特定的法学内涵,发挥着惩罚与教育、预防违法、救济和恢复功能,宜被定性为一种特殊领域的生态修复责任制度。大型体育赛事生态破坏修复责任的认定,存在着一元责任原则解释力不足、多元责任主体地位难以划分、传统因果关系理论无法适用、具体责任范围划分不明、责任履行资金保障缺失等困境。大型体育赛事生态破坏修复责任的实现应采用二元责任原则,合理认定责任主体间的主次地位;采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进行责任范围二元划分以及引入生态破坏修复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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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关系下职业联赛裁判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健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5,20(3):72-74
运用西方经济学有关理论,对职业联赛中职业体育协会与裁判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分析,指出,“黑哨”是裁判员作为代理人道德风险的一种表现;决定裁判员“黑哨”行为的主要因素有:“黑哨”收益、裁判员执法津贴、“黑哨”行为被发现和惩处的概率、“黑哨”行为被惩处后的收入等。预防和避免裁判员道德风险的关键在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此,应提高裁判员执法津贴;加强监督,加大对违规裁判员的惩罚力度;推进裁判职业化;实行裁判员年薪制;建立裁判员职业声誉评价体制和机制;加强对裁判员的精神激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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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足球比赛裁判员现状与管理对策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明立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3,19(3):63-67
我国职业足球比赛裁判员的管理存在着足协权力过分集中,裁判员的职业道德素质重视不够,裁判选拔制度不够透明,管理法规执行不力,司法介入困难等问题。据此,从裁判员选拔制度、道德建设、监督部门的独立性、财产监察制度、舆论监督、司法介入、裁判的职业化进程及中国职业联盟组建等方面进行了对策性研究,为我国足球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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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纵向的行政法律关系和市场经济管理的经济法律关系是体育赛事市场主要的三种法律关系,其中,民事法律关系处于基础地位,而合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讨论了体育赛事的合同类型及其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重视律师实务是解决合同法律问题、营造体育赛事和谐法治环境的重要途径,必须加快体育赛事与律师实务的结合,创设律师参与体育法律服务的平台,加快实现体育行业律师专业化的步伐。 相似文献